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重华 (青城)
于重华(1609年—?),号二唐,山东济南府青城县人[1],民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山东乡试第十七名举人,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2]。兵部观政,授汝宁府推官,六年(1633年)任河南乡试同考官,九年(1636年)丁忧。起为常州府推官,升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途经山西阳和,适逢李自成军至,于重华出城十里迎降,随李自成入京,授兵部职方司主事[3]。
明亡仕清,起为山西布政使司参议、分巡岢岚[4],升江南按察司副使、管按察使事[5]。宽狱赈荒,除奸剔弊,所至有治声。刻有《利郢歌》、《秋风啸》诸篇[6]。
家族
曾祖于奉祖;祖父于永清,福建道监察御史;父于四规。从弟于重寅。
引用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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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之煌 |
明朝常州府推官 崇祯年间 |
继任: 林逢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