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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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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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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任期
1956年9月28日—1960年5月29日
主席毛澤東
個人資料
出生(1886-03-20)1886年3月20日
 大清湖南安福修梅鎮涼水井村
逝世1960年5月29日(1960歲—05—29)(74歲)
 中國北京市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其他政黨中國同盟會 中國同盟會

林伯渠(1886年3月20日—1960年5月29日),名祖涵邃園伯渠,以號行,中國湖南省安福縣(今臨澧縣)人,中國共產黨重要領導人之一,與董必武徐特立謝覺哉吳玉章並稱為中共五老

生平

早年

自小受到戊戌變法影響,思想開明,1902年考入湖南公立西路師範學堂,1903年考取公費生,赴日本留學,1904年入東京弘文學院,1905年8月經黃興宋教仁介紹,加入中國同盟會,追隨孫中山,年底罷學回國。1906年,奉命前往長沙辦理振楚學堂,1907年,又以新任吉林省巡撫朱家寶隨員身份前往東北,預謀聯絡當地馬匪反,失敗後仍留東北管理學政,直至1911年秋返回上海,隨即前往湖南西部爭取當地駐防官兵的支持。

二次革命至護法戰爭

1913年袁世凱刺殺宋教仁後,林在湖南參加二次革命,任岳州要塞司令部參謀,失敗後逃往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受到孫中山的賞識。1915年,李大釗等人在日本組織了反袁團體中華學會,林伯渠、易象容伯挺等人也組織了反袁團體乙卯學會。林伯渠為了促成兩個團體的合併,多次拜訪李大釗、易象等人,1916年1月30日最終合併為神州學會,並推舉李大釗為評議長,林伯渠為幹事,之後兩人攜手回國。

1916年護國戰爭爆發,林的堂兄林修梅出任湖南護國軍參謀長,林任湖南總司令部參議。袁世凱退位後,林留任湖南政務廳長。1917年9月13日,林伯渠參與發動湖南南部衡陽零陵駐軍參加護法戰爭的行動,10月17日,林被委任為勞軍使,赴前線激勵士氣。11月20日,護法軍攻占長沙,林出任湖南財政廳長。1918年3月,長沙復為北洋政府攻占,林伯渠等被迫撤回廣州。林伯渠回憶:「約在一九一八年三、四月,連續接到李大釗同志幾次信,詳細給我介紹了十月革命情況及一些小冊子、文件,並對目前中國形勢闡述了他的所見,得到很大的啟發」,林伯渠正是依靠這些零碎的馬克思主義知識,逐漸握住了馬克思主義真理。1919年底,南北議和譚延闓出任湖南都督,林修梅等湘軍將領被迫離開湖南,護法戰爭在湖南結束。此時,林參與了協助孫中山將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的工作。

國共合作與北伐

四個 " 延安五老 " : 林伯渠 , 董必武 , 吳玉章 , 徐特立 ( 毛澤東與劉少奇之間 )

1921年1月,經李大釗、陳獨秀介紹,林伯渠加入上海共產主義小組,成為中國共產黨最早的50餘名黨員之一。後林奉命南下廣州,任孫中山軍政府參議。堂兄林修梅任軍政府代理參軍長,兩人一同居住在廣州六榕古寺附近的牛巷。在林修梅的幫助下,林伯渠研究馬克思主義,閱讀了大量有關蘇俄革命和社會主義思想的文章。當時在廣州既有大量馬克思主義和蘇俄的文章,也有不少無政府主義基爾特社會主義的介紹。林伯渠、林修梅對當時流行的各種社會主義思潮比較分析後一致認為:「無政府主義主張不要政府,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乃是不切中國實際的空談;中國的勞苦大眾雖然輾轉呻吟於帝國主義侵略和軍閥官僚的壓迫、剝削之下,目前尚缺乏組織,卻蘊藏著無比巨大的革命力量,基爾特社會主義者無視這種革命力量,主張先發展實業,慢談社會革命,無非是為資本家效勞。」最後他們得出結論「相信馬克思派的共產主義在中國今日社會情形最為適合」。林修梅為了幫助林伯渠更好地學習馬克思主義,甚至打算資助林伯渠前往蘇俄,「實地視察蘇維埃實際設施,以備日後參考」。1921年10月15日,林修梅病逝於廣州。

