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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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翻譯條目
相當興奮的, 十分優秀的User:Lecter相當高明的翻譯了許多政治性的條目,不管質量或份量都是上上上等。不過,我發現內容涉及中文使用者地區的內容卻相當匱乏,視點也多西方國家。個人認為如果加上去,他的所有條目幾乎都達到特色條目,甚至完美條目的水準。然而我曾經不自量力嘗試去增刪改正裡面內容,卻遭其他維基人回退、反對、移除或將我內容另立新條目。不同條目不同地方踢到兩三次鐵板後,我就不做了(我很懶)。我比較不清楚;想問的是:在原來翻譯作品加些中國或台灣地區的描述,是屬於地區中心嗎?可否這麼做?如此完整性高的作品,維基看法是鼓勵其他用戶(尤其像我這麼能力差的)增刪改嗎?我看到如日文維基的特色條目「鉛筆」絕多是日本地區描繪,但是也沒人說這是地區中心,而中文維基的簡略看法是?而最後,我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關於翻譯加入中文使用區內容的這方面,中文維基的方針是什麼?-winertai 03:58 2006年6月29日 (UTC)
- 其他的部份我不清楚。單單就「如此完整性高的作品,維基看法是鼓勵其他用戶增刪改嗎?」回應:即使是特色條目,也都會在模板上加一句:「不過如果您認為這篇文章還需要進一步的改善,請勇於更新頁面,作出您的貢獻。」可見不管作品的完整性已經多高,繼續更新也絕對是被鼓勵的。--mingwangx (talk) 05:19 2006年6月29日 (UTC)
- 不是說不能加入地區內容,而是說這些地區內容應該擁有各自的條目,某種制度或某種觀念的主條目應該盡量保持世界性的觀點(除非它本身就是地區性的,比如三民主義),如果要在主條目述及某些國家地區時應該以其發源地、主要發展、影響最大的國家地區優先。舉例來說很多國家都有投票制度,但我們不可能把一百多個國家的投票制度都寫進去,所以主條目應該只針對投票方式的差異、發展歷史、普遍問題等等。又比如這些制度大多是在西方國家誕生和發展,之後才慢慢流傳到其他地區,那麼發展的歷史也應該以西方國家為主。舉個例子,現在選舉這個條目完全是中文世界地區中心,裡面那些內容應該分割至台灣選舉或香港選舉的,主條目應該是針對「選舉」在全世界的整體歷史、影響、普遍爭議等,目前我便正在改寫這個條目。有時候翻譯的英文條目可能看起來較偏向西方國家觀點,但換一個角度想,如果那個英文條目比其他語言的還要豐富詳盡,那可能也正是反應了現實世界的學術發展差距。Lecter 咖啡館♨ 09:03 2006年6月29日 (UTC)
首先,我個人很欽佩Lecter的很多貢獻,希望這一點不影響我發言的客觀。任何條目都是允許更改的,即使是完整性高的作品的作品。另一方面,更改應當有一定的理據,不同的人會對某一段敘述有不同的角度,對該條目的必要性持不同的看法,所以,這一類問題應當是討論與達到共識的問題。任何維基人可以修改,也會面臨其它人對更改的撤回,應當以具體情況就事論事。— fdcn talk 2006年06月29日09:16 (UTC+8 17:16)
- 或許就是「主條目要不要加入地區內容」這點的看法殊異吧?我認為即使是制度或觀念的主條目,在內容上還是要加點中文使用區的看法,不能單單只翻譯自原本內容。因為在我看來,德文或者英文維基的所謂整體性,即使就是西方世界看法。以投票制度來說,如果不用很確切的香港、台灣,甚至中國大陸選舉方式名稱來對照,個人認為就是牽涉到「翻譯名詞」不一致的嚴重問題,另外一方面,又產生與其他原本條目產生混淆。例如投票制度就與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內容,有程度的分歧。我再重申,這牽涉到方針問題,並非針對個人。我也希望能異中求同,讓這些條目不致成為沒有「中文維基骨頭」的空殼。-winertai 09:24 2006年6月29日 (UTC)
- 我ㄧ直很佩服能翻譯好條目的人。但我很贊同winertai的意見,加點中文使用區的看法,才有中文維基的特色,如果寫的好,也許還有人會根據這些新加的內容,翻譯回英文或德文版,補充他們所不知的。如果等到中文使用區的看法被英文版先寫了,才要用翻譯的,那實在是悲哀!!--Sangye 16:33 2006年7月5日 (UTC)
繁簡轉換請求新流程投入使用啦!
