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必進
歐陽必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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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書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安福縣 |
字號 | 字任夫,號約庵 |
出生 | 弘治四年(1491年)十二月十三日 |
逝世 | 隆慶元年(1567年) |
配偶 | 娶李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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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必進(1492年—1567年),字任夫,號約庵,江西吉安府安福縣平都鎮仙壇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江西鄉試第八十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十名,二甲第七十一名進士。兵部觀政,授禮部主事,升禮部祠祭司郎中[1],出為河南布政使司參議,丁憂歸,服闋,起復福建左參議,嘉靖十四年(1535年)二月升福建按察司副使,調四川副使,遷廣西布政使司左參政,十八年十二月升浙江右布政使,轉浙江左布政使,二十三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二十四年四月改任總督糧儲兼巡撫應天,二十六年閏九月升兵部右侍郎,仍兼原職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十月改任提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二十九年升南京右都御史,三十年三月升工部尚書。三十三年四月以京師城外完工,加太子少保,丁憂歸。服闋,三十五年十二月起復刑部尚書,三十六年八月代替趙文華任工部尚書,十月加太子太保,三十九年九月以玉熙宮完工,加少保,四十年二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三月改任吏部尚書,十月因湛若水贈官一事被褫奪少保兼太子太保加銜,十一月被令致仕。隆慶元年(1567年)卒。
事跡
任工部尚書時,主持重修天安門、午門及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
任鄖陽撫治時,曾發明人力耕地機。
家族
曾祖歐陽汝為;祖父歐陽麟,知縣;父歐陽應和。嫡母劉氏;生母劉氏。具慶下。兄歐陽必迥,弟歐陽必遂、歐陽必遠、歐陽必造、歐陽必述。
參考文獻
- 《安福志》
相關條目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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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松 |
明朝工部尚書 嘉靖三十年-嘉靖三十三年 (1551年-1554年) |
繼任: 吳鵬 |
前任: 何鰲 |
明朝刑部尚書 嘉靖三十五年-嘉靖三十六年 (1556年-1557年) |
繼任: 賈應春 |
前任: 趙文華 |
明朝工部尚書 嘉靖三十六年-嘉靖四十年 (1557年-1561年) |
繼任: 雷禮 |
前任: 吳鵬 |
明朝吏部尚書 嘉靖四十年(1561年) |
繼任: 郭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