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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革命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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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革命軍
國民革命軍軍旗,今中華民國陸軍軍旗
存在時期1924年(民國十三年)6月16日-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4日
國家或地區 中華民國
效忠於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種類 中華民國陸軍
中華民國海軍
中華民國空軍
別稱國軍、國府軍
參與戰役六一六事變
國民革命軍東征
國民革命軍北伐
四一二事件
廣州張黃事變
蔣桂戰爭
中原大戰
雷馬事變
青藏戰爭
新疆戰爭
閩變
六一事變
第一次國共內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
中國抗日戰爭
滇緬路戰役
緬甸戰役
滇西緬北戰役
第二次國共內戰
指挥官
著名指揮官蔣中正
李宗仁
白崇禧
黃紹竑
閻錫山
馮玉祥
張學良
何應欽
胡宗南
顧祝同
孫立人
胡璉
張靈甫
薛岳
唐生智
關麟徵
張發奎
馬步芳
馬鴻逵
馬仲英
標識
早期師、團級軍旗
早期營、連級軍旗

國民革命軍成立於1924年6月,由國民政府所屬的軍隊改編而來[1]:2012。此後「國民革命軍」一直是規範的稱謂;但由於是國民黨領導的軍隊,中国共產黨習慣上稱之為「國民黨軍」,有時簡稱「國軍」[2]:2

國民革命軍建軍之初,將領軍官均由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創設的黃埔軍校加以培養訓練。國民革命軍是國民政府进行北伐的主要武裝力量。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完成,正式統一中國,國民政府定於一尊,國民革命軍也被稱為國民政府軍,簡稱「國軍」或「國府軍」,期間經歷第一次國共內戰中国抗日战争第二次國共內戰戰爭。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實施,國民革命軍成為中華民國國軍,多簡稱「國軍」。儘管如此,憲法施行後仍多次稱其為「國民革命軍」[3][4][5][6][7][8][9][10][11][12][13][14][15]

歷史

1927年北伐時國民革命軍接管位于湖北的英國租界

中國國民黨军队

國民革命軍成立前,在廣州以孫中山為總統的護法軍政府,其武力基礎是獨立諸省的地方軍閥,孫中山本人並無軍事實力,1922年六一六事變後,孫中山有感軍閥不服從其命令,決定建立一批軍事武力效忠于他和中國國民黨。

1924年1月20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開辦軍官學校,創立黨軍。宣布實行聯俄容共政策,並發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在蘇聯援助下,中國國民黨得以組建軍校,發展自身的軍事武力。1924年5月,蘇聯紅軍帕維爾·安德烈耶維奇·巴甫洛夫(漢名高和羅夫)到達廣州,受聘孫中山首席軍事顧問、黃埔軍校軍事總顧問兼軍事顧問團團長。孫中山在蘇聯支持下在廣州創立黃埔軍校[2]:2。5月2日,孫中山特任蔣介石為軍校校長,5月9日任廖仲愷為軍校黨代表並籌集軍校經費。由黃埔軍校師生組成的「校軍」後來改稱黨軍[2]:2

1925年2月,陳炯明從東江流域西犯,建國粵軍、黨軍和滇、桂軍東征陳炯明,成功擊潰渠陳炯明的殘部洪兆麟。6月15日,國民黨中央會議決定,將各地建國軍和黨軍改稱為國民革命軍[2]:2。7月5日,依「軍事委員會組織法」,確定「以黨建軍」、「以黨治軍」原則,規定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及監督管理[16]:27。7月,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2]:2。同年7月,依國民政組織法建置軍事部,部長許崇智,職掌⑴國民政府外軍事代表;⑵國民政府之軍事工作,及軍事問題議決案之代表說明者;⑶指揮各省軍事廳之工作;1926年12月裁撤[16]:28。8月18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將轄下各地方軍隊名目取消,統一名為「國民革命軍」,簡稱「國軍」,轄第一、二、三、四、五、六等六個軍[1]:2012。由黃埔軍校畢業軍官組成的黃埔軍校校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軍長蔣介石。「建國湘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建國滇軍」改為國民革命軍第三軍,「建國粵軍第一師」為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建國粵軍第三軍」為國民革命軍第五軍。起初,國民革命軍依照蘇聯體制,在軍、師兩級設黨代表及政治部。

