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葆初
徐葆初(?—17世紀),字元赤,號匠鍾,直隸揚州府江都縣籍,江阴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六年(1633年),徐葆初中式癸酉科應天鄉試九十四名舉人[1],次年(1634年)聯捷甲戌科二甲二十三名進士[2],他指出雙親年老,請求改任南京得准許,八年獲授南京工部都水司主事,改營繕主事。當時流寇毀壞鳳陽皇陵,復修估費四十多萬金,工部尚書劉定國推薦他監督工程,三年內完工,只需二十多萬金[3][4]。朝廷因為他的廉潔干練,十二年提拔他為营缮司郎中。
弘光時和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等同在工部任職[5][6],後事不詳。
家族
曾祖徐鸿,祖徐希颜,父徐明儒,增广生。
引用
- ^ 乾隆《江都縣志·卷十二·選舉》:(崇禎)癸酉(舉人) 徐葆初 成進士
- ^ 《崇祯七年甲戌科进士三代履历》:徐葆初,曾祖鸿,祖希颜,父明儒。匠锺,易四房,甲辰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生,扬州府江都籍江阴县,癸酉九十四,會一百十五名,二甲二十三名,兵部观政,乙亥授南工部都水司主事,改营缮司,管陵工,己卯升营缮司郎中。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葆初,字元赤,江都人。崇禎七年進士。授營繕主事,督修皇陵,三年工竣,止費二十萬金。
- ^ 乾隆《江都縣志·卷二十·亮績》:徐葆初,字元赤,崇禎甲戌進士。上例授部主事,以親老乞改南工部。時流寇燬鳳陽陵寢,剋期復建,估費四十餘萬金。工部尚書劉定國疏薦葆初督工役,未三載竣工,止費二十餘萬金。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工部先後司官可紀者,為徐葆初、朱日爃、賈必選、陳文顯、蔡宸恩、文伯達、吳憲湯、姜紹書、包壯行、史延曇、顏俊彥、胡其枝、汪挺、余長弘、沈璇卿、周必強、鄭俠如、徐弘道云。…………遷郎中。
- ^ 乾隆《江都縣志·卷二十·亮績》:朝廷嘉其廉幹,擢本部郎中。 康熙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