1922年6月16日,陳炯明炮轟總統府,林再度流亡上海。下半年他同李大釗一起參加孫中山同蘇俄代表越飛的會談。1923年1月2日國民黨改進大會召開,通過了黨綱和總章。按總章規定,國民黨設本部,管理全黨事務,本部下設五部,林被任命為中國國民黨總務部副部長,積極推進國共合作,大力吸收共產黨人張太雷夏曦劉少奇彭湃等加入國民黨。1924年1月,林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農民部長,一個多月後前往直系軍閥吳佩孚控制下的漢口負責在日租界新建國民黨漢口執行部工作,常務委員覃振張知本、林伯渠;秘書處秘書於若愚;組織部長林伯渠(兼),秘書李實蕃等。1924年6月失敗返廣州。年底,林隨孫中山北上,1925年孫中山病逝於北京,林又隨同扶柩至北京西山碧雲寺。1925年5月,林回到廣州,參加國民黨一屆三中全會。7月1日,林出任國民政府監察委員。8月,廖仲愷遇刺後,林出任代理中執委常委,兼理秘書處,進入國民黨領導核心。10月至11月國民革命軍二次東征時,國民黨右派掀起反對中國共產黨和國共合作的政流,時任國民黨中執委和代理中央常委的林伯渠與在廣東的其他國民黨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共同發電斥責,並號召海內外全體黨員同國民黨右派堅決鬥爭。國民黨二大上,在林伯渠等人的努力下,國民黨二大作出了彈劾西山會議派的決議、永遠開除謝持鄒魯的黨籍,書面警告居正石青陽葉楚傖等人,訓令戴季陶。林再次當選為中央執委、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委(共9人),還被任命為中央秘書處秘書,並擔任財務審查委員會主席,兼中央農民部長。向國民黨中央提出籌設農民運動委員會,並親自擬定組織大綱和擬聘請的委員名單。農民運動委員除本人以農民部長身份兼任主席外,還有毛澤東、陳公博甘乃光宋子文譚植棠蕭楚女阮嘯仙羅綺園8人。在農民運動委員會的第一次會議上,林伯渠決定擴大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的學員名額,將改變以往各屆農講所主要招收廣東學員的辦法,改為主要是招收廣東以外各省的學員,聘請毛澤東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所長。為了宣傳農民問題的重要性,總結和傳播農民運動的經驗,林伯渠還推動編輯、出版了許多刊物和書籍,如《中國農民》月刊、《農民叢書》、《農民運動小叢書》,以及《農民運動須知》、《孫中山先生對農民之訓詞》、《中國國民黨與農民問題》、《農民國際》等。這些刊物和書籍,既有農民運動的理論和政策,又有具體做法和經驗,密切聯繫實際,通俗易懂。

1926年3月20日,國民黨二屆二中全會通過「整理黨務案」後,林辭去了中央農民部部長、中央財務委員、國民政府監察委員等職,擔任程潛國民革命軍第六軍的黨代表兼政治部主任。7月20日,參加北伐。9月20日,蔣介石邀請林前往北伐軍總部工作,林遂隨軍先後至南昌九江。1927年2月,林返回漢口,其後出任國民黨政治委員會委員、武漢國民政府軍委秘書長。3月26日,林前往南京,擬按武漢國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密令逮捕蔣介石[1],但被南京衛戍司令程潛拒絕。

國共內戰和抗戰時期

不久,蔣介石、汪精衛先後在南京和武漢宣布分共,林伯渠退出國民黨,前往廬山。8月1日,林參加了南昌起義。10月3日,林伯渠等非戰鬥人員離開部隊,前往香港,後經上海、神戶符拉迪沃斯托克前往莫斯科,入莫斯科中山大學進修。期間,與瞿秋白吳玉章和蘇聯學者等人參與設計拉丁化新文字。1933年,林回國,前往中央蘇區,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民經濟部部長兼任財政人民委員部部長。1934年10月10日,林參加長征,任總沒收委員會主任,負責為中國工農紅軍籌集軍餉,後又擔任紅軍總供給部部長。

