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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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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柱国(?—1646年),长石[1]湖广承天潜江[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刘柱国是崇祯三年(1630年)举人[3],次年(1631年)成辛未科进士,工部观政,五年获授工部屯田司主事,六年杭州抽分,七年升营缮司员外郎,八年官潮州府知府,任内公正果断,努力去除夙弊,之后迁任广东巡海副使,抚定澳门葡萄牙人。十三年考察,降职为四川按察司佥事。

弘光年间,他升任福建参政,拥立隆武帝,任职佥都御史下游镇海平和的乱民借词聚众报复,刘柱国就驱散他们,后来调任惠潮巡抚[2][4]

当初潮州客家叛军在崇祯十七年(1644年)连同闽王老数千人,打算攻入揭阳不成功;三月时丘文德蓝霖进犯;而诏安的李班三聚众三万人,自称“神都总元帅”,在隆武元年(1645年)九月于潮阳造反,攻打贵屿。知县孟应春、都督张浚、参将黄山王振远等人出兵斩杀李班三,刘柱国因而命令武兴营团练。次年(1646年)二月,庄三权侵略和平县峡山,知县徐以暹告急。他命令王振远及参将郭祯、诸生吴楷拒守;三月,庄三权与戴明台攻陷和平,刘柱国入朝拟定为兵部右侍郎,很快改为云南巡抚,在湘阴遇难[5]

引用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刘柱国,长石,书四房,庚子二月十二日生。潜江人,庚午二十五,会一百五十七,二甲四十四名。工部政,壬申授工部屯田司主事,癸酉杭州抽分,甲戌升缮司员外,乙亥潮州知府,戊寅升河南付使,戊寅升广东付使,庚辰考察,降四川佥事。曾祖滨。祖孝道。父庄,庠生。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刘柱国,字长石,潜江人。崇祯四年进士。累官潮州知府,明断,力去夙弊。迁广东巡海副使,抚澳夷有功。弘光时,升福建参政,拥戴绍宗,以佥都御史下游镇海。平和乱民借题报复聚众,柱国散之。已调惠、潮。
  3. ^ 康熙《潜江县志·卷十三·选举志上》:崇祯庚午科(举人) 刘柱国 中崇祯辛未进士
  4. ^ 思文大纪·卷七》:惠潮巡抚刘柱国擒获潮阳贼首庄三权,即时正法,疏闻行在。上令其察叙有功员役。
  5.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传第二十四》:初,潮州【犭客】贼于崇祯十七年通闽王老数千人,欲入揭阳不克。三月丘文德、蓝霖入寇,诏安李班三,有众三万,用五总名号,自曰神都总元帅,隆武元年九月,反于潮阳,攻贵屿。知县孟应春、都督张浚、参将黄山、王振远各以兵会,山首陷阵,斩班三,已命团练武兴营。二年二月,庄三权掠和平峡山,知县徐以暹告急。柱命振远及参将郭祯、诸生吴楷拒却之。三月,三权与戴明台陷和平。柱国入为兵部添注右侍郎,寻命巡抚云南。行次湘阴死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