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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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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彦(?—?),字俊之,号逊肤[1]直隶广平府曲周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崇祯四年(1631)辛未科进士,初知陕西宝鸡县,值流寇攻城,以死拒守,擒斩数人,督府遂借口坏抚,劾系诏狱。清顺治初,为兵部郎中,委差圈拨,履亩称平。历迁山西参议[2]、陕西按察副使[3]、河南按察使,加意平反,与时休息。未几致仕,性浑厚廉洁,饮酒多而不乱,居林下十七年卒[4]

引用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李嘉彦,逊肤,诗五房,辛丑十月二十三日生。曲周人,甲子九十八,会二百八十六,三甲一百九十四名。礼部政,授宝鸡知县。曾祖㫤。祖瑶。父从治。
  2. ^ 顺治二年七月,升兵部郎中李嘉彦为山西布政使司参议兼按察使司佥事阳和道。
  3. ^ 顺治五年四月辛亥,升山西阳和道参议李嘉彦为陕西按察使司副使、兼布政使司参议、分守河西道。
  4. ^ 《广平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