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郡,中國東晉、南朝宋時設置的郡。
建置沿革
東晉在建康(今江蘇省南京市)僑置高陽郡,下轄博陸縣、北新城縣,屬冀州。東晉末年收復山東半島後,在樂安縣(今山東省鄒平縣東北)。劉宋改治在高陽縣(今山東淄博市臨淄西北三十里北高陽)[1]。領安平、饒陽、鄴、高陽、新城等五縣。後來被北魏佔領,屬青州。北齊廢高陽郡。
人口
行政長官
高陽內史(397年-420年)
高陽太守(420年-556年)
國主
參考文獻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 《水經·淄水注》: 系水「西徑高陽僑郡南」。
- ^ 《宋書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 ^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 ^ 《宋書 卷四十九 列傳第九》
- ^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 ^ 《宋書 卷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 ^ 《魏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 ^ 《魏書 卷二十一上 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上》
- ^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 ^ 《周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五》
- ^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 ^ 《北齊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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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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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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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東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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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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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廣運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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