為了彌補軍力差距,國民政府不斷納降改編,吸收各地軍事武力。1926年1月,收編湖南攻鄂軍」,與「警衛軍」(軍長吳鐵城),和建國軍「潮梅軍」(軍長羅翼群)等合組為國民革命軍第六軍,軍長程潛。3月,收編廣西新桂系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軍長李宗仁。6月,湖南唐生智部隊敗於吳佩孚而加入國民政府,改编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軍。6月5日,依「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組織大綱」正式成立國民革命軍司令部,規定:「凡國民政府下之陸海空各軍均歸其統轄」,「總司令對國民政府與中國國民黨,在軍事上須完全負責」,「總司令兼任軍事委員會主席」;轄參事廳、政治部、辦公廳、衛士團等[16]:28。蔣中正任總司令,李濟深為參謀長,白崇禧任參謀次長代理參謀長,鄧演達為政治部主任,周恩來為政治部副主任。

1926年7月誓師北伐時,國民革命軍編有八個軍,約十萬人[1]:2012

北伐战争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訓練總監部軍用圖書審查證

北伐初期,國民革命軍的四、七、八軍分別在湖南、湖北擊敗吳佩孚;二、三、六軍進攻江西最初受挫。1926年12月,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移設於南昌[17]:12。1927年1月调整战略,七軍从江左,二、六軍从江右,分兵向江西及长江下游挺进,三、一军合击浙江,挺进上海。3月11日第二屆三中全會,為提高黨權,免去蔣軍事委員會主席,與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職[16]:28。至4月军阀孙传芳主力被击溃。國民革命軍取得北伐戰爭勝利[1]:2012。4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第七十四次政治會議,決定奠都南京[16]:28

1927年4月26日發生寧漢分裂,清除中國國民黨內的中國共產黨黨員,並在各地大規模捕殺中國共產黨分子,國民革命軍北伐一度中斷。國、共兩黨因而正式決裂,開展長達十年的武裝衝突。中國國民黨分裂成左派的武漢及右派的南京兩個國民政府。以蔣中正為首的右派在南京成立政府,開始清黨,將中國共產黨黨員從軍隊內清除,並且取消國民革命軍內黨代表及政治部編制。國民革命軍開始被中國共產黨稱為蔣軍,中國共產黨指責國軍已成為「新軍閥」蔣中正工具。至7月15日,武漢政府分共,8月19日武漢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及國民政府發表遷都南京,又合而為一[16]:28。8月,蔣中正辭去總司令職。孫傳芳乘機反攻,被李宗仁何應欽白崇禧在南京龍潭擊敗。

1928年1月,蔣中正復出。支持北伐的馮玉祥手下的國民軍,及閻錫山手下的北方革命軍都得到番號。國軍編為第一、二、三、四集團軍,分別由蔣中正、馮玉祥、閻錫山及李宗仁任司令;蔣中正為總司令。6月,張作霖退出山海關外,被日本關東軍皇姑屯站炸死。國軍進至北京。12月,張學良東北易幟,名義上歸順,北伐宣佈成功。

军事整合

北伐时期随着战争进展,扩编为49个军,19个独立师。

在1928年7月國民政府開始研究裁兵時,屬國民革命軍名下軍隊,有84個軍約300個師,共220萬人。當中尚未包括中國東北地區四川雲南等地部隊。而且軍隊質素非常參差,不少是投誠及收編而成。1928至1929年曾開始編遣工作,計劃將國民革命軍縮編成六十五個師共八十萬人,亦有訂明國軍最高指揮權在國民政府。但不久革命軍內實力軍人即互以兵戎相見,先後發生蔣桂戰爭(參看李宗仁)、中原大戰等多場國民黨內戰,加上對共產黨圍剿及用兵,編遣計劃及軍隊國家化的計劃遂無疾而終。

