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尚文
朱尚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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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直隶保定府新城县 |
字号 | 字质卿 |
出生 | 弘治九年(1496年)十一月初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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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尚文(1496年—?),字质卿,直隶保定府新城县(今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一百六名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会试第二百十八名,登第三甲第七十五名进士[1][2]。嘉靖十八年(1539年)任河南杞县知县[3]。升户部主事,监兑通州仓粮。历官户部郎中[4],出为南阳府知府,升陕西按察司副使[5]。
著作
著有《雍丘稿》。
家族
曾祖朱英;祖父朱海全;父朱逵,典史。母郑氏;前母齐氏、崔氏。永感下。弟朱博文[6]。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周玑、朱璿《杞县志·卷之九》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三十三》:嘉靖二十七年二月,遣户部郎中朱尚文、欧礼、许东望、员外郎董士弘、主事洪公谐催查京粮,尚文苏松常镇、礼浙江淮安徽州广德、东望江西、士弘湖广广东、公谐山东河南,并取河道银。
- ^ 《保定府志》:朱尚文字质卿,新城人。嘉靖戊戌进士,初仕杞县尹,卓有政声。升户部主事,监兑通州仓粮,革包揽之宿弊,人不敢干以私。转户部员外郎,催督苏松等府粮,关节不到。事峻,升南阳知府,坐镇雅俗,政获三异。升陕西副使。著有《雍邱稿》行世。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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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侯汝谅 |
明朝南阳府知府 嘉靖年 |
继任: 戈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