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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存檔/2012年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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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人早前在維基散播他人隱私並被封禁5日,期間此人不服並向管理員私談企圖為己開脫,解封後,此人在自己的討論頁公開與管理員的對話,言詞間不見此人有任何悔意[3](已作備份,如有人企圖移除有關頁面則再公開其言詞供大家定奪),甚至聲稱「屌!過左深圳河就冇撚用了!因為呢邊冇相關的條例的!」、「屌你老母!我唔想做受!亦唔想做攻!」,但明顯此人一直自以為是不斷做出具侵擾性和破壞性的行為,就是高清翡翠台等條目此君一直沒有改善他「不作討論又不寫清楚編輯摘要」的老問題。
  • 資訊、說明:請直接看貢獻。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00:02 (UTC)
  • 處理:
1:在和瓜皮仔私信的存檔里,括號為我的點評和感受;2:我在高清翡翠台的條目里沒有破壞,因為台標一詞比台徽更適用於頻道標識。此外坐等管理員關了這一帖。——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5日 (四) 03:27 (UTC)
1.是「台徽」還是「台標」可作討論,但君卻未見善用該條目的討論版,一如以往都是要在別人在此舉報你才在此道出你的「理由」;再者,將「台徽」一段章節不陳明其理由便將整段刪去,這就是屬於破壞行為,請閣下不要再避重就輕不負責任。
2.不按維基方針騎劫編輯,錯在於你為求開脫卻又歪理連篇,你有什麼點評和感受本來就與維基百科所有人無關,你將你的「感受」貼出來兼且「附送」人身攻擊,請覺悟並準備自負文責,建議管理員對此冥頑不寧者予以長時間封禁處分。
3.大家對你向來不發一言便將大段文字削走這種差劣而令人反感的作風早已嗤之以鼻,你就連編輯摘要都不寫,而你的理由竟是「自己沒有時間」,但你居然可以有非常多的時間去人肉搜尋、公開別人隱私、上討論區、四處搬弄是非、更將自己的用戶頁/框砌得密密麻麻,甚至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動拉布戰[4],撩事生非企圖將別人拉進是非當中,但你「居然沒有時間在個別條目各自的討論頁提出討論」,面對別人質疑卻是無視,只懂回退別人,你那可惡的行為和態度,是這裡任何人都能清楚看得見的!crazy>d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16:28 (UTC)
  • 有線第1台高清翡翠台
  • 資訊、說明:此人本身不斷破壞條目但卻向管理員誣告別人破壞,誤導管理員作出保護條目的措施,讓條目淪為一個錯漏百出的版本,查此人編輯心態極有問題,曾多次破壞條目並被封禁,解封後故態復盟繼續不斷無理移除條目章節,屢作破壞行為,多位管理員和巡查員已多次嚴重警告此人,但此人屢勸不聽,冥頑不靈。詳見本條目討論頁。另外,此人更在做出破壞後出言恐嚇「如再回退就你就沒有好下場」[1],基於此人過往有人肉搜尋並公開維基編輯現實個人資料的前科,其出言恐嚇令人不安,如管理員未能阻止此人之惡行,苦主為保自身安全只有好報案交由警方處理。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3:12 (UTC)
  • 處理:
我這是警告他!不是恐嚇!——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04:01 (UTC)
聲言別人不順從你就「沒有好下場」,這不是恐嚇別人是什麼?而且其身不正的你憑什麼警告別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7:32 (UTC)
回贈樓上上面所說的話給樓上。——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09:52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及其個人討論頁
  • 資訊、說明:多次對條目進行破壞,不服被回退以及被管理員警告,多次恐嚇及對他人人身攻擊,如稱呼管理員瓜皮仔為嗐皮仔,散播仇恨言論(幹人家的娘),此人的種種言行已經在維基散播太多惡意。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9:41 (UTC)
  • 處理:
你還像黃世澤大帝一樣恐嚇我呢!還有瓜皮仔被我諷刺為嗐皮仔的原因之一是我在互動新聞台的條目里回退了你的編輯,導致他誤判為破壞!——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09:45 (UTC)
錯在於你大家都有眼見,你確實不發一言就移除條目裡面大量章節和文字,瓜皮仔他根本就沒有誤判你,你不服和心有不甘又如何?可以不斷的罵人?連人家的媽都要罵?連人家的隱私都可爆?你有什麼是做不出的?你這個人真的很不知所謂!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10:37 (UTC)
即使瓜皮仔覺得我有破壞,但是我沒有破壞!看WP:VPD!——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可惜很多人都覺得你有破壞,你覺得沒有是因為你人自負自我中心不自量不知自己的理由如何不知所謂。更何況,別人指出你在破壞,你不同意,你有用到理性的為自己辯解嗎?沒有!而是人身攻擊、講粗口、幹人家的娘和人肉他人,可見你這個人的恐怖!維基管理員不封你,不給你教訓,我只怕中國日後會多了一個思想猶像丁蟹的人,在現實中明明殺人放火都說自己是無錯的!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30 (UTC)
  • 此人一直不按維基方針騎劫編輯,更以「自己沒有時間」作為其「不討論,但卻做出破壞回退行為」的理由,最近更在「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發動拉布戰[5],撩事生非企圖將別人拉進是非當中,然而翻查其編輯貢獻可見,此人向來沒有善意討論尋找共識的意思,也從沒主動在個別條目各自的討論頁提出討論。
  • 資訊、說明:請直接看貢獻。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5日 (四) 16:36 (UTC)
  • 處理:
這不是什麼立法會拉布,而是條目討論!還有歡迎參與。——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01:13 (UTC)
你這個人,從來也不意用個別條目的討論頁,不欲尋求共識和討論即移除大量文字,現在跟大家說「要討論」嗎?你有心討論為何又要跑到老遠去開個新帖「廣邀一些從來未有關注了解該幾個條目的人參與討論」?而你自己也沒有任何新意,同樣是無半點合乎情理的理據論點。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3:07 (UTC)
要討論到VPD去!管理員快關上面和這個帖。——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03:52 (UTC)
你是不是太有問題了?你真心要討論的,就不會無理移除條目章節作出破壞行為,你真心要討論的,有編輯爭議就會善用條目內設的討論頁,而不是在別個地方另設「討論區」。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1:59 (UTC)
在相關討論頁擺{{indiscussion}}模板不行嗎?——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你節省吧!著人去討論,但你自己又沒有提出半點可以支持自己的理據,但又要向大家「廣泛咨詢」,這是討論?是拉布吧!是連你自己也懶得去拉,連理由籍口都省得去想,是不負責任的拉布吧!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39 (UTC)
  • 四處滋擾維基編輯,請參見其編輯歷史
  • 資訊、說明:參見其編輯歷史可見,此人多次在多位維基編輯的對話頁面不斷廣邀(實情是滋擾)其他維基編輯去「討論」一些他們從來未有關注的條目編輯爭議,試圖藉著呼朋引伴參與討論來擾亂討論的進行,廣邀真人傀儡。事實上此人過往現在一直做出無理移除條目章節,行為如同破壞,但此人從來沒有善用條目內設的討論頁,也沒有善用編輯摘要。再者,於個別條目出現編輯爭議,面對其他維基人的指摘和批評,此人予以無視,只不斷移除他人的發言,態度惡劣囂張,如今四出廣邀他人討論的作用只不過是「求援」、「求支持自己的聲音」多於實際。而且真心要討論的就不會在別個地方另設「討論區」,可見其「邀約」並不真誠。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2:10 (UTC)
  • 處理:
在IRC聊天室里,[[User:Cravix|Cravix]建議我去通知部分用戶參與討論(包括你和你的IP號124.244),所以就通知了。反而你老是在這裡提出和條目相關的討論,要討論,去WP:VPM說去!在下面的觀眾意見欄里說出你覺得不好的部分!別再濫用WP:VIP!——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濫用?我看是你濫用維基給你的灰色地帶吧?個別某人建議你怎樣,你就做,少來避重就輕吧!更多人建議你不要破壞、不要不討論就移除、不要人身攻擊、不要人肉……你又有沒有同樣的氣概去接受別人的意見?如果你真的有心討論,在每個條目都附設有討論頁,你有善用嗎?你沒有呀!而且永遠都是自己刪了就算,到別人到這裡舉報你你才說到自己有什麼什麼苦衷,嘿!你有心討論?為何又那麼不屑使用討論頁而要另設討論啊?除了打算拉布和混淆視聽,實在看不出你的心機有何意義!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12 (UTC)
你通常舉報的是小事,而我舉報的是符合舉報規定的事(如使用馬甲、發廣告等)。還有你像個立法會的建制派成員去批評我和在微博上以唐唐Fing的角度批評Shizhao(我對Shizhao持中立態度)、批評魚躍在花見條目被粉絲破壞(你老怎麼不去回退反而在微博里說)!別像個噴子坐等了,快去做!多參與WP:DYKC、多在WP:VP討論(那現在誰「不善於討論」了?)、多去回退真正的破壞,而不是編輯爭議!還有條目討論頁和WP:VPD都可以討論有關話題的!你啊,拿衣服!連你也刷編輯數!——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3:35 (UTC)
你一直以來做出各種破壞行為是小事!?而你對其他用戶的報復行為就是大事?還是你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才是「合符規定」的?維基誰給你權讓你不斷破壞條目/人身攻擊/人肉他人?不能面對自己永遠只有左右言他!還是重申一句:更多人建議你不要破壞、不要不討論就移除、不要人身攻擊、不要人肉……你又有沒有同樣的氣概去接受別人的意見?還有什麼叫做「而不是編輯爭議」?是誰帶來是非呀?是你呀!不討論就刪了算,對呀!河蟹完神不知鬼不覺當沒事發生,你當然覺得這是「小事」!當然覺得這只是別人帶來的編輯爭議呀!我知道現在很多小學生在放暑假,但實在不希望維基會因為小學生放暑假而劣化!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46 (UTC)
你們這班香港用戶,拿衣服!大驚小怪!——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4:10 (UTC)
還是要人身攻擊來個尾槍?還要對「我們這些香港用戶」作出歧視性的言論嗎?再一次違反維基方針,沒有人屈你的!還有你人肉和公開別人個人資料的問題︰我對瓜皮仔或某某透露自己的事,又或者我在某個地方透露並不代表其他人就有權挪用這些資料甚至四處張貼!我其實用不著跟你說太多,只是想問問你成年沒有?你進過兒童院沒?你所犯的是刑事罪,超齡的話應該是坐牢吧?我可以直接報香港的警廣州的公安也可以,證據也是你自己留的,這不是民事興訟,不經法院就不是法律威脅,我只是基於檢舉罪案!管理員都說你有問題封了你幾日還是覺得自己沒有問題,就看看誰會死得最慘!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4:30 (UTC)

