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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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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聰
大明江西南安府知府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字號字謀甫
出生天順七年癸未十二月二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黃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洪聰(1463年—?),字謀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鹽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1][2]。正德末年,任南安府知府。當時明武宗南巡,布政使司命各地籌集費用。洪聰以地偏民寡為由,請求減免,使民眾不被煩擾。道光《晉江縣誌》有傳。[3]

家族

曾祖洪宗與;祖父洪輝;父洪孔續,母顏氏。慈侍下。弟洪明、洪睿[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晉江縣誌·卷四十二·人物誌·宦跡三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洪聰,字謀甫。弘治壬戌進士。正德末,知南安府。值大駕南巡,藩司諭處上供費。聰以地僻民寡,力請減損,郡得無擾。邑佐有怙當道勢虐民者,執之,民稱快。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季斆
明朝南安府知府
正德年間
繼任:
何文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