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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伸 (崇祯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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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伸(?—?),湖广麻城(今属湖北省)人,明末官员。

生平

崇祯元年(1628年),刘伸于其父刘承棠同榜中式戊辰科进士。次年八月,授顺天府固安县知县。同年冬,后金皇太极率骑兵大举入关,固安城被围。刘伸誓死不降,与生员张国铭等死守。因内无守兵,外无救援,刘伸自知大势已去,令手下埋藏库金,紧闭仓库,并将官印藏身。城陷之后,刘伸被射伤一臂,得以不死,家属则大半遇难。敌军退后,刘伸勉强起身抱印,缉拿城中趁乱纵火抢劫凶党。后以失守城池被治罪。[1]

家族

刘伸出身麻城刘氏望族,明朝共出进士十余人,七世祖刘训、五世祖刘璲、元祖刘天和皆登科甲。

参考资料

  1. ^ 《固安县志·卷三·文献志·官师》页二八:刘伸,湖广麻城人。天启戊辰进士。崇祯二年八月知县事。甫三月,突遭万骑攻城,深躬率士民登埤坚拒。内无守兵,外无应援,有劣生布言,经过郡邑,所至受降,诱以顺免。伸啮指厉骂,同生员张国铭等誓以死守。矢石乱下,击死二人,获马二匹,余退舍三次。越两日夜,矢尽力穷,而敌撤良乡。老营齐来,声东击西,人心溃乱。伸知势难支,犹从容密嘱吏胥速埋藏库金,扃锢仓谷,而自藏印于身。城陷,被射伤一膊,坠卧乱尸中,恹恹余息。家属被杀大半。及敌退,众旋城下,伸犹勉起抱印,严拏邑中焚抢凶党。人心始定。后经内外法司屡訉,士民莫不涕零。幸蒙明旨,有完库守印家惨身伤原情矜悯云云。(以上秦志)

参考资料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钱仲仁、王尚义 撰.《固安县志》.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铅印本.
官衔
前任:
王之鼎
顺天府固安县知县
崇祯二年(1629年)上任
继任:
秦士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