我告訴你,如果他們來是討論條目而不是支持我的話,你這種用戶叫人來討論條目也當成WP:馬甲行為的陰謀論,已經被我推翻了!——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5:30 (UTC)

真人傀儡是指邀請一群維基人(一般為新加入的維基人)加入某個討論,並發表支持邀請人的觀點,意圖改變共識的形成。另外,也有可能是某個維基人邀請其朋友創建帳號或以匿名方式參與討論。真人傀儡會誤導其他維基人,令他們不能清楚了解討論參與情況和各方面的觀點。雖然維基百科對所有用戶(尤其是新用戶)進行善意推定,但我們強烈反對所有操作真人傀儡的行為。所有新用戶若被發現與其他用戶有相同的行為,或只此為單一目的進行編輯,他/她有可能受到和操作真人傀儡的帳號相同的處分。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5:35 (UTC)
樓上又學馬化騰Ctrl+C/Ctrl+V了?!——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5:47 (UTC)
以子之矛攻之子盾的說起傀儡來,但你自己又做了些更惡劣的行為來,其身本就不正但卻又要聲聲方針方針,你說你在維基的角色不是小丑是什麼?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5:12 (UTC)
香港電視娛樂的條目里,我之前已刪除類似宣傳信息的文字和合併部分段落。——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2:51 (UTC)
不要混淆視聽了,不見得那些是「宣傳訊息」,正如你過往一樣,破壞完之後被人發現,你總是說得自己理直氣壯,就如聲稱某某條目有「過期資料」一樣,但要你透露哪個部分過期你又不能說出詳情,你的技倆根本就是抽水,請問你可不可以有半點進步?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17 (UTC)
刪除的內容你自己去該條目的歷史看吧。——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5:47 (UTC)
你搞出來的麻煩又要別人去看?ok!但已經不是第一次,大家看過你所刪的都不認為那是有問題的,那就證明你的「刪了就算」行為屬於破壞多於一切,不要以為自己的幼稚行為沒有人知沒有人見!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5:25 (UTC)
回退你是因為你做出破壞行為,與人無猶,與其惡意推定別人不如好好反省自己的言行態度惡劣。本人從來都以ip編輯,以ip編輯條目和建立新條目的數量也多,不像你,登入了卻是惡行斑斑;再說維基是容許ip編輯就不足以讓你以此去妖化別人。反而證據顯示那個「發現人」卻是試圖藉著呼朋引伴參與討論來擾亂討論的進行,廣邀真人傀儡比起他所質疑別人以ip編輯,其本意無疑是更邪惡的。還有,已經有多位管理員清楚你的所為,相信你被封禁之日也不遠矣。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9:55 (UTC)
大家都清楚樓上是誰。你沒有在用戶頁里明確說明使用IP編輯的原因,也沒有以安全、隱私或維護的名義來使用IP編輯。雖然維基是允許IP用戶編輯,但是有了帳號,就別再用IP編輯了,因為有可能你犯了WP:馬甲裡面寫到的不能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以多於一個帳號貢獻同一個條目的規定。雖然我知道是同一個人,但是我建議樓上別用IP編輯了!——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10:13 (UTC)
我的用戶頁早就已寫清原因。參與維基編輯單純為了貢獻所知,不留名地作出編輯,這是因為本人深信維基既以「自由的百科全書」自居,又容許ip編輯,在這個基制下就不容一些人以此為口實,將某某的編輯看成是惡意或立心不良,這些陰謀論無疑跟「有容乃大」相違背,我不認為以ip去編輯有何問題,相反,對於一些愛濫竽充數又不斷破壞條目的人,如閣下,即使你登入編輯,但惡行往往丟人現眼,沒有人認為你可以站在道德高地去說三道四。我現在登入,是因為我要在這個「當前的破壞」頁面去提告投訴你,只是這頁面需要登入才能留言我才登入,你要以啥馬甲去稱呼別人,這是你永遠沒有善意推定他人,就正如你過去現在不屑於與任何人溝通一樣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10:26 (UTC)
1:光在用戶頁說不行,樓上快去WP:維基榮譽領工,不想的話自己在自己用戶頁里加相關模板;2:樓上的用戶頁里只是說明你以「維基以「自由的百科全書」自居,又容許ip編輯」說明使用IP編輯的原因,沒符合WP:馬甲頁所描述的以安全、隱私、維護、分身帳號、折衷帳號和以新帳號重新開始等原因使用IP編輯,這樣等同你是使用馬甲;3:樓上雖然做了文字編輯多少年也好,但是不懂得一般的維基編輯技巧,用戶頁像個博客一樣。原地踏步!——D'ohruhi Suzumiya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6日 (五) 10:43 (UTC)
請不要不負責任,為何一直不作事前的溝通而要屢次做出破壞行為、為何要人身攻擊散播仇恨言論,我們一直對你質疑的問題你還未有回應,你可以攻擊我的唯一一個缺口只在於IP問題上大造文章,然而,我從來沒有在不登入的情況下做出破壞行為,相反,你這個所謂維基什麼編輯卻是不斷對不同條目作出破壞,要不然你只是以自己的文字重寫原有資料,企圖以濫竽充數達至成為編輯的門檻,做法可恥。再者,當初說別人「沒有在用戶頁里明確說明使用IP編輯的原因」,但其實本人早在用戶頁已陳明,要對你惡意推定,可見你在混淆視聽,對你善意推定,則見你在不求甚解,誠如網友評價你,你只是一直「用其他不合理或者違反方針的情況存在作為自己做出不合理或違反方針的行為的理由」。另,我們都不見得你在維基的編輯技巧和態度很好。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1:46 (UTC)
那句是達師WP:VPP討論我上傳大尺寸圖片時說的話,關這個什麼事!另外你的像個博客一樣的用戶頁已經違反了維基百科不是博客的規定了。——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3:02 (UTC)
真是不知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博客所說的旨在針對條目而非用戶頁,如果我的對話頁有問題,哪你那個對話頁就更不憾入目了吧!我知道你現在很積極地翻查維基方針,但很可惜你卻是拿來企圖用以攻擊你的眼中釘而非規範你自己的言行,這種扣帽子的心機實在幼稚和無知。還是老話一句:為何一直不作事前的溝通而要屢次做出破壞行為、為何要人身攻擊散播仇恨言論,我們一直對你質疑的問題你還未有回應,請少來左右而言他好不好?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26 (UTC)
維基百科不是博客的規定是適應於任何頁面。繼續這樣的話快去你那博客/微博去!——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5:28 (UTC)
如果我的對話頁有問題,哪你那個對話頁就更不知所謂,應該第一時間被取締。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5:37 (UTC)
我的用戶頁是符合維基規定的,而用戶討論頁為存檔我於WP:VP里所發表的帖子和部分人的留言。——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5:47 (UTC)
真是不知所謂,明明大有問題,但還是要說到「六四沒有死過人」,一直針對的是你「一直不作事前的溝通而要屢次做出破壞行為、為何要人身攻擊散播仇恨言論」我們一直對你質疑的問題你還未有回應,你的言行更是不合符維基規定,你的用戶頁關大家屁事?請少來左右而言他好不好?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14:43 (UTC)
樓上明顯有政治廚行為。——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貢獻) 2012年7月9日 (一) 05:13 (UTC)

