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刚中
蔺刚中 | |
---|---|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贯 | 山东承宣布政使司陵县 |
字号 | 字坦生 |
出生 | 生年不详 山东陵县 |
逝世 | 崇祯十七年(1644年) 山西太原 |
出身 | |
|
蔺刚中(?—1644年),字坦生,山东济南府陵县人。明末政治人物。崇祯辛未进士。崇祯末,累官至山西副使。李自成破太原后,不屈被杀。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山东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1][2]。吏部观政,六年授太常寺博士,十二年擢南京兵科给事中,十三年巡视京营。上奏保护留都六事,又陈明漕运除弊之要务。
崇祯十六年(1643年),升任山西按察司副使。当时李自成已贡献平阳,迫近太原。蔺刚中随同巡抚蔡懋德固守,与布政使赵建极、副使毕拱辰、毛炳文、太原知府孙康周分城而御。蔡懋德招入三千阳和兵守东门,蔺刚中顾虑为敌人内应,命阳和兵移到南门之外布防。二月,城陷,蔡懋德自缢,蔺刚中等人被执。面对农民军诱降,蔺刚中怒道:“岂有从贼求生蔺大夫乎!”于是被杀。据称其头颅落地,又反弹而起,令人惊骇[3][4]。
参考文献
- ^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误作蔺时中。
-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蔺刚中,坦生,书四房,辛亥三月二十五日生。陵县人,庚午三名,会一百七十七,三甲二百七十二名。吏部政,癸酉授太常博士,丙子同考,戊寅考选,己卯授南兵科给事中,庚辰巡视京营。曾祖昂。祖东齐。父时胄。
- ^ 《明史·卷263》:二十三日,尚智叛降于贼。于是懋德誓师于太原,布政使赵建极,监司毛文炳、蔺刚中、毕拱辰,太原知府孙康周,署阳曲县事长史范志泰等官吏军民咸在。懋德哭,众皆哭。罢官命适至,或请出城候代。懋德不可,曰:“吾已办一死矣,景昌即至,吾亦与俱死。”调阳和兵三千协守东门。刚中虑其内应,移之南关之外。遣部将张雄分守新南门,召中军副总兵应时盛入参谋议。懋德等登城。……刚中,字坦生,陵县人。为南京给事中,奏保护留都六事,又陈漕事救弊之要。山东饥,疏言:“民死而丁存,田荒而赋在,安得不为盗!宜清户口并里甲。”皆切时病。迁山西副使。
- ^ 《陵县志·卷十九》:蔺刚中,字坦生,崇祯辛未进士。授太常博士,擢南京给事中。奏保护留都六事,又陈漕事救弊之要。山东饥,疏言:民死而丁存,田荒而赋在,宜清户口,并里甲,皆切中时病。迁山西副使。时李自成已陷平阳,乃协前巡抚蔡懋德固守太原,与布政使赵建极、副使毕拱宸、毛炳文、太原知府孙康周分城而守。懋德招阳和兵三千守东门,刚中虑为贼应,移之南关外。贼渡蒲阳,数遣谍致书,刚中谓贼书不可开,恐惑民听,三斩其使。贼急薄城,攻五日。南关外城先陷,果阳和叛卒为应也。调部将张雄守大南门,雄已缒城出降,语贼城东南角楼火器火药所在,贼遂焚楼破城入。懋德自缢,刚中结草为二囚状,一标李自成,一标张雄,寸殛之以寄愤。被贼执,胁诱使降,瞠目叱曰:“岂有从贼求生蔺大夫乎!”乃杀之。首既坠,复跃起丈余。贼众辟易。自成惧,杀张雄以谢之。初,刚中门人粤人路之谦襄事幕中,贼逼城,刚中勉使行曰:君无与城俱尽之责也。之谦曰:“公死,忠也。之谦岂为不义者?即有不讳,当为公身后计。”及刚中死,之谦与其仆李自脩于积骸中寻得其身首,已六日矣,凛凛如生。藁葬于贡院西北隅。贼既去,士民好义者醵资归其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