由於老版本的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積壓討論太多,導致檢索不便。Ellery、Fdcn、我和其他幾位維基人一起設計了全新的繁簡轉換請求流程。歡迎大家使用!
另外還有兩點尚未完全確定:
- 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已處理頁面目前尚未建立。在設計方案中這個頁面應該有詳細的分類以方便檢索。希望大家能夠根據以往的討論,設計出一個合理的分類原則。
- 繁簡體轉換請求的討論頁面中獲得共識的轉化應該怎樣採用怎樣的流程移入到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已處理中?我個人希望採納刪除投票中的技術,有「這個討論已經結束」等模板。還請大家多提意見。
最後還請各位管理員多多關注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那裡積壓的未處理討論太多。--Mountain 16:24 2006年6月30日 (UTC)
- 關閉請求的模板作了一對{{ConverH}}{{ConverF}},基本與delh類似。另外,繁簡請求的期限有嗎?從頁面上看(當前請求),是一個月的樣子,我個人認為不必設限期。— fdcn talk 2006年07月1日03:14 (UTC+8 11:14)
新流程投入使用幾天,新提交的請求只有一個。是大家還不習慣這個新流程嗎?還是新流程設計有缺陷,不夠友好?--Mountain 04:13 2006年7月4日 (UTC)
隱私政策改正
Wikimedia:隱私政策 (翻訳元: Wikimedia:Privacy policy=m:Privacy policy) was revised and the new version is now official, from July 1, today. You may want to help update Chinese version at m:Privacy policy/Zh. This policy is linked from every wiki pages, and explains how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treats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thus it is good for have a translation for all the users, even it serves only as reference, and translation itself isn't official. Thanks. --Aphaia 06:43 2006年7月1日 (UTC)
- 移動到Talk:突尼斯市
工作小組:小天使小組
我有一個工作小組的idea,以下是我的計畫,如果有人有興趣,我們就把它開成一個工作小組吧:
- 目的:組成「主動」協助維基人參與編輯與維護工作的小組,為有疑問的維基人解答問題。
- 成員:傾向由一般使用者,且有參與維護管理工作的維基人組成。
- 成立原由:目前許多維護管理工作,只做到「提報」的階段,但是沒有提醒被提報刪除、侵權的維基人應該如何改進,許多協助維護管理工作的維基人也無暇再顧及輔導維基人。這個維基工作小組可由宣傳激勵工作小組分出,並將這個小組的link加在歡迎模板上,讓新手有主動發問的對象。
- 服務對象:
- 新進維基人:如果發現他有被提報刪除的情形,主動提供他如何改善內容、教他如何「提報保留」條目。解答相關編輯問題。
- 玩一陣子的維基人:主動提醒他除了編輯工作,還可以參與各項維護和管理工作。
- 鼓勵這些使用過小天使的人,也成為別人的小天使。
- 可合併之計畫:Wikipedia:新手上路
- 小天使獎勵:小天使輔導的對象得到獎勵或榮譽,小天使也可得光環一枚!(←這個可以稍後再討論)
- PS:小天使的由來--台灣許多夏令營、冬令營都會讓團員們互相抽籤,抽到的名字就是你的「小主人」,而你是小主人的「小天使」,如果小主人在營隊活動中不開心,小天使要偷偷地傳紙條鼓勵他。--KJ(悄悄話) 06:47 2006年7月6日 (UTC)