之前舉報時的討論

你對別人作出的不是警告,而是恐嚇他人「沒有好下場」;另,對條目不發一言作出破壞的明顯是你,砌詞狡辯避重就輕誣告別人,你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實在令人討厭。crazy>d留言2012年7月6日 (五) 09:33 (UTC)
沒有好下場的意思是指用戶會被舉報。——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2:56 (UTC)
那麼,你的意思即是現在換轉你沒有好下場?基於你已掌握了很多用戶的個人資料,你對用戶恐嚇惹來用戶不安,讓大家感到恐慌是非常合理且表證成立!現實中我們如要報警你一定會被拉到警局!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3:43 (UTC)
1:我都說了,這是警告,懂不!就像使用Twinkle的用戶給任意用戶的警告一樣;2:你的Email地址是你在你的微博上向瓜皮仔透露的,Email地址泄露了你的手機號碼,這怪我嗎?!就算我人肉了你,內容都是你在其他場合透露或者以你名義公開的信息;3:你的死法(封禁方式),註定像黃世澤大帝一樣,都是使用法律向用戶威脅!——今晚找錯誤去! (留言) (貢獻) 2012年7月7日 (六) 03:50 (UTC)
我 對瓜皮仔透露,又或者我在某個地方透露並不代表其他人就有權挪用這些資料甚至四處張貼;我其實用不著跟你說太多,只是想問問你成年沒有?你進過兒童院沒? 你所犯的是刑事罪,超齡的話應該是坐牢吧?我可以直接報香港的警廣州的公安也可以,證據也是你自己留的,這不是民事興訟,不經法院就不是法律威脅,我只是 基於檢舉罪案!管理員都說你有問題封了你幾日還是覺得自己沒有問題,就看看誰會死得最慘。crazy>d留言2012年7月7日 (六) 04:04 (UTC)

請看貢獻。

已全部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1日 (三) 01:40 (UTC)

請求封禁以下用戶

此外,以上用戶與WP:KAGE無關,A900040a900040討論·貢獻·封禁(日誌))也與WP:KAGEWP:LHLS無關,見m:srcu--2011wp留言2012年7月11日 (三) 00:55 (UTC)

