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拱辰 (正德進士)
張拱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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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順德縣 |
出生 | 七月初五日 |
配偶 | 娶馬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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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拱辰(1481年—?),字仰德,廣東順德龍山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沙富张氏。
生平
廣東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三百二名,廷试二甲二十名進士,都察院观政,授户部江西清吏司主事,后升任戶部员外郎、郎中,監管太倉。轉任福建布政使司参议[1],钦命南京漕运,后負責鹽運管理。娶妻马氏為庐陵县知县馬騶之女[2][3]。
家族
曾祖张观惠。祖父张德政,壽官。父张真。母馮氏。永感下。
參考
- ^ 清朝·咸豐3年·郭汝诚《順德縣誌》(卷十·選舉表一·二十六):張拱辰,福建參議,有傳。
- ^ 沙富村概况. 順德區人民政府. [2014-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 ^ 清朝·咸豐3年·郭汝诚《順德縣誌》(卷二十三·列傳三·明二·四十八):張拱辰,字仰德,龍山人,善昭族子。少力田吏員馬騶以為才,妻以女。舉正德八年癸酉鄉試,十二年丁丑第進士,嘗遇驃騎將軍于途立馬,談期過倖臣朱寧第竟不往,授戶部主事,歷郎中,監太倉。尚書侯觀欲私概人不聽,既而監兌南直隸糧金,壇令任佃者,進士同年也。遽如例杖之,明初鹽法以行運道遠費煩召商人,就所近官司納米而給予鹽引,使得定地自鬻,所入增減率視時,緩急與米值高下為差,謂之開中鹽後又折銀,悉輸戶部濟邊,以次給引。當正統中已有祖孫相代,自永樂來,候支而不得者,至是黠商潛賄,計曹通內閣及中貴,祈請四朝鹽引並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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