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郡,中国东晋、南朝宋时设置的郡。
建置沿革
东晋在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侨置高阳郡,下辖博陆县、北新城县,属冀州。东晋末年收复山东半岛后,在乐安县(今山东省邹平县东北)。刘宋改治在高阳县(今山东淄博市临淄西北三十里北高阳)[1]。领安平、饶阳、邺、高阳、新城等五县。后来被北魏占领,属青州。北齐废高阳郡。
人口
行政長官
高陽內史(397年-420年)
高陽太守(420年-556年)
國主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
- ^ 《水经·淄水注》: 系水“西径高阳侨郡南”。
- ^ 《宋書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 ^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 ^ 《宋書 卷四十九 列傳第九》
- ^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 ^ 《宋書 卷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 ^ 《魏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 ^ 《魏書 卷二十一上 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上》
- ^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 ^ 《周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五》
- ^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 ^ 《北齊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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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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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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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表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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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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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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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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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湘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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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漢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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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南中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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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表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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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湘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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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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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东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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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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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广运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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