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樞
張維樞(1564年—1630年),字子環,號玄中,福建晉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福建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登進士,授浙江義烏縣知縣,任內重建釣魚磯塔。擢刑部主事,三十四年八月與工部主事魏說主考廣東鄉試。升刑部郎中,出任湖州府知府,升湖廣副使,四十四年三月升山西參政,歷升山西右布政使,大同兵備。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刑部尚書黃克纘推舉張維樞任大同巡撫,被吏部尚書周嘉謨阻擾。
天啟五年(1625年)五月,起陝西右布政使、分守隴右道,次月調管河東兵糧道,六年二月擢陝西巡撫都御史,七年二月晉南京工部右侍郎,不久改兵工部侍郎、署部事。崇禎元年分校禮部會試後,上疏乞休。崇禎三年卒,年六十七。著有《淡然齋》諸集。弟張維機[1]。
參考
- ^ 《晉江縣誌》(道光版·卷之三十八·人物誌名臣之二):張維樞,字子環。萬曆戊戌進士,授義烏令。滌蕩煩苛,留心撫字。癸卯分校鄉闈,升刑部郎中。丙午典試粵東,出知湖州府,諮訪利病,昭雪寃獄,不避權勢,升湖廣僉事。宗室張甚,維樞申撫院,題請繩以法。三楚帖席。嗣為山西兵備道,簡練兵馬,繕葺邊牆,營田積穀,築橋設堡,答酋不敢犯邊。以病告歸。天啟五年起陝西隴右參政。轉河東,擢陝西巡撫。時媚閹者,飭所屬多建祠,維樞正色麾之,秦中竟無祠閹者。晉南工部侍郎,轉北。崇禎元年,校試禮闈。疏乞歸。與諸同志質疑問難,以戒慎恐懼,為提醒心法。年六十七卒。所着有《淡然齋》諸集。弟維機。
- 蔡獻臣《祭少司空張玄中年兄文》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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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士英 |
明朝義烏縣知縣 1599年-1604年 |
繼任: 周廷侍 |
前任: 李長庚 |
明朝工部尚書 1628年 署 |
繼任: 王洽 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