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芝芳
申芝芳(?年—?年),字素公,號九如,苏州府嘉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府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江西万安县知县[1]。后行取考选,授禮科给事中。明亡降顺,授吏諫垣[2]。起初与行取推官吴适联姻,及听到申芝芳从李自成政權,吴适立即断绝两家的婚事。弘光立南京,十二月定顺案,列第四等应戍拟赎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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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芝芳(?年—?年),字素公,號九如,苏州府嘉定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天啓七年(1627年)丁卯科應天府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都察院观政,授江西万安县知县[1]。后行取考选,授禮科给事中。明亡降顺,授吏諫垣[2]。起初与行取推官吴适联姻,及听到申芝芳从李自成政權,吴适立即断绝两家的婚事。弘光立南京,十二月定顺案,列第四等应戍拟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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