1935年之後,中國共產黨在被圍剿下遭到重創,各地軍閥在多次衝突失敗後大多服從國民政府的指揮,中國局勢暫時處於平息;為應对日本威脅逐步上升,國民政府在德國军事顧問建議下,制定國軍編遣計畫,預定將體制混亂、編制五花八門的各類師團統一調整,並配發新式武器裝备及德國军事訓練,来強化戰鬥力。整編目標計劃將當時全國正規軍力縮減成60個師約70萬人,這項工作以中央軍優先進行。到1937年對日抗戰前,已完成20個師整編,最後因對日抗戰爆發而被迫中斷。不過,這項調整師編制仍成功推廣到各系軍隊之中。抗戰以後,師團都是以這套調整師體制,進行整補與戰力規劃。

抗日战争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國軍大幅擴編。当年中共领导的红军亦相继归入国军编制,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但通常不归入国军阵营。至1945年,國軍共有120個軍、354個師,此外尚有獨立旅、獨立團等。據統計,八年抗戰中,國軍中陸軍伤亡將士三百萬人以上,當中將級軍官阵亡已超過二百名,中下級軍官更大幅傷亡。此外,抗戰期間國軍亦首次離開中國,組成中國遠征軍,到緬甸印度軍共同作戰,且亦屢有勝果。

1944年底,已从战前的191个师发展到350个师(步兵115个军328个师含4个补训总处,骑兵5个军22个师),但全军作战部队缺额69万余人,占编制数的21%。1945年开始全军整编,至年底完成,共裁撤了38个军,新建4个军,保留了89个军;裁撤119个师,新建13个师,保留256个师。军事机构从4268个裁去1471个;军事学校由93所裁去69所,新增5所。总计裁减100万人,军队总数从590万人下降到490万人。按计划,各战区每3个军裁去1个军,辖3个师的军应裁去1个师,辖2个师的军应各裁去1个团并由他部调入充实。

軍隊國家化

依照1947年制定之中華民國憲法规定,軍隊不受任何黨派的控制,以中華民國總統兼任三軍統帥。其全称是中華民國國軍,并在1947年将国军移交行宪后的中華民國國防部指挥。[18]

1946年2月,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军队整编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军事体制和军事委员会及其所属一切军事机构的议案》。该案决定在国民政府主席下设置国防部,为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在组织编制上设有6厅7局。其中,6个厅分别具体分管:人事、情报、计划、作战、训练、研究;7个局则分别具体分管:新闻、民军、保安、预算、史料、警察、兵役。除国防部外,另设参谋总长。在部队的编制体制上,决定将战区机构改为绥靖主任公署;集团军改为整编军;军缩编为整编师,师缩编为辖3个团的整编旅;裁减新编师、暂编师、预备师等番号。在美國斡旋下,國民政府(國民黨)與共產黨在1946年2月在重慶簽署《軍隊整編及統編中共部隊為國軍之基本方案》。方案規定全12個月內將中國軍隊減為108個師,90個師為國民黨,18個師為共產黨。之後再在六個月縮編為國民黨50個師,共產黨10個師。根据整编会议确定的方针,1946年6月1日,国民政府将军事委员会和军政部正式改组为国防部,掌管全国军政事务,国防部下辖陆军、海军、空军、联合后勤4个总司令部;武汉、北平、西北、东北、广州5个行营;徐州、郑州、衢州等“绥靖”公署以及重庆行辕、第2战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和第79军等直属军政机关和部队。撤销了抗战时期成立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并改为陆军总部。但是整軍尚在開始階段時,1946年6月全面内战爆发后,将军队总数减少了三分之一,由抗战胜利之初的113个步兵军,精简整编为86个整编师(军),248个旅,其中86个整编师中有美械、半美械装备的22个师。

1947年起,各地中國共產黨軍隊不再附屬于中華民國國軍,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1948年國民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隨後中華民國國軍在大陸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擊敗,國軍餘部隨著中華民國政府撤往臺灣,在中國大陸的歷史亦告一段落。

