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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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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知本
个人资料
出生1881年2月20日
 大清湖北省荆州府石首县
逝世1976年8月15日(1976歲—08—15)(95歲)
 中華民國臺北市
籍贯湖北江陵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吳茞蘭
专业革命家
政治家
法學家

張知本(1881年2月20日—1976年8月15日)懷九,号龙甲,别名礼恭湖北省荆州府石首县人,祖籍湖北江陵。中華民国政治人物、法学、政治學者。中华民国军政府第一任司法部部長。

生平

1881年,張知本生於湖北石首。父親張特章是當地的學者、医生。五歲發蒙,自幼受到父親熏陶,敬仰曾國藩等漢臣,後師從嚴贊庭學習。1893年,13歲時中秀才。1895年,張之洞於武昌武備學堂,張知本作為年輕生員被保送入學,但因課程繁重又不堪軍事訓練,轉投考两湖書院,和黄興同學,受教於梁鼎芬楊守敬等老師。1897年,赴京應科舉,備取為知縣,未應官,返回武昌。1899年,參加因反對俄國侵占東三省而爆發的學潮。同年從兩湖書院肄業,官費留學日本,在弘文学院學習日語,一年後轉入和佛法律学校學習法律,師從梅謙次郎中村進午等學者。1905年,經時功玖介紹结识孫文,并加入中国同盟会。畢業後归国任教於廣濟中學堂,不久轉任武昌官立法政学堂、私立法政學堂和法官養成所。

1911年夏,父親過世,全心投入革命,任中国同盟会湖北支部評議長,與趙儼威等人同事。10月,參與武昌起義中华民国军政府成立,張知本被推舉為政事部副部長,随后升任司法部部長。張知本迅速整备司法制度,12月协助宋教仁起草《鄂州臨時約法》。1912年,南北議和後,北京政府成立,張知本转往北京,因与袁世凱有矛盾而回到湖北,任江漢大学校長。1913年2月,作为国民党党員当选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参議院議員。同年7月,二次革命革命派敗北,江漢大学作为革命派的根据地遭到封闭,張知本作为革命派因唆使学生而被追究,逃往上海。1914年回到湖北,任私立中華大学教授。

1917年7月,孫文在广州发动護法運動,張知本赴广州参加,出席非常国会。其後,李書城湖南省組織護法軍总司令部,張知本任秘書長。1918年5月,護法軍政府改組(大元帥制改为7总裁制),权限被削弱的孫文赴上海,張知本随从。1923年,張知本任教于上海法政大学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張知本参加,当选候補中央執行委員。2月,出任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参議。張知本反对孫文的三大政策,和馮自由开展反共活動。其後,调往中国国民党漢口執行部,负责陝西、湖北、湖南3省的党務。同年,任湖北法科大学校長

1925年3月,孫文逝世,張知本被视为同年11月在北京结成的反共右派西山会議派成員。实际上張知本虽对西山会議派的思想傾向予以支持,但对西山会議派领导人招其赴北京参加该派活動持消极态度。而且,中国国民党主流派听取情况时,張知本本人也否认自己是西山会議派的一員。即便如此,中国国民党主流派仍认定張知本是西山会議派的主要成員,結果翌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对西山会議派的林森居正、張知本等人共同作出开除党籍处分。

1927年春,随着上海法政大学再開,張知本仍任该大学董事兼校長。蒋介石掌权,武漢国民政府与其合流後的9月,張知本复归政界,任湖北清党委員会主任委員。当時,他与胡宗鐸陶鈞新桂系军官交流深入。10月,武漢成立湘鄂臨時政務委員会,張知本任委員兼民政处長。他还任湖北省党務指導委員会組織部長,湖北省党部改組后,任訓練部長。11月,張知本在新桂系支持下,就任湖北省政府主席 1928年5月,中国国民党武漢政治分会成立,張知本任该分会委員。1929年初,張知本代理主席。蒋桂战争爆发后,張知本也被卷入,被视为新桂系的一員。随着新桂系敗北,張知本被迫下野,并且再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事件後,張知本对蒋介石十分反感。下野期間,張知本作为法学家上海专心著作,翻译并刊行了《憲法論》、《社会法律学》、《憲政要論》等著作。張知本和王寵惠董康江庸被视为当時四大法学家。

張知本积极参加反蒋介石活動。1930年,出席了反蒋的北平扩大会議。1931年2月,胡漢民遭蒋介石軟禁,在广州组织反蒋的国民政府,張知本参加。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国民党各派大同結,張知本为此进行了交涉,各派和解後的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張知本当选候補中央執行委員。

1932年,張知本就任国民政府民众訓練委員会主任委員,因与蒋介石在民众訓練的手法上有分歧,故辞任。1933年1月,孫科就任立法院長,并兼任立法院憲法草案委員会委員長,張知本任该委员会副委員長,负责主持起草《中華民国憲法》。同年8月,憲法草案完成。張知本的草案试图抑制蒋介石的权限,蒋介石未予采纳,经蒋介石授意的另一位副委員長吴经熊的草案在1934年10月获得采纳。这激起了孙科及张知本的不满。

1935年11月,張知本当选中国国民党第五届候補中央委員。翌年,任北平朝陽大学校長。1937年3月,兼任司法院秘書長,但仍将精力主要集中在朝陽大学抗日战争爆发後,張知本率朝陽大学避難,先后迁至長沙成都重慶。張知本负责朝阳大学期间,管理自由開明,国民政府教育部長陳立夫认为那里是「共产党之巢」,重点監視、控制(迁至重慶也是其中一環)。1942年,張知本任第一任行政法院院長。1945年5月,当选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監察委員。

战後,張知本任蘇浙皖敵偽产接收清査团团長。1946年,当选制憲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当选行憲国民大会代表。此外,还任国務会議法制審査委員会委員。1949年1月,蒋介石下野,副总統李宗仁代理总統,張知本被起用为行政法院院長。

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国国民党注定敗北之后,張知本前往台湾。在台湾,任總統府國策顧問總統府資政。後来,还担任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国国民党中央評議委員、国民大会憲政研討委員会常務委員等职务。作为法学家,任中国憲法学会中国刑法学会理事長,後获授中華学術院名誉法学博士

1976年8月15日,張知本在台北市病逝。享年96岁。張大一,上海人,兩岸相隔,他四處託人尋找祖父墳墓不成,在嘉義縣前議長蕭登標協助下,終在陽明山公墓找到祖父的墳塋,並於2016年1月20日由友人陪同到陽明山公墓祭拜。

参考文献

  • (中文)张知本先生奖学金董事会. 张知本先生年谱. 1973. 
  • (中文)沈雲龍. 張知本先生訪問記錄.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4.8. 
  • (中文)張知本. 憲法問題:怎樣才是五權憲法. 東方雜誌. 1934.4, 31 (8): 7-15. 
  • 中村元哉. 中華民 国憲法制定史にみる自由‧人権とナショナリズム——張知本の憲法論を中心に——. 近きに在りて. 2008.5, 53: 16-28. 
  • 中村元哉. 中華民国の模索と苦境 1928-1949. 中央大學出版部. 2010: 43–80. 
  • <中村元哉. 対立と共存の歴史認識:日中関 係 150 年. 東京大學出版會. 2013 年: 171–190. 
  中國国民政府
前任:
(集体领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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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2月—1929年5月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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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
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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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部部長
1949年4月4日—1950年3月16日
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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