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炜
刘梦炜(?年—1632年),号又纲,河南汝宁府光山县人。明末官员。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河南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兵部观政,授三河县知县[1]。先前有押解饷银经过三河县,被盗贼劫去五千馀两,崇祯帝下旨让县令赔补,刘梦炜刚到任不久,俸禄微薄,因此忧惧无措,遂自缢于县衙后居所[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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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炜(?年—1632年),号又纲,河南汝宁府光山县人。明末官员。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河南乡试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兵部观政,授三河县知县[1]。先前有押解饷银经过三河县,被盗贼劫去五千馀两,崇祯帝下旨让县令赔补,刘梦炜刚到任不久,俸禄微薄,因此忧惧无措,遂自缢于县衙后居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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