支持反對模板:結
投票模板用圖片還是文字的討論,現已移動到Category talk:投票模板。根據討論大致共識,投票模板回復成文字編碼形式。後來者修改模板時,請考慮上述討論結果。-- tonync (talk) 03:02 2006年7月7日 (UTC)
- 上維基上得少,今天才看到改回。改回文字我沒意見,但結論是「不要使用圖片」,對不起,我不認為相關討論有達成這樣的結果。— fdcn talk 2006年07月7日08:18 (UTC+8 16:18)
- 另外,使用3.1還是3.2,這點沒有達成共識,兩者都有支持意見。--Onsf 17:28 2006年7月9日 (UTC)
Wikipedia:條目的所有權翻譯完成
Wikipedia:條目的所有權翻譯完成,對於這個從英文版引入的方針,有什麼翻譯上的錯誤,有什麼不適合中文版的地方,請大家討論,經過一段時間後,會成為中文版的正式方針。--用心閣(對話頁) 03:26 2006年7月7日 (UTC)
- 非常欽佩您能將這麼繞的文章翻譯出來。第一段支配權看懂;第二段前半勉強看的似懂非懂,但從「說到這裡,需要指出……」完全看不懂^_^|||;第三段看懂,但覺得很怪,既然「沒有人擁有」,那為何又說「不妨擁有」?不管是條目或在討論頁,按了「編輯本頁」後,不都是出現完全相同的聲明?依GFDL條款釋出。隨後我依照指示進到使用指南,完全不知道我去那裡作甚麼?好像陷入危機迷宮裏面,原地打轉。最後那句「看前一位貢獻者有否在該頁面簽名,來衡量在該頁面簽名是否適當。」那更奇了,前一位如果在條目中簽名,我是不是該跟著衡量要不要簽?我上個月就遇到這樣的狀況。真是慚愧,我到現在還是看不懂維基的方針,還是繼續當維基新人吧Orz--Sangye 20:44 2006年7月8日 (UTC)
地名消歧義
我想問一問,坑口、葵涌和摩星嶺有哪(幾)個應該設消歧義?哪(幾)個不需要?--✉Hello World! 15:00 2006年7月6日 (UTC)
- 根據不成文的共識,假如一個詞語有3種或以上的意思,便需要另外建立一頁消除歧義(問題只是在於使用平行還是非平行的消歧義)。坑口便不符合了,現在我先去改改。 -- Kevinhksouth (Talk) 14:31 2006年7月7日 (UTC)
- 我把坪石改了做消除歧義。--✉Hello World! 10:37 2006年7月9日 (UTC)
- 鏈入頁面大多是關於香港的,因此建議不要另建消歧義、而在頂端加連去廣東坪石的就好了。-- tonync (talk) 00:21 2006年7月10日 (UTC)
- 難說......所以我才貼在這裡徵求意見--✉Hello World! 15:24 2006年7月10日 (UTC)
- 鏈入頁面大多是關於香港的,因此建議不要另建消歧義、而在頂端加連去廣東坪石的就好了。-- tonync (talk) 00:21 2006年7月10日 (UTC)
原來香港有三個坑口。--✉Hello World! 07:32 2006年7月19日 (UTC)
中正國際機場、臺北松山機場
有用戶將「中正國際機場」移動到「中正國際航空站」及將「臺北松山機場」移動到「臺北國際航空站」。請問大家認為哪一個命名較好?--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29 2006年7月15日 (UTC)
- 外行人插句話,若機場還是軍民合用,那麼機場和航空站可以確定是不同的概念。--Jasonzhuocn...._交流 19:53 2006年7月15日 (UTC)
- 台灣是習慣將airport稱作「航空站」的嗎?--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8:07 2006年7月16日 (UTC)
- 台灣一般習慣叫「機場」。--笨笨的小B | 茶飲 12:47 2006年7月16日 (UTC)
- 抱歉,沒注地到『場』跟『廠』的差異,看來是不會衝名了(笑~)至於台灣這裡的airport,與其說習慣叫『機場』,不如應該說除了正式文件外,根本沒人會用『航空站』這個詞彙。--泅水大象 訐譙☎ 16:34 2006年7月16日 (UTC)
