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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 (隆慶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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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
大明福建按察司副使
籍貫直隸吳江縣
浙江湖州府烏程縣民籍
字號字越賢,號平山
出生嘉靖十七年(1538年)三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盛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吳秀(1538年—?),字越賢,號平山,浙江湖州府烏程縣民籍,直隸吳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七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三名,二甲第四十八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刑部主事,六年养病。九年复除本部,十一年歷升员外郎、郎中,出为九江府知府,丁憂歸。十九年复除扬州府知府,二十一年九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家族

曾祖吳存仁;祖父吳麟;父吳績,母張氏;繼母倪氏。具庆下。兄中立、中行、中孚[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徐應聘
南直隶扬州府知府
萬曆十九年-二十一年
繼任:
郭光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