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時寧
楊時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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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總督宣大山西太傅兵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鄱陽縣 |
出生 | 十二月十二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七年十一月 |
配偶 | 娶高氏,継娶袁氏 |
親屬 | (弟)楊時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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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時寧(1539年—1609年),字子安,號小林,河南開封府祥符縣民籍江西鄱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河南鄉試第七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名,三甲第七十五名進士[1][2]。授山西曲沃縣知縣,以治理優異,晉升吏部考功司主事。萬曆改元,張居正執政,前首輔高拱之黨被排擠,楊時寧降為兩淮鹽運司判官,歷兩浙運判、南京太僕寺丞,稍遷南京兵部武選司署郎中事主事,萬曆十四年(1586年)正月出為山西按察司僉事。十五年八月升陝西右參議,轉固原道兵備副使,值哱拜兵變,時寧督餉決策,從征有功,賜銀幣,加右參政銜。二十三年三月以陝西奇捷功,加升右布政,十月晉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十二月改巡撫寧夏,二十五年七月以軍功升右副都御史,蔭一子錦衣衛試百戶。二十七年五月以閱視敘勞,加升兵部右侍郎銜,二十九年三月升兵部右侍郎、總督宣大山西等處,三十年閏二月論萬曆二十七年寧夏二次捷功,升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總督宣大,賞銀四十兩,大紅飛魚服一襲,蔭子楊汝敏指揮僉事世襲,十二月以邊功加太子少保,三十二年四月三年考滿,加太子太保,三十三年二月考察自陳,令致仕。十一月加太子太傅,由於繼任者未至,而虜王再次要求明朝頒賜賞物,楊時寧加以拒絕,並嚴加兵備,敵酋知道難以冒犯,遂上表進貢鞍馬弓矢,表示臣服。事情平定後,楊時寧辭任歸鄉,在城西建一別墅,與故舊聚會。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十一月去世,贈太保,予祭九壇造葬。著有《寧夏奏議》、《督撫奏議》、《三邊圖説》。
家族
曾祖楊濬,良醫;祖父楊棨,良醫;父楊西山,儀賓。母餘姚縣君。具慶下。兄楊時譽(貢士)。弟楊時馨、楊時雍[3]。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