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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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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陽郡西晉永嘉五年(313年),寧州刺史王遜析永昌、雲南2郡置[1][2],郡治河陽縣(今雲南省大理市鳳儀鎮),領河陽(與郡同時建立,今雲南省大理市鳳儀鎮)、楪榆(原屬雲南郡,今雲南省大理市北)、永寧(原屬雲南郡,今雲南省寧蒗彝族自治縣北)、比蘇(原屬永昌郡,今雲南省雲龍縣)4縣。晉成帝時分比蘇置西河陽郡。至南朝劉宋時改稱東河陽郡,下領東河陽、楪榆2縣。蕭齊因之。蕭梁承聖二年(553年)西魏取蜀,南寧酋帥爨氏據有其郡。

注釋

  1. ^ 《宋書》卷38〈州郡志四〉:「東河陽太守,晉懷帝永嘉五年,寧州刺史王遜分永昌、雲南立。」
  2. ^ 《華陽國志》卷4〈南中志〉:「河陽郡,刺史王遜分雲南置。屬縣四。」

參考

  • 胡阿祥、孔祥軍、徐成合編,《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