- 個人看法,正式文件也是稱台北松山機場首頁或中正機場,而航空站是管理機場的官署名稱。例如:民航局台北國際航空站是指管理松山機場的官署及管轄範圍或區域名稱。這樣講好了,例如立榮航空是駐於松山機場一個民營航空公司,而監督的官方單位是台北國際航空站。一般說來,每個機場都有個民航局航空站的官署建制列表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建制表。這幾年,航空站許多業務都民營化,例如某機場的原有航空站轄下「航空貨運站」就全數民營化。-winertai 11:10 2006年7月17日 (UTC)
- 抱歉,沒注地到『場』跟『廠』的差異,看來是不會衝名了(笑~)至於台灣這裡的airport,與其說習慣叫『機場』,不如應該說除了正式文件外,根本沒人會用『航空站』這個詞彙。--泅水大象 訐譙☎ 16:34 2006年7月16日 (UTC)
- 原來如此。那麼看來,以『航空站』作為條目名稱是萬萬不行了,因為條目介紹的範圍涵蓋整個機場的軟硬體設施,而非主管機關的航空站單位。除非,該條目是在介紹民航局某某航空站單位的人事建制與歷史演變。--泅水大象 訐譙☎ 12:53 2006年7月17日 (UTC)
- 不過現在比較棘手的是,民航局部分資料也是把機場統稱為航空站,正如國防部把松山機場喚做松山空軍基地,因此只能說台北國際航空站也是名稱之一。(很像,總統府(組織)=介壽館(建築)=總統府(建築),但這三種東西本質上不太相同)。我想原來移動名稱的維基人也是著眼此點。然而個人認為不論是按照官方網站網頁標示、還是各航空公司票證標示及一般說法,機場還是比航空站好很多。--winertai 16:12 2006年7月17日 (UTC)
- 原來如此。那麼看來,以『航空站』作為條目名稱是萬萬不行了,因為條目介紹的範圍涵蓋整個機場的軟硬體設施,而非主管機關的航空站單位。除非,該條目是在介紹民航局某某航空站單位的人事建制與歷史演變。--泅水大象 訐譙☎ 12:53 2006年7月17日 (UTC)
建議被推薦新條目對話頁加上模板
偶然參觀粵語維基百科,發現該處被推薦新條目對話頁都會加上模板,說明該條目曾被推薦,並於某月某日登上首頁。我覺得這種做法很好,值得中文維基百科仿效,多出來的工序只是更新「你知道嗎?」的管理員需要做多點,以及(如果有人願意做)將過去的被推薦新條目加上模板。 -- Kevinhksouth (Talk) 08:49 2006年7月16日 (UTC)
- 難怪沒有人回應我,原來這個措施有中文維基百科也似乎已經推行了一段時間。看來我在提供建議前,要留意清楚了。 -- Kevinhksouth (Talk) 13:30 2006年7月18日 (UTC)
一起翻譯Wikipedia:可靠來源
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和Wikipedia:可供查證已經引入了中文維基百科,但是另外一個重要的政策Wikipedia:可靠來源還沒有被引入。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採納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Wikipedia:可靠來源提供如何鑑別來源的指引。刪投上許多討論和這個政策有關,所以希望大家一起翻譯完畢這條政策。--Mountain 01:48 2006年7月18日 (UTC)
合理使用
英文版最新的關於合理使用的政策:Wikipedia:Fair use criteria,誰能幫助翻譯一下?--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25 2006年7月18日 (UTC)
- 已經建立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並翻譯了一部分,希望大家一塊翻譯。--用心閣(對話頁) 02:25 2006年7月20日 (UTC)
- 在Nikopoley✪尼可波里的協助下, 翻譯已經完成, 還需要校對. 另外希望能夠進行討論, 以便可以設定我們的合理使用方針的鬆緊度,而不是僅複製英文的方針. 還有決定一下該方針投入使用的時間. --用心閣(對話頁) 10:00 2006年7月20日 (UTC)
如何為中文缺乏的概念命名?