封禁2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2日 (四) 06:03 (UTC)
永久封禁,純破壞--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12日 (四) 06:04 (UTC)
自辯:Aistsana的傀儡賬號娜娜,並非回退員身份。卻動不動稱別人的編輯沒有建設性及破壞,我認為這是出於該編輯反對FLG的利益立場,而一貫對試圖勸阻其的我作出誣告的繼續。我指出Aistsana只是聲明一個傀儡帳號,而沒有聲明其操縱的多個IP帳號,這是陳述事實,並非什麼人身攻擊。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宗教模板,本人在跟其他編輯互相交流個人觀點之中,說明本編輯重視其他編輯的觀點,這兒稱我是無視,也屬於其一貫的誣告。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4:09 (UTC)
  • 資訊 1:這次舉報針對Aistsana的傀儡賬號娜娜小妹妹和傀儡IP 123.110.182.150等。Aistsana經常在我用戶討論頁留言,在條目編輯過程,最初幾次因為不同意我的編輯,其有意切換匿名以IP身份在我用戶討論頁上留言,宣稱我的編輯不具有建設性,進而稱我在破壞,隨之威脅要封禁。我最初時並不知是Aistsana所為,問及時其也不承認,明確告訴我,我應去問IP用戶。但漸漸其承認其所為。Aistsana有意隱藏自己與這些IP的聯繫,有意不讓我知道其所為而用IP發出誣告,這些行為是違背維基關於傀儡的使用規則。這兒給出的IP只是其眾多IP賬號的一個。
  • 資訊 2:注意到Aistsana,特別是其傀儡IP或ID,幾乎是專門用於反FLG。我看到過其創建新條目反FLG,並推薦到新條目推薦的頁面;而對於其他編輯創建的條目,如其中有對其反FLG內容不利的信息,此編輯往往會添加一個關注度模板,這樣一個月後,對新條目以關注度不足提刪。我不清楚這種行為是否是維基允許,在這兒提請注意。
  • 資訊 3:對於佛家條目,我從未說FLG不屬於佛家,我不清楚該編輯為何要編造我的話,宣稱根據我怎麼說而作出編輯。
  • 資訊 4:對於法輪功條目,該編輯近日大量刪除有來源但對其反法目標不利的內容,被我勸阻;在法輪功在各國的發展及影響條目刪除其他編輯添加有來源信息,其給出的理由是利益相關;但其自己添加的荒誕反法內容,我認為應刪除,該編輯即在我用戶討論頁應用模板稱我沒有建設性,並隨之斷定我在破壞,宣稱要封鎖。我認為這是因其個人反FLG利益相關,而又在對我作出不公正對待。
  • 發現人: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6:33 (UTC)
(!)意見:請參見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6:44 (UTC)
小南編輯,你自己去讀讀你給出的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象使用匿名IP招呼編輯去投票刪除你所不喜歡的FLG相關條目(招呼時聲稱因為給人盯上,不得不匿名),正是你的所為。你自己一直在擾亂,卻經常要誣衊他人,為什麼你非要做這種事? 我列舉一些我觀察到你在做的事,這並非擾亂。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3 (UTC)
(:)回應:那你有証據嗎?就你以上的宣稱——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5 (UTC)
這個,如小南現在是你自己在使用這個小南賬號的話,應記得我以前曾在本頁面舉報時給出過連接,引用了你的原話。你當時根本無從反駁。怎麼現在時間久了,想要抵賴?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08 (UTC)
(:)回應:抵賴什麼,我又抵賴什麼了?你的証據在哪,我還沒看到。要告人一狀,卻沒有證據,就要送人上斷頭台,先生你會不會太扯?——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12 (UTC)
證據在這兒: [「User talk:Jsjsjs1111」的版本歷史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Jsjsjs1111&offset=&limit=500&action=history ] 當前 | 先前) 2012年4月19日 (四) 10:01‎ 123.110.140.156(討論)‎ . . (115,235字節) (+270)‎ . . 你的原文標題為:(先用IP帳戶回覆,因為被輪子盯上了) 。我以前曾就這一點在這兒舉報過你,你完全沒有印象了?這太奇怪了。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22 (UTC)
(:)回應:所以呢,這是什麼破壞證據,又破壞了什麼?真是太奇怪了,我真想不起來破壞過什麼;而對方也無法舉證,提出任何有關於破壞行為的證據。——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41 (UTC)
小南任意踐踏維基規則習慣了,可能不覺得這算什麼。但在這一件事,你至少違反不允許邀人投票,不允許使用為掩蓋真實ID而用未經聲明過傀儡IP,這兩條規則吧。身為執行編輯,有意違規,這叫執法犯法。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54 (UTC)
(:)回應:那請問是投了哪些票?那些票又投在哪裡?另外,我未掩蓋真實身分,為掩蓋真實ID是你自己說的。指人破壞,卻又無法舉證。這如果不是栽贓,我說如果,又該算是什麼?——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7:59 (UTC)
我本不想再為你化時間找什麼證據。但既然你要求,我前邊找了出來,呈現在這兒了,你可能沒認真讀?還是只會無理糾纏?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03 (UTC)
(!)意見:因指不出任何破壞事實。所以本人「五禮」地,請Marvin再參見「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乙次。——小南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10 (UTC)
應你要求,我給出了證據,並多次告訴過你,也引用了你掩蓋ID的原文標題。你仍是假裝沒看到。這不叫五禮,而叫掩耳盜鈴。也是屬於擾亂維基。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8:22 (UTC)
(:)回應Marvin誤用典故了,這明明就是「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您該看看這個,掩耳盜鈴原為盜鐘掩耳
  • 致管理員:在眾目睽睽下,小南編輯無所顧忌地在這兒無理取鬧,平時其編輯操作中的張狂是不言而喻。我這是在本周最後一次發表看法。我一會兒得出差到外地去,從今天開始之後數天也不方便登錄維基。敬請管理員們不要再偏袒長期嚴重違規的這位小南執行編輯,認真維護好維基百科這個我眼中的社會公器。我也並非與小南個人有過節,而是認為小南長期違規下變得無所顧忌,令其暫時停下來反省一下,對其個人有益。雖身為最底層的編輯,我一直來希望維護好的維基中立原則。以前我也曾考慮給維基創始人寫信投訴小南,但一直太忙,沒時間寫長篇的英文信件;而且我相信,作為一名維基管理員先生,遇到這件事,如何對待處理好,是管理員的職責所在,均是自己在考慮選項,也是為自己的選擇。祝各位夏安! 再見。Marvin留言2012年7月12日 (四) 19:12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 / 當前的破壞
  • 在助客棧/條目探討頁面,以「討論」為由散壞虛假消息,圖陷他人於不義;在當前的破壞頁面,以「合併我(他)之前的舉報」為由,以及對提告者進行多次誣告,擾亂「當前的破壞」頁面
  • 資訊、說明:在助客棧/條目探討頁面,以「討論」為由,四處廣納人肉傀儡,「邀請」大量維基人去「討論」一些未必每個維基人都有關注的條目,並企圖斷章取義與出所謂「例子」,誤導從沒關注該等條目的維基人;另在「當前的破壞」擅作主張以「合併我(他)之前的舉報」為由上下搬動討論,影響維基人了解發言時序定奪是非,並對控告他的當事人作出多項惡意誣告,如指本人違反WP:TROLL原則,事實是此人多次違規受到他人非議,就單方面認為是別人「挑釁了他」,但實情是此人不斷作出破壞回退、人身攻擊維基人及其家母、以及公開與維基人的私談、以至個人私隱現實聯繫資料等,其惡行斑斑受到譴責是必然的事但此人如今仍認為是別人違反WP:TROLL原則是別人「挑釁了他」,可見此人從無悔過之心,說本人對其進行法律恐嚇也屬於砌詞誣告,請管理員公平處理此人以阻止他對維基和維基人之影響。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10日 (二) 20:16 (UTC)
T.A 白河之前合併了一個舉報(看歷史),因此我要把相同IP的舉報都要合併,另外從樓上的語氣來看,幾乎和WP:TROLL頁面所描述的沒兩樣。我真不想和你再說那麼多了。
管理員過來關閉討論。——今晚找錯誤去!留言/貢獻2012年7月11日 (三) 01:19 (UTC)
我不知是什麼原因何管理員們應該要對你這個惡形遠彰的維基壞份子可以作出一次又一次的辜息,還有你對於什麼才是挑釁好像是裝傻多於無知,但正如大家所認知,你做出各種破壞和擾亂維基的行為就就要預了別人的投訴,你不見得你做什麼都可以這樣理直氣壯,任何維基人都可以被你恐嚇人身攻擊人肉,甚至連管理員都可以被你呼喝「管理員過來關閉討論」!?你當自己是什麼王啊?crazy>d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7:09 (UTC)
  • 處理:
  • Category:老龍坑已廢棄而且消失的古村落名字,官方民間早已棄用,Acklbonboncat(有時用IP)不斷在多個條目硬將何文田改成老龍坑,例如:何文田站
  • 資訊、說明:用戶Acklbonboncat強行將個人意見加入多個條目,這就是他的見解---有媒體報道: http://the-sun.on.cc/cnt/lifestyle/20100831/00479_002.html 。公主道以東、馬頭涌道以西一帶地區分界一直含糊不清,皆是因為老龍坑、採石山及十二號山三個鬧市之間的地區不斷被錯誤地套上「何文田」的地名,造成九龍城區多處地址只有九龍域名而沒有區(suburb)名的尷尬情況。況且,紅磡仍有通往老龍坑的老龍坑街,因此老龍坑並不可被視為廢名。--User:Acklbonboncat(留言) 2012年7月16日 (一) 00:52 (UTC)
  • 發現人:——youtube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13:50 (UTC) 2012年7月16日 (一) 13:49 (UTC)
  1. 提名特警判官
  2. User:Ronochen投反對票
  3. User:TayasUser:Ronochen的討論頁作恐嚇[10]
  4. 後再有兩票反對票
  5. User:Tayas將所有投票改作贊成票[11]
  6. 由本人修復
  7. User:Tayas前後上載兩段YouTube影片,以真人作回應。[12] [13]內容為廣東話,含有不少髒話、有死亡威脅。
(~)補充,其後再對User talk:Ai6z83xl3g作破壞。
(&)建議,調查此用戶跟User:Okeout的關係,上載YouTube影片的用戶名稱正是「Okeout」。-Hijk910 2012年7月16日 (一) 10:45 (UTC)

(!)意見,此屬惡意誹謗。Plantsixty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18:04 (UTC)

(!)意見,此屬惡意誹謗。Plantsixty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18:04 (UTC) [[Category:]]

囧rz...我服你了,是不是我每上一次網,變一次IP,都要被你說一次傀儡?再如Luke所說的"SOP"一般,說成是擾亂,再不行就私自關閉討論串?184.75.35.50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8:31 (UTC)

