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應詔
丁應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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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評事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長興縣 |
字號 | 字國賓 |
出生 | 嘉靖十九年(1540年)五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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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應詔(1540年—?),字國賓,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三十七名。隆慶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三甲第二百三十四名進士[1][2]。授南陵縣知縣,調寶坻縣知縣,擢大理寺評事。
家族
曾祖丁瓚,壽官;祖父丁曜,典膳;父丁良卿,布政司正理問。母蔣氏;繼母吳氏。具慶下[3]。妾嚴氏,《舊長興縣誌》載:農家女也,年十九侍應詔,應詔年追桑榆,甫四載應詔卒,遺命嫁之,嚴矢志不二,龕大士於室,遂不肉食,卒年五十五。
參考文獻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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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熊瑞 |
明朝南陵縣知縣 隆慶五年-萬曆二年 |
繼任: 林鳴盛 |
前任: 張世則 |
明朝寶坻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詹全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