最近編輯文章,經常碰到這個詞語Voivodship (英語名稱),是指中歐和東歐歷史上的行政區劃,如今只有波蘭和塞爾維亞的伏伊伏丁那仍然用這個名稱。漢語沒有這個詞語,只能稱呼「省 (xxx)」。以後遇上這種情況,要如何處理?我建議在命名常規加入這個環節。--Gary Tse 12:47 2006年7月18日 (UTC)
- 看起來這個詞在中世紀是相當於「諸侯國」、「藩鎮」的意思。現代則應與「省」同級。--百楽兎 04:08 2006年7月19日 (UTC)
- 解釋在這裡[1]。--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02 2006年7月20日 (UTC)
- 我就是不懂譯……--Gary Tse 07:36 2006年7月20日 (UTC)
- 解釋在這裡[1]。--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6:02 2006年7月20日 (UTC)
- 我不久會著手翻譯這篇文章--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5:43 2006年7月26日 (UTC)
翻譯其他語言的條目的版權問題
根據GFDL,是需要註明5名作者的。難道是因為同一個Project所以不用考慮版權問題?--Skyfiler 16:32 2006年7月19日 (UTC)
- 本來維基百科的法律缺失就很多,不過這個問題我想用跨語言的連結應該就可以應付了。--百楽兎 04:51 2006年7月21日 (UTC)
- 可以在參考文獻中給出。--用心閣(對話頁) 05:23 2006年7月21日 (UTC)
- 應否成為規則?--Gary Tse 14:19 2006年7月21日 (UTC)
- 日語維基是有這樣的規則,英語維基沒有。-✉Hello World! 17:21 2006年7月21日 (UTC)
- ja:Wikipedia‐ノート:削除の方針/履歷情報の追補,懂日語的請看看究竟是哪回事。-✉Hello World! 13:17 2006年7月22日 (UTC)
- 應否成為規則?--Gary Tse 14:19 2006年7月21日 (UTC)
陳維英入祀孔廟可否放進首頁的新聞動態
我剛才在新聞動態裡加了一條「臺北市政府通過陳維英入祀孔廟」。我還想更進一步把它放進首頁的新聞動態,不過,由於新聞動態的標準是「世界性的,對全世界有影響力的」,這樣一個地方政府的決定似乎是跟這個標準離很遠,我不敢輕舉妄動,先到這裡問問大家。
孔廟已經有87年沒有新人選入祀,以孔廟在世界文化上的重要地位,我覺得這個新聞有資格被放到首頁的新聞動態。不知道各位覺得如何?--mingwangx (talk) 03:04 2006年7月21日 (UTC)
- 個人認為,這條新聞似乎沒有資格入。最重要觀點是主角陳維英似乎沒有一定知名度。又如,馬樹禮先生的過世新聞,我也認為弄上去有點...。我認為至少要CNN或國際通訊社顯要報導的才可以算吧。像漢光演習就沒有進入,我就覺得很遺憾。--winertai 03:44 2006年7月21日 (UTC)
- 反對入選首頁新聞。首先陳維英的知名度僅限於台灣地區,其次台北市政府批准入祀的是台北孔子廟,因此該條新聞只能算具有地區影響力的新聞,但不適合入選首頁新聞。--Hennessy 05:46 2006年7月22日 (UTC)
可否編寫原住民和少數民族用戶框
可否編寫原住民和少數民族用戶框或外籍心娘子女和閩南人--218.161.13.199 04:35 2006年7月23日 (UTC)凱薩基哆拉
關於照片版權
看了幾個指引,仍然不明白自己拍攝公開展出的建築模型在維基被允許嗎?
另外,管理員是如何確認圖片侵權的,靠嗅覺?--Whw·talk 08:46 2006年7月23日 (UTC)
- 公開展出的東西如果是禁止拍攝的,即使是照片是自己拍的,多半還是有侵權之慮。--百楽兎 08:23 2006年7月27日 (UTC)
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權條例》第71條說:拍攝位於永久開放予公眾的處所的雕塑品,不屬侵犯版權。-- tonync (talk) 12:05 2006年7月27日 (UTC)
有關侵權條目
是否如果條目內容,與某網站或某網頁的內容相同,就有充分理由證明該條目抄襲及侵權?可是,用戶可將某網站或某網頁的內容抄過來維基百科上,同樣亦可維基百科上的條目抄到某網站或某網頁去。雖然維基百科是以GFDL發佈,但究竟應如何分辨是誰抄誰呢?--encyclopedist (對話頁) 20:59 2006年7月26日 (UTC)
- 這一般是要靠比較建立的日期(適用於新聞、網路論壇等)。如果對方沒有建立日期,我們就無法證明對方抄我們了。但假設我們在檢查侵權一直以來都是有效的前提下,假如被指侵權的內容是很早之前建立,那麼對方抄我們的機會很高。 -- Kevinhksouth (Talk) 03:03 2006年7月27日 (UTC)
- (:)回應
- 如果條目內容,與某網站或某網頁的內容相同,就可以懷疑該條目抄襲及侵權,但為甚麼排除了某網站或某網頁抄襲了維基?
