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删除六书的条例解说?这是极其愚蠢的行为!原本解说采用各大学者的看法,让读者对六书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有什么问题?就算修改也只适宜在原文上改动,而不是全盘删除!
关于条目六书冗余以及缺乏中立性,包含个人评论的问题,我做了调整,去掉了大约7,000字节,看一下是否合适?帮忙通过检视历史协助查一下吧。现在感觉仍然很混乱,是否有必要重写?
--浅蓝雪(留言) 2012年12月22日 (六) 09:49 (UTC)[回复]
- (!)意见--(1)看了一下,被删除的“个人评论”,其实是来自 国学家 的评论。有些我不清楚(只写来源书籍“说文解字注”,没写作者--可能很多作者版本,不易判断价值),但章太炎是具有时代权威性的,其评论、诠释是有代表意义 ---也许可留言给原主编者请他补上。(2)我想此条目原主编者 对百科写法还不熟悉,但是整体贡献是很好的。再修编修编,此条目是有很有价值的。谢谢浅蓝雪参与修编。Wetrace(留言) 2012年12月23日 (日) 02:53 (UTC)[回复]
- 删除几句个人认为有误的内容 在本条目“六书的现代意义”一节当中有一段文字,在下虽然不是文字学者,仍感不妥,斗胆删除,请各位前辈指教:‘
不过,假借字在现行的简化字上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很多简化字有着假借字精神,如“檯”、“颱”的简化字是“台”,是一种文字的复古,故假借字仍有其存在意义。’删除原因如下:(1)认识恐怕有误,本条目前文已经提到‘有人会把“本有其字”的通假字,与六书中“本无其字”的假借字相混。’此处指出的简化字(以“台”取代“台”、“台”)显然是属于“本有其字”的通假字,非假借字。(2)故“复古”之说无从评断,更不能作为“假借字仍有其存在意义”的依据。(3)有主观评论的意味。即使简化字真有假借,也无法评断“复古”即好(何不回到甲骨文?)。总之,简化字之功过目前似乎尚有争议,应无必要在本条目提出来作为佐证。--Noixdarec(留言) 2015年4月22日 (三) 20:5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