  • 互動新聞台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及一系列有關香港電視媒體的條目
  • 觀其編輯貢獻,不難發現一直對不同條目作出大量不尋常的刪字行徑,該用戶常聲稱自己是「修飾句語」但事實並非如此,而是自把自為地大量移除條目章節而不帶理由,做法粗暴。查該用戶從來不使用條目附設的討論頁,完全無視尋求共識與溝通,曾被管理員及其他用戶多次警告和投訴;又,此用戶曾經於「客棧」發起過所謂「討論」但不被其他用戶認同,眾人共識與他所堅持的明顯有別,但此人並不尊重討論結果,反而顧態又再復盟作出「不說即刪」的行為,輸打贏要。
  • 發現人:crazy>d留言2012年7月18日 (三) 23:52 (UTC)
  • 處理: 編輯爭議,考慮爭論的解決。--Jimmy Xu  ·  · 2012年7月21日 (六) 11:38 (UTC)
至少我在高清翡翠台條目里我加了簡繁轉換!還有我在互動新聞台條目里加上{{問題條目}}模板,讓大家都看看你編輯的條目有多難看(掛在互動新聞台和有線第1台條目里的模板上已經寫得清清楚楚),而樓上是怎樣阻止其他用戶校對文字。——今晚找錯誤去!留言/貢獻2012年7月19日 (四) 00:51 (UTC)
對於一個沒有資格和能力的人要不斷挑起是非,恕無意奉陪,但對於有人至今仍然要對自己的問題視而不見,誰孰難看,這種厚顏,實人皆可見。crazy>d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4:12 (UTC)

請全部封禁,除了最後3個外均已封禁,但需修改用戶頁--2011wp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00:31 (UTC)

添加私人照片李達討論·貢獻·封禁(日誌)

用戶User:李達不斷在雞鳴寺條目中貼上一些個人進香的照片,請問這種行為應該按照哪條方針提報破壞?余兮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6:26 (UTC)

條目已經半保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26日 (四) 03:31 (UTC)
此人將上傳的照片都上傳了疑似侵權的新版本。這類沒有價值的圖片應該直接提刪。炫富炫到維基百科來了,還真是頭次見到。(File:美好生活.jpgFile:留影.jpgFile:燒香拜佛.jpgFile:歐洲游.jpgFile:香江游.jpg
又去棲霞寺上傳了更多的炫富照片。。。commons:Special:Contributions/李達,應該直接在共享資源封禁了。余兮留言2012年7月27日 (五) 09:06 (UTC)
已經警告,仍然繼續添加,涉及棲霞寺孔廟雨花台中山陵條目。包括以下IP地址114.248.12.46討論·貢獻·封禁(日誌)),而且早已違背回退不過三原則。請求封禁。余兮留言2012年7月27日 (五) 09:09 (UTC)
(-)反對,先不論你屢次的誹謗和誣陷,本人沒有任何擾亂行為,亦已留意對你最大程度的保持善意推定和尊重你的私隱。相反,希望你先查看自身是如何與其他善意用戶動輒兵戎相見的。向我反饋你「逢人便打」的維基用戶為數不少。
同我發出的議論類似的有關改善社群體驗的話題,近年受各國維基人關注,連維基年會都至少出現兩次演講,難道你還要將發言者都逐出會場?184.75.35.50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07:23 (UTC)

(-)反對Plantsixty君是一位長期以來非常關心中文維基發展的資深維基人,並以願意投入寶貴的時間和金錢等資源,積極參予地方聚會、維基年會等維基聚會,並在維基年會演講,這些用心足以證實Plantsixty君以愛護中文維基有加的熱忱,提出對社群良性發展的諫言,Plantsixty君所提出的討論,值得所有願意關心中文維基展望的全體維基人深刻審思,本人願意擔保Plantsixty君絕無擾亂之疑慮,請大家和管理員一定要花時間理解Plantsixty君的一片苦心。——Luke Young留言2012年7月21日 (六) 19:33 (UTC)

迫害妄想狂患者;傀儡;你們倆只應該是癥狀不同;沒有道理胡攪蠻纏;思想匱乏
你自己眼睛不好;
你的沒詞可見一斑;
你也就是詞窮來找我撒氣吧;
O,那你就更是luke、codename等人以來那樣,擾亂為先攪和維基百科的手法了;
O,原來你在給蘋果派通風報信,這可不妙。雖然維基百科的內容誰都可以看到,不過你這種方式倒是證明:你成了蘋果派的人肉傀儡了!
IP用戶是luke的傀儡,luke扯謊的功力都可以臆想一個不存在的聚會了
他嘴裡沒有實話;
只要你閉嘴消失,雖說不能永久停止中文維基百科的停止吵鬧,卻可以大幅減少。拔一毛以濟天下,何不為之?;

及惡意誹謗其他用戶為傀儡及擾亂等。

(!)意見:上述檢舉已經多日,管理員們仍無作為,請管理員就以上指控對Zhxy 519君有無涉及人身攻擊之判定給予明確答覆!——Luke Young留言2012年7月23日 (一) 08:42 (UTC)

請管理員盡快封禁該IP網段,不然一堆條目都變成這位老兄的個人相片集。Kly留言2012年7月28日 (六) 06:07 (UTC)
已段封,保護。烏拉跨氪 2012年7月28日 (六) 18:36 (UTC)

封禁5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0日 (一) 01:13 (UTC)

  • User:Shujenchang/OtherInfo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此人破壞本人用戶頁:[22],增加惡意誹謗及涉及本人隱私內容,根據其IP,本人可以判斷出此用戶為在其他網路社群和本人有怨仇的用戶,根據本人對其性格的了解,他還會繼續破壞本人用戶頁,存在長期破壞的趨勢,故申請對其進行封禁,防止其繼續破話,謝謝!

(~)補充 另外,此IP和User:Oct1158均為User:巨大八爪魚的傀儡,該用戶使用IP進行破壞就是為了避免他的帳號被封,如可能,請進行CU,查證後將上述帳號一同封禁。--張樹人留言)- LGBT協會 2012年7月30日 (一) 01:43 (UTC)

  • 凱風網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違規破壞內容:在該條目中堅持引用含「屁股」之類的骯髒下流語句(經查歷史記錄這一句內容也是該編輯最早加入到條目中的),在編輯摘要使用「鬼」這一類詞攻擊本編輯,以及寫下「MARVIN2009本名叫做XXX,和MARVIN2009是OOO的親生兒子」這種莫名其妙的言辭對本編輯作出人身攻擊;在該條目質疑民間身份一欄,非要加入與欄目主題無關的內容、並且加入其原創的定為邪教一說;在本編輯因針對其違規作出修改後,其在本編輯的討論用戶頁上添加沒有建設性模板;在本編輯看來,這屬於該編輯利益相關操作受阻後所作的誣告,因為本編輯用戶頁一切沒有建設性的說辭均屬於此編輯及其傀儡賬號所作。故再次敦請維基管理員調查處理。
  • 發現人:Marvin留言2012年7月29日 (日) 18:06 (UTC)
  • 處理:

115.43.149.217、115.43.133.8、

管理員皆有對其發出警告,但隨意刪改他人編輯(還改錯)的行為不變!是否可請管理者務必進入其討論頁,在判定是否取消其編寫資格!