组织

指挥机关

军阶

官等 官階 兵种 領章
將官 特級上將
一級上將
二級上將
中將
少將
校官 上校 炮兵
中校 骑兵
少校 宪兵
尉官 上尉 军乐
中尉 炮兵
少尉 测绘
准軍官 准尉 骑兵
士官 上士 军需
中士 军医
下士 通讯
士兵 上等兵 工兵
一等兵 机械化部队
二等兵 宪兵
  • 北伐成功後國民政府起初沿用了北洋時期的軍階制度。
  • 1931年4月國民政府公佈了《陸空軍軍官佐士兵等級表》:
    • 軍官分為將官、校官、尉官三等,各官等又分上、中、少三級(少尉之下另設准尉)。
    • 軍佐改用與兵科相同的三等九級名稱。
    • 軍士分為:上士、中士、下士
    • 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 明確設立了空軍軍階等級。
  • 1935年國民政府公佈《陸海空軍官制表》、《陸海空軍士兵等級表》,重新制定陸、海、空軍軍階等級:
    • 軍官和軍佐冠以所屬軍種。
    • 三軍軍佐均分為監、正、佐三等,相當於將、校、尉:
      • 「監」分為總監、監,相當於中將、少將。
      • 正、佐均分為一等、二等、三等,相當於校、尉的上、中、少三級。
      • 軍佐以專業名稱加以區分,如:相當於現今「海軍軍醫上校」的「海軍一等軍醫正」。
      • 軍士除空軍機械、通信、攝影、測候等專業的軍士分為一等軍士、二等軍士、三等軍士,其餘與前制相同。
  • 1935年3月,國民政府區分上將為特級[19]、一級、二級。
  • 特級上將從設立至2000年廢除,僅授予1935年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一人;大陸時期一共授予陸軍一級上將10名、海軍一級上將1名,除了蔣中正嫡系的何應欽陳誠,其餘皆是獨霸一方的地方勢力[20]
  • 1936年起,由於上將員額有限,合於晉升二級上將規定的陸軍中將,可以加上將階[21],其服制同二級上將、領中將最高額薪俸,且二級上將職位出缺時可以優先晉任,唯1949年政府遷台之後沒有中將加上將階[22]
  • 國民政府也多次以陸軍上將階配合勳章贈與友邦政要[23],以示友好。

编制

戰區(行營)>兵團(轄2至5個集團軍)>集團軍(轄3至5個方面軍/軍團)>軍團(轄2個軍)>(轄3至5個師)/路軍(轄2師)>>>>>

建军初期编制(1925年8月-1926年7月)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旗
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印

国民革命军号称八个军,一至八軍軍長及黨代表分別為:(一軍)何應欽繆斌;(二軍)譚延闓李富春;(三軍)朱培德朱克靖;(四軍)李濟深廖乾五;(五軍)李福林李朗如;(六軍)程潛林伯渠;(七軍)李宗仁黃紹竑;(八軍)唐生智劉文島

以上部隊番號序列如下:

必須一提的是,此時在廣州整編國民革命軍的軍級單位因為沒有旅編制,因此團級以上直接跳師,導致一個軍實際滿編人員在一萬人左右,約等同日後改編時的步兵師。

北伐时期编制(1926年7月-1928年12月)

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六师

一次北伐时期序列(1926年12月一1927年7月)

1926年8月,广州国民政府贵州清乡司令部所属右路军、中路军、独立旅等部在湖南辰州改编为國民革命軍第九军。1926年8月23日,广州国民政府以黔军第2师(下辖三个旅,由原黔军第2混成旅扩编)在四川纂江改编为國民革命軍第十军,辖第28师(由黔军第2师所属三个团改编)、第29师(由黔军第2师所属三个团改编)、第30师(由黔籍新兵组成)、教导师(由黔籍新兵组成)。1926年11月27日,國民革命軍第四军以所属第十师为基础在湖北武汉扩编为第十一军。

