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庭㭿
林庭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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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工部尚書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閩縣 |
字號 | 字利瞻,號小泉 |
諡號 | 康懿 |
出生 | 成化八年(1472年)五月二十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年(1541年)八月三日 |
配偶 | 配鄭氏,累封一品夫人 |
親屬 | (子)林炫、林煬(曲靖知府)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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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㭿(1472年—1541年),字利瞻,號小泉,福建福州府閩縣林浦鄉人,明朝政治人物。林鏐之孫,林瀚之子。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鄉試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二甲第二名進士,次年授兵部武庫司主事,督放京衛官軍冬衣。之後調任職方司,清理軍冊於南京,轉員外郎,升武庫司郎中,調任職方司。吏部尚書張綵欲改其為監察御史,其堅持謝絕,後改為蘇州知府。在任期間恰逢連年水災,其上書請停止織造、罷黜苛捐雜稅,後得到批准。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升為雲南左參政。
正德九年進京入覲,因父老乞求歸養。
嘉靖年間,父喪丁憂除服後,起為江西右參政,升湖廣右布政使。嘉靖五年(1526年)入覲,次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荊等關,不久罷任歸。嘉靖八年七月起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一年三月入為工部右侍郎,乞求皇帝減少工程持儉約。隨後升工部左侍郎,掌部事,十四年八月升工部尚書,加封太子太保。嘉靖十六年六月被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彈劾。之後乞求致仕,嘉靖二十年八月卒於家,享年七十。贈少保,諡康懿[1]。
著作
著有《小泉稿》、《奏議録稿》。
家族
福州東林家族在明朝一季,共有八位進士,其中有五位官至尚書。史稱「三代五尚書,七科八進士」。
曾祖林觀。祖父林鏐,字元美,號守庵,永樂辛丑進士,官撫州府知府。父林瀚,號泉山,成化丙戌進士,改庶吉士,歷翰林、春官,南京吏兵二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諡文安。母黃氏,贈一品夫人。兄林庭桂,成化庚子舉人,早卒;弟林庭楷,指揮僉事;林庭材;林庭杓,慶遠府知府;林庭樟,廣東都司經歷;林庭榆,潮州府推官;林庭枌,上虞縣丞;林庭枝,正德己卯貢士;林庭機,嘉靖乙未進士。
林庭㭿之子林炫亦出身進士,其弟林庭機亦為進士、工部尚書[2]。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63):「庭㭿,字利瞻。瀚次子也。弘治十二年進士。授兵部主事。歷職方郎中。吏部尚書張綵欲改為御史,固謝之,乃以為蘇州知府。頻歲大水,疏請停織造,罷繁征,割關課備振。再上,始報可。遷雲南左參政。正德九年,以父老乞侍養。時子炫已成進士,官禮部主事,亦謁假歸。三世一堂,鄉人稱盛事。嘉靖初,父憂,服闋,起官江西,歷湖廣右布政使。舉治行卓異,擢右副都御史,巡撫保定諸府。歷工部右侍郎。應詔言郊壇大工,南城、西苑相繼興作,請以儉約先天下。又因災傷,乞撤還采木、燒造諸使。進左,拜尚書,加太子太保。時帝方大興土木功,庭㭿所規畫多稱意。會詔建沙河行宮,庭㭿議加天下田賦,為御史桑喬、給事中管見所劾。乞罷,歸卒,贈少保,謚康懿。炫終通政司參議。」
- ^ 明朝·朱國禎《涌幢小品》(卷之十三):閩。林氏。祖、父、孫、三世五尚書。最後南工書仲山公烴。予同官南京。恂恂篤實人。公之曾祖父名鏐。永樂辛丑進士。撫州知府。有善政。吳康齋大書金井玉壺冰五字褒之。入覲。乞致仕歸。其友戴弘齡素方嚴。慎許可。稱公有四知。僉曰。楊震故事乎。戴曰。乃公饒為之。更有進者。知縣、知州、知府、又知足也。公為上猶令。山東寧海州守。俱乞歸展墓。見許。祖制之優恤外官乃爾。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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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金 |
明朝工部尚書 1535年-1537年 |
繼任: 甘為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