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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軍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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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軍事法院
主要領導
院長肖孟奎
?級法官
機構概況
上訴法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
業務上級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
組織上級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
機構類型專門人民法院
中級軍事法院
軍事級別正師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2016年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軍事法院,位於北京市,隸屬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是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級軍事法院之一。

簡介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軍事法院成立前,有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軍事法院審理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所屬部隊、院校等單位的部分刑事和民事的一審、二審案件,並承擔審判監督、申訴案件、來信來訪、民事案件生效判決的執行等工作。[1][2]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軍區軍事法院設有第一庭、第二庭。第一庭審理可能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一審案件;審理不服基層軍事法院刑事判決、裁定,提出上訴的刑事二審案件。第二庭審判監督、申訴案件、來信來訪。審理原告、被告均屬軍事單位、標的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民事一審案件;審理不服基層軍事法院民事判決、裁定,提出上訴的民事二審案件。第二庭也負責民事案件生效判決的執行。[1]

2015年11月,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軍委改革工作會議上要求,「組建新的軍委政法委,調整軍事司法體制,按區域設置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確保它們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3]2016年2月1日,戰區成立大會在北京八一大樓舉行,中部戰區成立。中部戰區主要包括原北京軍區轄區及部分濟南軍區轄區。[4]2016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網發布《關於重新編製發布軍事法院代字的通知》(法〔2016〕142號),其中中國人民解放軍中部戰區軍事法院屬於中級軍事法院,法院代字「軍06」。 2016年7月報道稱,中央軍委政法委已在北京舉行全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調整組建大會。[3]

機構設置

  • 立案庭
  • 民事審判庭
  • 刑事審判庭
  • 審判監督庭

歷任院長

對應基層軍事法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