我說Crazy,你之前說WP:VIP需要登錄才能舉報的嗎,那現在還是照樣拿IP號舉報!你這種舉報模式已經能夠形容是噴子行為了,就連我都知道你舉報我的內容是始終不變的那三樣:無視溝通、誣告別人、破壞。那你呢?WP:VPP那次討論,你連意見都不提,反而投訴就一大堆!編輯歷史裡我發現你用3個號(1+2)連着回退,全靠鴨子推定!何況之前的辯論的氣氛都被你搞砸了!還有這個條目的編輯歷史能讓我們看到你的做法:雙號刷——回退、破壞(添加太多的多餘文字)一步到位,連WP:SOCK裡面的規矩都違反了!
PS:此外關於那幫印尼人怎麼破壞媒體相關條目的事,樓主可以在Special:防濫用過濾器找到,或者找88號過濾器的創建者談談。——今晚找錯誤去!留言/貢獻2012年8月1日 (三) 15:05 (UTC)

過去要登入才能舉報,現在不用登入就可以舉報,那有何問題?不同的條目所附屬的討論頁你有善用嗎?沒有!為何別人一定要參加你在公園以外之地所舉辦的「討論」?還有在該次討論別人有沒有指出你的不是?是不是對你安插罪名生安白做?沒有!你的令人討論完全基於你的所作所為!好了,到現在你還要將破壞擴展到不同條目,請問又關我這什麼事?「多餘文字」?請問閣下憑什麼理據還有什麼字你覺得是多餘的?你又有在討論頁先問過大家嗎?沒有!所謂的「多餘文字」指控完全沒有理據站不住腳,你的所作所為反而正正就是「破壞」一頁所列舉的例子!都已經不去問你是哪個專門了,你的中文水平怎樣大家也心知肚明,一過連自己學歷履歷也成疑問的你去批評別人的文字怎樣怎樣?不如請你先不要批評別人,先告訴大家你有什麼了不起吧!不求共識「舉報你的內容始終不變那三種」,你就是自以為是從來沒有檢討反省,就連管理員的媽都被你罵,敢問你是不是太不知所謂?124.244.208.109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17:15 (UTC)

看來很喜歡破壞我的討論頁,應該與龜拉跨烏討論·貢獻·封禁(日誌)) 又是李煌老師的傀儡。--Outlookxp留言2012年8月2日 (四) 03:47 (UTC)

你少來教訓別人。自己做的事情爛還怕別人講?
你自己的版式又那麼難看。還說什麼?
難看。這已經不是我一個人的評語了。
現在說的是你弄的東西糟糕。

[25]等。該用戶至少自7月以來不斷進行人身攻擊及挑起激烈爭鬥,將討論區搞到烏煙瘴氣,數次警告及封禁([26][27]),皆無改善。

封禁一星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6日 (一) 01:06 (UTC)

維基百科的目的,是建立一本觀點中立百科全書,而所引用的資料都是可靠而且已經出版,以及維持相當的可供查證

基於這原因,所有維基百科參與者,都有責任確保,他們在維基百科所寫,不論在條目本身,還是在討論頁,都並非誹謗

Wikipedia:誹謗

毫無任何證據的指控就是誹謗!--張樹人留言)- LGBT協會 2012年8月5日 (日) 15:28 (UTC)
因3RR,已由管理員Hat600執行封禁1日烏拉跨氪 2012年8月7日 (二) 10:06 (UTC)
  • 其實中華航空這個條目在這個月經常被好幾個匿名用戶瞎寫,寫完之後本人就以一些本人質疑的問題記錄下,然後將這些問題一一向中華航空進行求證,得到的答覆是這些匿名所加入的新內容不實際且與真實情況有較大的出入,如:華航的商務艙,商務艙現在明明還有在A330-300上提供,但有一匿名用戶卻一直堅持已不在A330-300上提供,並且堅持他自己的編輯沒錯,而且我懷疑這幾個匿名IP是同一人使用,最扯的是他們居然將長榮航空的東西放到中華航空裡,以上事件令本人在維基的其他編輯暫停,所以前來請求管理員對中華航空這個條目進行半保護。
  • 發現人:ltdccba---留言--貢獻 2012年8月7日 (二) 13:04 (UTC)
  • 處理: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保護頁面。--Jimmy Xu  ·  · 2012年8月8日 (三) 09:48 (UTC)
已經提交CU:m: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Donegroup.40zh.wikipedia--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31日 (二) 01:26 (UTC)
已經全部確認,[43],全部賬戶都已經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3日 (五) 18:07 (UTC)
補充,CU結果不太像是KellyMok的傀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8日 (三) 12:05 (UTC)
用戶名應該還好,警告後未見破壞。Ben.MQ 2012年8月5日 (日) 14:35 (UTC)
自己承認WP:KAGE。--2011w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4:57 (UTC)

已由管理員Makecat執行永久封禁--張樹人留言)- LGBT協會 2012年8月11日 (六) 13:19 (UTC)

你少來教訓別人。自己做的事情爛還怕別人講?
你自己的版式又那麼難看。還說什麼?
難看。這已經不是我一個人的評語了。
現在說的是你弄的東西糟糕。

[44]等。該用戶至少自7月以來不斷進行人身攻擊及挑起激烈爭鬥,將討論區搞到烏煙瘴氣,數次警告及封禁([45][46]),皆無改善。

該等人身攻擊行為,由Bencmq以「這不是人身攻擊。請分清界線。其實我也覺得做的東西很糟。」理由未封禁。然而,根據正式方針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上述發言當屬典型人身攻擊。尚且,即使有必要強烈批評他人的編輯不當,也應該保持對對方及所有討論者基本的禮貌和尊重。此外,該用戶一貫言語具較強攻擊性和針對性,經常給用戶帶來困擾,無論好言相勸,警告,封禁皆無改善。之前曾因如下言論被數次封禁:

迫害妄想狂患者;傀儡;你們倆只應該是癥狀不同;沒有道理胡攪蠻纏;思想匱乏
我們任意一個在這裡跟你爭的註冊用戶都比你聲大。我們任意一個人都敢說自己寫條目比你洋洋灑灑放嘴炮有利於維基。

[47][48] 期後毫無改善。另外尚有

你自己眼睛不好;

你的沒詞可見一斑; 你也就是詞窮來找我撒氣吧; O,那你就更是luke、codename等人以來那樣,擾亂為先攪和維基百科的手法了; O,原來你在給蘋果派通風報信,這可不妙。雖然維基百科的內容誰都可以看到,不過你這種方式倒是證明:你成了蘋果派的人肉傀儡了! IP用戶是luke的傀儡,luke扯謊的功力都可以臆想一個不存在的聚會了 他嘴裡沒有實話;

只要你閉嘴消失,雖說不能永久停止中文維基百科的停止吵鬧,卻可以大幅減少。拔一毛以濟天下,何不為之?;

等習慣性針對個人的攻擊行為,對其他「非我族類」用戶極度不友好,語言非常粗俗,常年無改善跡象,並多次將初級警告留言刪除,甚至申請保護對話頁以防被警告。因此,再次提報破壞。

相同的提報已在2012年8月5日 (日) 13:58 (UTC)以「未完成」結論,請IP用戶不要再翻出相同的提報(「一案多審」、「forum shopping」)。--Mewaqua留言2012年8月10日 (五) 14:20 (UTC)
我有理由相信,該所謂「不是人身攻擊」的未完成結論是不妥的,此外Bencmq本身是應避嫌之人士。不知可否指示更為妥善的處理方式?111.191.171.121留言2012年8月10日 (五) 18:25 (UTC)
關於日本IP用戶提報的後半部,長夜無風早在2012年7月28日(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12年7-9月)已把Zhxy519封禁24小時,日本IP用戶到8月又拿同一段留言來提報,是意圖製造「一案多罰」。--Mewaqua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3:35 (UTC)
後半部的發生在技術上是被封禁狀態(用戶發言第一句便已應被封禁),確並無一案多罰之意。闡述此段意為就該用戶為短期內再犯,管理行為基本無效而感到沮喪。1.112.240.99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4:45 (UTC)
後面那些我個人也不認同,但已經處理過了,也沒必要說什麼;但看看前面的吧,這些也叫"人身攻擊"?"做得爛","版式難看","不止一人認為難看","東西做得不好",明明白白的是反對意見,如果你一定要劃為人身攻擊,那請依例去WP:DYKN,WP:GAN,WP:FAN及各自存檔把所有投反對票的人都舉報一遍吧.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8月11日 (六) 06:51 (UTC)
未完成,用戶曾因此被封禁一天,重複提報。--MakecatTalkDC10 2012年8月12日 (日) 03:22 (UTC)
(!)意見非重複提報。該用戶於7月28日因無禮的行為,人身攻擊被封禁(在此之前已有前科)[49]。8月3日即再度進行類似行為[50][51][52][53],即此次提報且未曾被封禁。在短時間內連續對其他用戶施以粗暴語言,已經超出正常討論的禮儀規範,挑起和激化用戶矛盾,嚴重擾亂正常討論秩序,依慣例理應加長封禁時間。114.48.7.137留言2012年8月12日 (日) 08:49 (UTC)