1935年,紅一方面軍長征勝利結束,林伯渠轉而擔任當地政府財政部長。1937年2月24日,林伯渠奉命負責陝甘寧邊區政府工作。7月27日,林作為中共代表團一員前往西安,與國民政府展開談判。國共第二次合作後,9月6日,林正式出任陝甘寧邊區主席。1938年4月12日,林又被蔣介石任命為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同年10月,被補選為中共中央委員。1940年10月,林返回延安,專注於邊區政府工作。1942年2月,林又擔任了陝甘寧邊區學習指導委員會主任一職,負責在政府系統中開展整風運動,他反對康生發起的搶救運動,爭取到了毛澤東「一個不殺,大部不抓」的批示,促使這次搶救運動沒有大規模發展。

宋慶齡和林伯渠在東北

1944年2月17日,林奉命前往重慶,與國民政府重開談判。11月,談判無疾而終,林遂返回延安。1945年,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林被選為中央委員,其後又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1948年12月26日,林伯渠調往西柏坡中共中央工作,卸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一職。1949年3月26日,林作為中共談判團一員,在北平與張治中率領的國民政府代表團進行結束內戰的談判,未果。8月,林又代李維漢負責全國政協的籌備工作,9月30日,林當選為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次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秘書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1954年,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54年9月,他出席第一次會議討論憲法草案,期間並發言[2]。1956年,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及八屆一中全會上再次當選為中央委員和政治局委員。1960年5月29日,在北京病逝,享年74歲。

2013年4月,林伯渠的骨灰由北京遷回其家鄉常德臨澧修梅鎮[3]

林伯渠的女兒們和孫維世在莫斯科 : 林琳 ( 左 ) , 林利 ( 右 ) , 1945

家庭

  • 第一任妻子:伍復明
    • 長女:林秉權
    • 二女:林秉蘅(有時也稱林秉衡)
    • 子:林秉益,是林利、林琳的哥哥,林秉權、林秉蘅的弟弟。
    • 三女:林利(原名林秉佑)。文革期間捲入「李立三蘇修特務集團」案而坐牢7年。
    • 四女:林琳(原名林秉琪)[4]
  • 第二任妻子:范樂春中央蘇區時期結婚。
    • 子:林蘇生,范樂春所生。紅軍長征後留在中央蘇區,名字叫「賴平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當作鄧子恢的兒子尋回,起名鄧蘇生(而鄧子恢的兒子范宜德被當作林伯渠的兒子尋回,取名林秉蘇)。不久,雙方發現弄錯。鄧子恢去世後,林秉蘇改名鄧瑞生,鄧蘇生改名林蘇生。
  • 第三任妻子:李俊,1937年在延安結婚,後離婚。
  • 第四任妻子:朱明(1919年出生),1945年5月結婚,與林伯渠年齡差距33歲。因寫揭發江青的匿名信而被定為「18號案件」,1961年自殺身亡。[5]

參考文獻

引用

  1. ^ 張國燾. 我的回忆. 北京: 東方出版社. 1998: 第2冊,第192頁. ISBN 7-5060-0985-4. 
  2. ^ 張希坡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9.08: 657. ISBN 978-7-5098-0341-7. 
  3. ^ 林伯渠同志骨灰回归故里. politics.people.com.cn. 2013-04-03 [2024-12-23] (中文). 
  4. ^ 林利,往事瑣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
  5. ^ 張寶昌 口述,張事賢 整理. 林伯渠夫人朱明:不可思议的自杀. 人民網. 2010-08-01 [2019-1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2). 

來源

中華民國 陝甘寧邊區政府職務
新頭銜 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
1939年2月-1950年1月
機構撤銷
原因:改組為西北軍政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新頭銜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
1949年10月-1954年9月
職務廢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前任:
宋慶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副委員長
第二屆
1959年4月-1960年5月
繼任:
羅榮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