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沂春
刘沂春(?—?),字泗哲,號鲁菴,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长乐县人,明朝末年官员。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福建乡试八十三名举人,明思宗崇祯七年(1634年),刘沂春中甲戌科三甲209名进士。八年任浙江乌程县知县,十二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官至郎中,后来被夺官。南明鲁王朱以海监国时,因为钱肃乐推荐,擢升为右都御史。1648年,以右都御史兼任东阁大学士,1649年十月,刘沂春因病免官。刘沂春隐居深山,卒于侯官凤冈。
著作
著有《珑洞集》20卷,《出云岩集》10卷,明崇祯《长乐县志》11卷。
参考文献
- 傅以礼《残明宰辅年表》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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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夢鼐 |
明朝烏程縣知縣 崇祯八年-十二年 |
繼任: 陳九一 |
前任: 余煌 |
南明吏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7年-1648年 |
繼任: 朱永祐 (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