3.在文中加插塗鴉、或把某些匹配的註解內容替換為某些不相稱的言語。[58] 4.在他人的文件頁面中擴充疑似褻瀆性的、易使人產生錯誤理解的無聊註解內容。[59] 5.編輯戰中反覆刪除原有頁面的合理內容,且每次回退中無任何擴充舊頁面的內容舉措,或者加入令人反感的誤導內容。[60]

編輯爭議,考慮爭論的解決烏拉跨氪 2012年8月13日 (一) 10:10 (UTC)
  • 百越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1.將頁面中的可供查證的來源證明內容完全刪除或將部分一致認可的關聯資料移除,並聲稱這些由專家學者們在國內或國際上公布過的確信無疑的可靠數據都是爭議內容,而發起這場爭議的用戶Ianbu並無出示任何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的行為不是在重複進行「無聊破壞」,該管理員涉嫌「清空頁面」類型的破壞罪行以及庇護原破壞者的有失中立的偏頗立場 [61]
  • 發現人:Cantonese people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19:20 (UTC)

Checkuser

第一組

相似:

  • Spanagain
  • Meenewa17

IP相似但編輯習性不相似:

  • 2011wp

使用相似IP但編輯習性不能比較:

  • Afsdgt
  • Dfahbwyrhnt
  • Test1122d(是我的)
  • Test1122e(是我的)

其中後2個本人承認是我的賬戶;

第二組

以下為同一用戶:

  • Angelasidedog
  • 不能編輯自己的討論頁
  • 林浩生是誰?
  • 揭露某人真相
  • 250wp
  • 龜拉跨烏
  • 真理永不倒!!!
  • Greatwordsgreatwordsgreatwords
  • 反對猴子濫權
  • FilterAbuserwaterscale
  • Riverstepriverstep
  • Zhxy 512
  • 五百萬個條目了
  • 2012wp
  • 反濫權協會
  • Entrysaprior
  • Trollishere!
  • Lihuanbility
  • Urbanonsetchxs!
  • 宇宙引力波背景輻射
  • 大寒冥國萬碎!
  • 鋰磺老濕
  • Riverayears
  • 九洲配音
  • 螞蝗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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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wp留言2012年8月14日 (二) 03:31 (UTC)

不到你不承認,反正CU已經確認了你們之間的關係;你亦在濫用傀儡作出破壞行為,按理應該封禁。-HW 動員令 2012年8月14日 (二) 03:37 (UTC)
  • 百越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擅自修改別人在討論頁中的評語,歪曲其意思。討論頁面的話題發布者指出「廣東和廣西一帶是百越族的發源地可能性最大」和該破壞者曲解的「廣東中心」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廣西次發源地的存在並不能取代廣東是百越族主要發源地的地位,再說廣西是壯族居多已成定論,百越族肯定不是廣西的主體民族,只能說兩個民族之間存在者與漢族相比更為密切的血緣關係;該留言破壞者又指引用的來源查證的博客作者在自己的博客文章中並無引用文獻,這也不是事實,該博客作者在文章中基本上都寫明了某組參考數據是出自哪位學者發布的論文及論文的題目,如博文中「吳教授最近一篇「台灣人該為過去漢人欺淩原住民做無意義又荒謬的道歉嗎?」的大作」這樣的段落已經可以看成是文獻來源的證明,只不過是未將文獻重點標示出來而已。用戶Ianbu的這一略帶敵意的舉動明顯屬於「破壞他人留言」的行為 [62]
  • 發現人:Cantonese people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22:38 (UTC)
編輯爭議,考慮爭論的解決烏拉跨氪 2012年8月14日 (二) 05:40 (UTC)
  • 法輪功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資訊:近期來該編輯作原創研究卻聲稱是有來源。但只要打開其來源一看,就知根本沒這回事。不聽勸阻,大量刪除有可靠來源的內容,代之以其自己編造的東西(宣稱是有來源,但來源根本不支持其自己原創的內容)。最新一例,是宣稱中國在1997年定FLG為邪教而取締,事實上來源一看,是99年7月的民政部的取締決定,其中根本沒有定為邪教一說。我在討論頁已經告誡過該編輯,不要用自己編造的東西來破壞維基,但該編輯不聽勸阻。這一回其操作的理由,是摘要部分太長,他要自己來編寫一個。但摘要部分本來很簡短,正是其近日這位編輯非要把正文詳細論述的不少事件搬到摘要部分過來所造成的。只要其添加的相關事件,移到正文,摘要部分仍是可簡單,完全不需要其原創研究來一個97年定為邪教而取締之類子烏虛有的事。
  • 發現人:Marvin留言2012年8月20日 (一) 19:54 (UTC)
  • 處理: 此頁僅處理破壞,請轉此處提報爭議。--Jimmy Xu  ·  · 2012年8月20日 (一) 22:18 (UTC)
謝謝管理員先生回覆,請問,不聽勸阻,大量刪除有可靠來源的內容,代之以其個原創的內容,並且這還沒構成破壞?僅是爭議?Marvin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0:39 (UTC)
搞起回退戰了再來報破壞吧。--Jimmy Xu  ·  · 2012年8月21日 (二) 00:41 (UTC)
  • 法輪功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法輪功在各地區的發展及影響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資訊、說明:多次無視討論頁的證據,有意捏造生事,屢勸不聽。比如關於衛星覆蓋,其所引FLG來源並無承認是他們所為,AISTSANA卻有意歪曲這個來源,稱承認衛星插播。比如民政部所作的取締、國內人民日報的邪教指控等,本條目,已經多處有觸及,AISTSANA非要添加從復多次的內容。比如關於邪教分類,多日前,已經在討論頁有共識(我給出中國政府網站公佈的14種最新邪教名單,並無FLG的證據後,AISTSANA無辭以對,沒再強迫修改。但近日稱與另一ID商量後,獲得共識,還是要添加。但那個A某某本就跟AISTSANA一樣長期熱衷於妖魔化FLG- 引用中國政府和FLG的報導本沒問題,但他們長期來有意歪曲和捏造中國政府來源和FLG來源的報導)。AISTSANA自己明目張膽在破壞維基,昨晚更是交替使用傀儡賬號娜娜和本身賬號對本編輯作出威脅。關於剛才我所作的編輯,是請新出現的那人不要斷章取義和有意妖魔化,其關於男女雙修這個章節的引用,是該書談及藏傳佛教中的畫像和塑像,這並非是FLG修煉中的內容,如讀一下該章節,會知道其中已經明確指FLG沒有男女雙修。但娜娜再次無理回退我的操作、並惡人先告狀。關於AISTSANA在法輪功在各地區的發展及影響條目添加的內容,半年前,早已在FLG條目討論頁經討論後,獲得共識,才刪除的。其現在從新添加回來,並誣告於我,也是有意生事。AISTSANA及其另一帳號娜娜和多個與其一樣熱衷於妖魔化FLG的ID,反覆添加連正在鎮壓FLG的共產黨也做不出來的無稽指控,試圖把維基變成這些ID仇恨宣傳的工具,注意到別的維基編輯如對他們有不同的看法,如一位門前雪,還有一位叫MON什麼的ID,往往就被AISTSANA指成我的傀儡,這是對其他維基編輯的攻擊。請管理員調查。
  • 發現人:Marvin留言2012年8月19日 (日) 12:57 (UTC)
  • 處理:這裡是破壞提報處,不是辯論處,討論請至各位的討論頁進行,謝謝。除非,舉例破壞行為,否則請勿再進行任何的贅述。烏拉跨氪 2012年8月20日 (一) 13:00 (UTC)


