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应祯
邵应祯(?—?),号征实,福建漳州府长泰县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2],吏部观政,任金坛县知县,三十二年升南京刑部主事,丁忧归。三十七年补户部主事,三十八年管明智坊草场,差山西管粮。三十九年晋郎中,通州管粮。万历四十年升广州府知府[3],本年丁忧,服阕,改知湖州府,四十七年八月升贵州按察司副使,曾向水西土司安氏索金银常例,不下黄金百两[4]。
参考文献
- ^ 《漳州府志》
-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便览》:邵应祯,征实,书二房,辛未正月二十二日生。长太人,辛卯四十七名,会百二十六,三甲二十四。吏部政,授南直金坛知县,甲辰升南刑部主事,丁忧,己酉补户部主事,庚戌管明智方草场,差山西管粮,辛亥升郎中,通州粮储,壬子升广州知府,本年丁忧,起湖州知府,己未升贵州付使。曾祖钦洁。祖景茂。父元光。
- ^ 万历四十年五月,升户部郎中邵应祯为广东广州府知府。
- ^ 天启元年十一月,贵州巡按史永安疏言黔中土司莫大于水西,向累从征调,曾效忠勤。近奢社辉以妇人掌其事,而呈详土舍安位应袭。臣屡催该道申详,而竟不报也。闻司道陋规,有黄金百两之说,署印副使邵应祯故避嫌卸担,不知何年何人作俑至此,堂堂藩臬至有受金定例,身之不法,下将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