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应诏
丁应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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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评事 | |
籍贯 | 浙江湖州府长兴县 |
字号 | 字国宾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五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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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应诏(1540年—?),字国宾,浙江湖州府长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七名。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三甲第二百三十四名进士[1][2]。授南陵县知县,调宝坻县知县,擢大理寺评事。
家族
曾祖丁瓒,寿官;祖父丁曜,典膳;父丁良卿,布政司正理问。母蒋氏;继母吴氏。具庆下[3]。妾严氏,《旧长兴县志》载:农家女也,年十九侍应诏,应诏年追桑榆,甫四载应诏卒,遗命嫁之,严矢志不二,龛大士于室,遂不肉食,卒年五十五。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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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瑞 |
明朝南陵县知县 隆庆五年-万历二年 |
继任: 林鸣盛 |
前任: 张世则 |
明朝宝坻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詹全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