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必进
欧阳必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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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 | |
籍贯 | 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
字号 | 字任夫,号约庵 |
出生 | 弘治四年(1491年)十二月十三日 |
逝世 | 隆庆元年(1567年)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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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必进(1492年—1567年),字任夫,号约庵,江西吉安府安福县平都镇仙坛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江西乡试第八十名举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会试第二十名,二甲第七十一名进士。兵部观政,授礼部主事,升礼部祠祭司郎中[1],出为河南布政使司参议,丁忧归,服阕,起复福建左参议,嘉靖十四年(1535年)二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调四川副使,迁广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十八年十二月升浙江右布政使,转浙江左布政使,二十三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二十四年四月改任总督粮储兼巡抚应天,二十六年闰九月升兵部右侍郎,仍兼原职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十月改任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二十九年升南京右都御史,三十年三月升工部尚书。三十三年四月以京师城外完工,加太子少保,丁忧归。服阕,三十五年十二月起复刑部尚书,三十六年八月代替赵文华任工部尚书,十月加太子太保,三十九年九月以玉熙宫完工,加少保,四十年二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三月改任吏部尚书,十月因湛若水赠官一事被褫夺少保兼太子太保加衔,十一月被令致仕。隆庆元年(1567年)卒。
事迹
任工部尚书时,主持重修天安门、午门及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
任郧阳抚治时,曾发明人力耕地机。
家族
曾祖欧阳汝为;祖父欧阳麟,知县;父欧阳应和。嫡母刘氏;生母刘氏。具庆下。兄欧阳必迥,弟欧阳必遂、欧阳必远、欧阳必造、欧阳必述。
参考文献
- 《安福志》
相关条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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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松 |
明朝工部尚书 嘉靖三十年-嘉靖三十三年 (1551年-1554年) |
继任: 吴鹏 |
前任: 何鳌 |
明朝刑部尚书 嘉靖三十五年-嘉靖三十六年 (1556年-1557年) |
继任: 贾应春 |
前任: 赵文华 |
明朝工部尚书 嘉靖三十六年-嘉靖四十年 (1557年-1561年) |
继任: 雷礼 |
前任: 吴鹏 |
明朝吏部尚书 嘉靖四十年(1561年) |
继任: 郭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