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郡,中国东晋、南朝宋时设置的郡。
建置沿革
东晋在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侨置高阳郡,下辖博陆县、北新城县,属冀州。东晋末年收复山东半岛后,在乐安县(今山东省邹平县东北)。刘宋改治在高阳县(今山东淄博市临淄西北三十里北高阳)[1]。领安平、饶阳、邺、高阳、新城等五县。后来被北魏占领,属青州。北齐废高阳郡。
人口
行政长官
高阳内史(397年-420年)
高阳太守(420年-556年)
国主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水经·淄水注》: 系水“西径高阳侨郡南”。
- ^ 《宋书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 ^ 《魏书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 ^ 《宋书 卷四十九 列传第九》
- ^ 《宋书 卷四十五 列传第五》
- ^ 《宋书 卷八十八 列传第四十八》
- ^ 《魏书 卷四十三 列传第三十一》
- ^ 《魏书 卷二十一上 献文六王列传第九上》
- ^ 《魏书 卷四十五 列传第三十三》
- ^ 《周书 卷三十三 列传第二十五》
- ^ 《魏书 卷七十二 列传第六十》
- ^ 《北齐书 卷二十三 列传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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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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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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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湘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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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汉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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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详 | 新蔡郡(内史575-589) | 晋熙郡(内史575-589) | 巴东郡(内史586-589) | 临江郡(内史586-589) | 新兴郡(内史583-589) | 岳山郡(内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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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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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齐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后梁 广运元年(586年)、陈 祯明二年( 588年)的实州、实郡。下划线者为南朝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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