- 被懷疑侵權的編輯者必須提出證據證明自己並沒有侵權。可是,維基百科的條目很多時都不只是一個編輯者的貢獻,往往是一篇條目經過日積月累,不同編輯者不同的編輯而成。--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7:31 2006年7月27日 (UTC)
- 回應如後:
- 並沒有排除了某網站或某網頁抄襲了維基的可能,只是證實這個可能成立的責任在把該內容編入條目的用戶身上,如果他沒有做這件事,那麼這個可能就只是可能,沒有任何意義。
- 「維基百科的條目很多時都不只是一個編輯者的貢獻,往往是一篇條目經過日積月累,不同編輯者不同的編輯而成。」這個狀況我遇過。因而花了很多時間仔細地確認侵權內容的範圍,還在歷史裡查了半天究竟是誰把有侵權疑慮的內容編入,然後到那位用戶的討論頁去請求他說明。真的很麻煩。所以我曾經說過,抓侵權要動作快,否則一旦有人根據有侵權疑慮的內容加以編輯之後,會變得很棘手。(刪除不是,不刪除也不是。)--mingwangx (talk) 08:05 2006年7月27日 (UTC)
- 條目春秋時期中,在春秋時期#經濟文化裏有些文字與[2]相同,春秋時期#哲學思想裏有些文字與[3]及[4]相同,不知道是誰抄誰。--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8:27 2006年7月27日 (UTC)
- 找到了(呼~)!是Skybus於21:07 2006年4月18日編輯的。已經到他的討論頁中留言,如果他未能解釋,就必須把這些內容移除。另外,我也到那個博客留言了,如果那個博客的作者說我們侵權,那我們就必須立即處理。在搞清楚之前,Skybus編輯的內容暫時隱藏。--mingwangx (talk) 09:51 2006年7月27日 (UTC)
- 在千絲萬縷中找出源頭,辛苦你了。--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6:40 2006年7月27日 (UTC)
首頁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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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片不允許百度百科使用」
最近發現到一些上載到中文維基百科,標明是CC-by-sa或GFDL的圖片。而那些圖片在檔案描述中,再加一句「本圖片不允許百度百科使用」。我知道有些用戶很憎恨百度,但這句字是違反用戶自己標的CC-by-sa或GFDL的。-✉Hello World! 14:31 2006年7月29日 (UTC)
中文維基翻譯項目
翻譯請求裡面的文章已經2000+了,不想想辦法的話可能會愈演愈烈。我想能不能在中文維基內設立每週翻譯(甚至每日?),以利於統一翻譯的力量(我們有很強大的翻譯隊伍)來解決這一問題。有三個方案:
- 一是借鑒Wikipedia:每週翻譯的模式,票選產生要翻譯的文章(最好是在翻譯請求或者維基百科需要翻譯的文章中選取),然後統一力量翻譯。
- 二是借鑒Wikipedia:小小作品提昇工作小組的方式,列出所有的文章,由各人選擇來翻譯。
- 三是結合各主題和維基興趣小組的力量,以分領域的方式分類並挑選合作的條目。可以在各主題內組織,也可以在一個統一的頁面分類來組織。
這樣可以大大增加現有條目的質量,因為這些需要翻譯的條目大多是有人感興趣,翻譯了一半卻力不從心的結果(個人猜測),說明它們都是有價值的。此外,也能結合現有的人手,因為翻譯家們總是要找題材的麼。如此可望一舉兩得,不知大家意下如何?--Demos(Talk) 12:52 2006年7月30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