朱尚文
朱尚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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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直隸保定府新城縣 |
字號 | 字質卿 |
出生 | 弘治九年(1496年)十一月初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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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尚文(1496年—?),字質卿,直隸保定府新城縣(今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六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嘉靖十八年(1539年)任河南杞縣知縣[3]。升户部主事,監兌通州倉糧。历官户部郎中[4],出为南阳府知府,升陕西按察司副使[5]。
著作
著有《雍丘稿》。
家族
曾祖朱英;祖父朱海全;父朱逵,典史。母鄭氏;前母齊氏、崔氏。永感下。弟朱博文[6]。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周璣、朱璿《杞縣志·卷之九》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三百三十三》:嘉靖二十七年二月,遣戶部郎中朱尚文、歐禮、許東望、員外郎董士弘、主事洪公諧催查京糧,尚文蘇松常鎮、禮浙江淮安徽州廣德、東望江西、士弘湖廣廣東、公諧山東河南,並取河道銀。
- ^ 《保定府志》:朱尚文字質卿,新城人。嘉靖戊戌進士,初仕杞縣尹,卓有政聲。升户部主事,監兌通州倉糧,革包攬之宿弊,人不敢干以私。轉户部員外郎,催督蘇松等府糧,關節不到。事峻,升南陽知府,坐鎮雅俗,政獲三異。升陝西副使。著有《雍邱稿》行世。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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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侯汝諒 |
明朝南阳府知府 嘉靖年 |
繼任: 戈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