兩個條目已經全保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8月21日 (二) 01:22 (UTC)
多謝管理員先生!Marvin留言2012年8月21日 (二) 02:47 (UTC)
  • 八一宣言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user:阿撒晡魯屢次在八一宣言條目內加入虛假來源,以佐證其個人觀點。我首次發現之後,善意推斷為版本問題,與之討論無果(見條目討論頁),只能認為其行為為破壞而回退之。其後user:阿撒晡魯多次將條目直接改回他的版本,遭我回退,被管理員認定為編輯戰而將條目保護。而每一次條目保護期結束後不久,user:阿撒晡魯就會將條目直接改回他的版本。最近的一次為今天(雖然幾分鐘後立刻因為在另一條目做編輯戰而被封禁一個月)現在我將其捏造來源的行為寫在條目討論頁中。我認為這種編輯行為已經不能通過討論或警告解決而只能稱為破壞(或惡意編輯),因此放到這裡,請求管理員協助。
封禁3月烏拉跨氪 2012年9月5日 (三) 04:57 (UTC)

Busisi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及其傀儡

Afedader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及其傀儡

正常編輯內容與執意編輯內容的比例大約是1:1(其實做出這個決定確實很為難),由於上次和某管理員私下交流了一下具體應該怎麼辦?因為今日又開始了,所以,沒辦法,照做吧。
建議大家來討論一下,具體應該怎麼辦?是否需要封禁?(按我估計 管理員去討論頁留言警告提示也沒用 一樣的結果,完全無視的)
  • 武藤章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該用戶反覆加入情緒性言詞,如上述條目人物死後被祭祀於靖國神社,他就要把它寫成「1978年10月被靖國神社合祀,主要供奉大便和馬尿。和平愛好者可以去那裡,潑尿泄憤。」豈不破壞?東條英機條目寫道家人為其辯護的部份,寫說:「由於她沒有經歷過二戰苦痛,沒有家人被虐殺,沒有姊妹被帝國軍人強暴,同時為了自己自私和不可告人的政治前途」日本遺族會條目則添寫「其實不過是這些戰犯後人,妄圖通過前人的威信,謀取及其自私的自身利益或不可告人的政治前途。鑑於這些人喜歡用屁股說話,所以如此。」,此類皆實屬破壞。目前已全數回退並發警告,鑑於此類用戶通常發警告還是會繼續遂行此類編輯,為省等候之麻煩,我就先發到這裡來,待管理員見其繼續活躍後處理,謝謝。
  • 發現人:Ai6z83xl3g留言2012年9月16日 (日) 05:19 (UTC)
  • 處理: 最近警告後無編輯。如用戶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  · 2012年9月16日 (日) 13:30 (UTC)
(※)注意:該用戶已回來編輯,繼續「被靖國神社合祀,每天供奉人尿和馬糞,和平愛好者可以去那裡潑糞泄恨,譴責其二戰罪行。」—Ai6z83xl3g留言2012年9月19日 (三) 09:07 (UTC)
封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19日 (三) 11:23 (UTC)
該子條目標題是各校綜合實力,你一直列出eduniversal是居心何在,一直要幫你母校打廣告嗎?國立中興大學早期是農業研究學校,但現在理工科也有長足發展,你那樣也是憑自身感覺不是嗎?你這樣是惡人先告狀吧?MikTeX12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10:31 (UTC)
  • 中字輩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子標題各校綜合實力中,South Alumni不斷加入eduniversal排名,此為商管學院的排名,並非整個大學的綜合實力評量,而South Alumni用戶屢勸不聽一直撤銷編輯
  • 國立中山大學編輯 · 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South Alumni為此校校友,在條目中不斷誇大國立中山大學,並容不下其他用戶論點,似乎把中山大學條目佔為己有,任何編輯都會經常被其撤銷,例如最新2012泰晤士大學排名將中山大學列為251-275名,而South Alumni故意不採用,使用過往的舊資料不斷在條目第五行其最佳排名現處於...做文章、玩文字遊戲,在2012年8月31日 (五) 14:34‎ 的版本中連凌駕國立中央大學這幾個字都寫上去了,明顯利用維基百科來戰學校,中山大學條目中處處充滿打廣告之類的言詞或語氣,管理員若從頭到尾完整讀過一遍就會有強烈感覺了。
  • 發現人:MikTeX12留言2012年9月21日 (五) 10:55 (UTC)
  • 處理:未曾見閣下勸阻,另看似 編輯爭議,考慮爭論的解決。--Jimmy Xu  ·  · 2012年9月22日 (六) 00:13 (UTC)
(~)補充:此人自2009年1月30日創建沈芯菱條目至今仍活躍。-CheckShenhsinling留言2012年9月22日 (六) 11:02 (UTC)
(※)注意此用戶又來亂了,連說別人人身攻擊、公然悔辱都出現了,反正維基百科管理員沒薪水拿所以訂了一堆規則希望一般用戶們自己處理糾紛吧,看來編輯戰又要持續下去了,該中山大學校友會繼續用看似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把自己學校條目捧上天。MikTeX12留言2012年9月24日 (一) 05:41 (UTC)
  • 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編輯 · [[Talk:Wikipedia:當前的破壞|討論]] · 鏈入 · 歷史 · 監視 · 日誌
  • South Alumni該用戶喜歡打編輯戰!把跟他有意見的用戶!都說別破壞!會惡人先告狀!59.126.192.47 NCTU 61.231.195.167 GTOO Jimmy Xu 218.103.254.49 Bigmorr 140.117.21.63 Urbancarry Wcam 125.225.34.77 .....都是受害者之一

破壞其他用戶編輯的危機百科!大量廣告編輯台灣的國立中山大學!並阻止其他人編輯!長期修改大量不實的廣告內容! 很多編輯都沒有標明來源出處!只有個人情緒主觀意識的編輯!請仔細評估內容!建議重新編輯South Alumni該用戶所編輯過的網頁!

  • 在該條目杜撰文章進行人身攻擊,諸多用語涉及公然侮辱,根據百科守則盡量不要訴諸法律,故希望管理員妥善處理
  • 其實仔細看了一下很多公私學校的網頁!!私立廣告編輯最誇張!!少子化!!很無趣!浪費太多美國時間....不過破壞用戶!請管理員仔細評估再做處理!!
  • 發現人:Samsamsamsam留言2012年9月25日 (二) 06:18 (UTC)
  • 處理

來自其他維基,不存在

不過各種示例中[100]spam自己的blog也真有趣啊-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0:54 (UTC)
又一個:C996387762討論 | 貢獻 | 封禁 (日誌)) --Mys 721tx(留言) 2012年9月29日 (六) 01:39 (UTC)
在此列明C996387762所為:自用IP(應為其上所述之27.9.0.0/16系列)始便以"使用中文名"為藉口亂改條目,把常用的"超文本標記語言"一名改為莫名其妙的"超級文本標記語言",並竟將IBM GML替換成所謂"國際商用機器 通用標記語言",IP被封禁後註冊帳號繼續回退至自己的版本,而在我已說明要使用常用名稱後竟在我的討論頁下留下辱罵詞句並死命回退直至公然違反3RR亦不止,請處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9月29日 (六) 03:17 (UTC)
  1. ^ http://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220.246.3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