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沂春
劉沂春(?—?),字泗哲,號魯菴,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福州府長樂縣人,明朝末年官員。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福建鄉試八十三名舉人,明思宗崇禎七年(1634年),劉沂春中甲戌科三甲209名進士。八年任浙江烏程縣知縣,十二年升南京工部主事,官至郎中,後來被奪官。南明魯王朱以海監國時,因為錢肅樂推薦,擢升為右都御史。1648年,以右都御史兼任東閣大學士,1649年十月,劉沂春因病免官。劉沂春隱居深山,卒於侯官鳳岡。
著作
著有《瓏洞集》20卷,《出雲岩集》10卷,明崇禎《長樂縣誌》11卷。
參考文獻
- 傅以禮《殘明宰輔年表》
官銜 | ||
---|---|---|
前任: 王夢鼐 |
明朝烏程縣知縣 崇禎八年-十二年 |
繼任: 陳九一 |
前任: 余煌 |
南明吏部尚書 (魯王朝廷) 1647年-1648年 |
繼任: 朱永祐 (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