二次北伐时期序列(1927年7月一1928年12月)

整合时期编制(1928年12月-1937年7月)

1937年7月抗战爆发前,国民革命军共有步兵师183个,独立步兵旅58个,独立步兵团43个,骑兵师8个,独立骑兵旅5个,独立骑兵团3个,独立炮兵旅2个,独立炮兵团15个,独立炮兵营13个,独立工兵团2个,交通兵团3个,通信兵团2个,宪兵团11个,宪兵营2个,总兵力202.9万人。

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8月-1945年7月)

1941年時的國民革命軍部隊在陝西

1937年国军战斗序列
1938年国军战斗序列
1939年国军战斗序列
1944年国军战斗序列

军队国家化编制(1945年8月-1947年12月)

國民革命軍之軍、師級列表

民國15年(1926年)7月

  1. 總司令蔣中正
  2. 軍事總顧問:加倫
  3. 參謀長李濟深
  4. 副總參謀長白崇禧
  5. 政治部主任:鄧演達
  6. 政治部顧問鐵羅尼
  7. 副官长张治中
  8. 前敌总指挥唐生智
  9. 前敌总指挥部参谋长 张翼鹏
  10. 警卫团长 金佛庄

北伐後至抗戰前新編部隊

新編軍、師

其他編制部隊

行动歷史

持大刀的騎兵隊衝鋒
國民革命軍騎兵與地方部族武裝在一起

以下是与国民革命军直接相关的战争与战役。

中华民国统一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

抗戰時期的國民革命軍
民國33年五月,一位10歲國民革命軍士兵被分派到緬甸防禦中國邊界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辭海編輯委員會 (编). 《辭海》(1989年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89. 
  2. ^ 2.0 2.1 2.2 2.3 2.4 張明金、劉立勤主編 (编). 《國民黨歷史上的158個軍》. 北京: 解放軍出版社. 2007. 
  3.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國慶紀念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4. ^ 蔣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七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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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蔣中正. 研究美國建軍的精神指明中國革命軍人必要的信念——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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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蔣中正. 中華民國五十五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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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蔣中正.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元旦告全國軍民同胞書.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1. ^ 蔣中正. 黃埔精神與革命大業的再推進.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2. ^ 蔣中正. 對國軍第十八屆英雄政士訓詞.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3. ^ 蔣中正. 復國建國事業的基礎.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4. ^ 蔣中正. 軍事教育的最高目的和革命軍人的最大責任.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15. ^ 蔣中正. 政工人員的責任和必須具備的條件. 中正文教基金會. [2021-04-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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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参见台北历史文献社编,政协文献,页101
  19. ^ 特級上將授任條例(已廢止)。
  20. ^ 國軍的一級上將. [2008-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4-01). 
  21. ^ 陸軍中將加銜暫行條例(已廢止)。
  22. ^ 中華民國立法院公報59卷37期0號24頁,"陸軍中將加銜過去在大陸是實施過的,但自到臺灣之後,...這個條例在臺灣事實上沒有施行過。"
  23. ^ 尼泊爾總理就職週年紀念,我贈以勳章陸軍上將銜 (HTML) (新闻稿). 民報社. 1946-11-28 [2008-10-07] (中文). 尼泊爾國務總理伯達馬塞爾就職週年紀念,我國政府特派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長沈宗鏇為慶祝專使,並授該國務總理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永久失效連結] 該報導顯示,國民政府曾在1932年、1934年、1946年,分別對時任尼泊爾國務總理的賓森塞(1932)、由爵達塞爾(1934)、伯達馬塞爾(1946)三人(後兩者為叔姪關係),贈與一等(特種大綬)寶鼎勳章及陸軍上將銜。
  1. ^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至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控制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中华民国仅控制台湾地区及剩余部分岛屿;此后双方之间发生多次小规模冲突,至1960年代后未爆发冲突,但两岸在今天仍旧处于理论上的战争状态。
  2. ^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颁行后,国民革命军成为中华民国国军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