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
李森先 | |
---|---|
大明国子监博士 大顺礼政府祠祭司主事 大清四川道监察御史 | |
籍贯 | 山东平度州 山东掖县籍 |
字号 | 字琳芝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 |
出身 | |
|
李森先(?—1660年),字琳芝(琳枝),山东平度州人,山东掖县(今山东莱州)籍,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九年(1636年)山东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登进士[1],授国子监博士。明亡后降李自成,任祠祭司从事。顺治二年(1645年)山东巡抚方大猷疏荐,七月授江西道试御史,风骨冷峻,铁面无私,以“不愧朝廷,不愧百姓”以自励。八月,弹劾弘文院大学士冯铨及其子冯源淮不法之事,多尔衮以国事未稳,决定支持冯铨,森先反遭夺官,清初南北党争可说是明末东林党争之余绪。顺治七年,多尔衮死,九年以原官起用。丁艰归,顺治十三年(1656年)三月服阕,授四川道监察御史,巡按江南苏松。十四年二月以属役张电臣侵分漕折银两,以循纵被革职,又援引诏款,代求赦免,市恩徇情,被重处,流徙尚阳堡。上免森先流徙,仍复原官。十五年八月奉命查荒河南,卒于任上。
著作
著有《椒雨园集》、《李森先谏草》、《天中记游》[2]。
参考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