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庭㭿
林庭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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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工部尚书 | |
籍贯 | 福建福州府闽县 |
字号 | 字利瞻,号小泉 |
谥号 | 康懿 |
出生 | 成化八年(1472年)五月二十日 |
逝世 | 嘉靖二十年(1541年)八月三日 |
配偶 | 配郑氏,累封一品夫人 |
亲属 | (子)林炫、林炀(曲靖知府)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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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㭿(1472年—1541年),字利瞻,号小泉,福建福州府闽县林浦乡人,明朝政治人物。林镠之孙,林瀚之子。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福建乡试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二甲第二名进士,次年授兵部武库司主事,督放京卫官军冬衣。之后调任职方司,清理军册于南京,转员外郎,升武库司郎中,调任职方司。吏部尚书张彩欲改其为监察御史,其坚持谢绝,后改为苏州知府。在任期间恰逢连年水灾,其上书请停止织造、罢黜苛捐杂税,后得到批准。正德六年(1511年)十一月升为云南左参政。
正德九年进京入觐,因父老乞求归养。
嘉靖年间,父丧丁忧除服后,起为江西右参政,升湖广右布政使。嘉靖五年(1526年)入觐,次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荆等关,不久罢任归。嘉靖八年七月起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一年三月入为工部右侍郎,乞求皇帝减少工程持俭约。随后升工部左侍郎,掌部事,十四年八月升工部尚书,加封太子太保。嘉靖十六年六月被御史桑乔、给事中管见所弹劾。之后乞求致仕,嘉靖二十年八月卒于家,享年七十。赠少保,谥康懿[1]。
著作
著有《小泉稿》、《奏议录稿》。
家族
福州东林家族在明朝一季,共有八位进士,其中有五位官至尚书。史称“三代五尚书,七科八进士”。
曾祖林观。祖父林镠,字元美,号守庵,永乐辛丑进士,官抚州府知府。父林瀚,号泉山,成化丙戌进士,改庶吉士,历翰林、春官,南京吏兵二部尚书,赠太子太保、谥文安。母黄氏,赠一品夫人。兄林庭桂,成化庚子举人,早卒;弟林庭楷,指挥佥事;林庭材;林庭杓,庆远府知府;林庭樟,广东都司经历;林庭榆,潮州府推官;林庭枌,上虞县丞;林庭枝,正德己卯贡士;林庭机,嘉靖乙未进士。
林庭㭿之子林炫亦出身进士,其弟林庭机亦为进士、工部尚书[2]。
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63):“庭㭿,字利瞻。瀚次子也。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历职方郎中。吏部尚书张彩欲改为御史,固谢之,乃以为苏州知府。频岁大水,疏请停织造,罢繁征,割关课备振。再上,始报可。迁云南左参政。正德九年,以父老乞侍养。时子炫已成进士,官礼部主事,亦谒假归。三世一堂,乡人称盛事。嘉靖初,父忧,服阕,起官江西,历湖广右布政使。举治行卓异,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历工部右侍郎。应诏言郊坛大工,南城、西苑相继兴作,请以俭约先天下。又因灾伤,乞撤还采木、烧造诸使。进左,拜尚书,加太子太保。时帝方大兴土木功,庭㭿所规划多称意。会诏建沙河行宫,庭㭿议加天下田赋,为御史桑乔、给事中管见所劾。乞罢,归卒,赠少保,谥康懿。炫终通政司参议。”
- ^ 明朝·朱国祯《涌幢小品》(卷之十三):闽。林氏。祖、父、孙、三世五尚书。最后南工书仲山公烃。予同官南京。恂恂笃实人。公之曾祖父名镠。永乐辛丑进士。抚州知府。有善政。吴康斋大书金井玉壶冰五字褒之。入觐。乞致仕归。其友戴弘龄素方严。慎许可。称公有四知。佥曰。杨震故事乎。戴曰。乃公饶为之。更有进者。知县、知州、知府、又知足也。公为上犹令。山东宁海州守。俱乞归展墓。见许。祖制之优恤外官乃尔。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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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金 |
明朝工部尚书 1535年-1537年 |
继任: 甘为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