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 |
主要领导 | |
局长 | [[]]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机构类型 | 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電話號碼 | +86 (0)10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
沿革
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为促进新闻宣传工作专门化、职业化、规范化,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1]。
2019年1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撤销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将有关职责划入最高法办公厅[2]。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加挂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牌子[2]。
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承担下列职责[3]:
- 主要负责制定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方针政策;
- 负责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 负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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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最高人民法院机构设置简史. 人民法院报.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2.0 2.1 中央编办.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机构编制网. 北京. [2019-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31) (中文(中国大陆)).
- ^ 新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17-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 ^ 山西举行全省法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专题培训. 中国法院网. 2014-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31).
- ^ 最高法新闻局副局长孙军工辞职?震惊法律圈!. 搜狐. 2016-06-26.
- ^ 追记最高法院新闻局副局长、人民法院报社副总编陈海发 :法治新媒体拓疆者. 中国法治. 2015-12-31.[永久失效連結]
- ^ 林文学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曾主审“天价环保公益诉讼”. 网易. 2017-05-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4).
- ^ 黄晓云、李忠、胥立鑫,守望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四巡举行驻庭记者签约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国审判2017年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