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紹明
林紹明(1577年十月初一—17世纪?),號春曙[1],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明朝官员。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四十九名舉人[2],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都察院觀政,初授刑部主事,三十五年丁憂,三十七年補刑部主事,三十八年升员外郎,前往江西恤刑[3],升郎中,四十年升苏州知府[4],四十一年丁憂離職,四十四年補廣州知府,四十七年升廣東副使[5],天启二年(1622年)升湖廣参政[6][7],照旧參政管事,四年升江西按察使,六年升福建右布政使[8],七年升廣東左布政使[9]。
参考文献
-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林绍明,春曙,丁丑十月初一日生,丁酉科,都察院政,甲辰授刑部主事,丁未丁憂,己酉補刑部主事,庚戌升员外,江西恤刑,升郎中,壬子升苏州知府,癸丑丁憂,丙辰補廣州知府,己未升廣東副使,壬戌升湖廣参政,照旧管事,甲子升江西按察使,丙寅升福建右布政,丁卯升廣東左布政,卒。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會試進士履歷便覽》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二》:万历三十八年六月,命官各省恤刑,刑部郎中真宪时往浙江,路一麟往河南,员外熊鸣夏往广东,梁维屏往广西,林绍明往江西,主事王之臣往四川,刘泽深往云南,郭之琮往江北,史东昌往湖广,钱中选往福建,夏禹英往山东,江和往陕西,陆典往北直,大理寺寺副马呈秀往云贵,評事周光爕往山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九十九》:万历四十年九月,升刑部郎中林绍明为南直隶苏州府知府,起原任山东参政谢存仁为贵州副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八十三》:万历四十七年六月,升广州府知府林绍明为广东副使。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一》:天启二年四月,升广东按察司副使林绍明为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五》:天启二年八月,起原任湖广按察使程寰复为本省按察使,升广东副使林绍明为湖广参政,调湖广副使顾起凤为本省提学副使,升长沙府知府关守箴为上江道副使。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七十》:天启六年四月,升江西按察使林绍明为福建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四》:天启七年五月,升福建右布政使林绍明为广东左布政使,河南右布政使唐焕为山西左布政使备兵淮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