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熙
丰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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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学士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原学,号五溪、白庵 |
出生 | 成化四年(1468年) 浙江鄞县 |
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福建镇海卫 |
亲属 | (子)丰坊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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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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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熙(1468年—1537年),字原学,号五溪、白庵。浙江鄞县城西隅马园(今属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明朝榜眼、政治人物。
生平
少年师从姚镆,弘治八年(1495年)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殿试第二名(榜眼),孝宗赐第一人袍带。历官翰林院编修,侍读、升右谕德。参与修撰《孝宗实录》。因不附刘瑾专权,出掌南京翰林院[1]。明世宗即位后,晋升翰林学士。“大礼议”事起,受廷杖,下诏狱,遣戍福建镇海卫,十三年后卒于戍所。隆庆初年,朝廷方赠官赐恤。[2]。
著作
丰熙对经学见地深厚,并通篆刻。有《白庵集》、《一斋集》。
家族
注释
- ^ 《明史》(卷191):“丰熙,字原学,鄞人,布政司庆孙也。幼有异禀。尝大书壁间曰:“立志当以圣人为的。 逊第一等事于人,非夫也。”年十六丧母,水浆不入口数日,居倚庐三年。弘治十二年举殿试第二。孝宗奇其策,赐第一人袍带宠之。授编修,进侍讲,迁右谕德。以不附刘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丧阕,起故官。”
- ^ 《明史》(卷191):“世宗即位,进翰林学士。兴献王“大礼”议起,熙偕礼官数力争。及召张璁、桂萼为学士,方献夫为侍读学士,熙昌言于朝曰:“此冷褒、段犹流也,吾辈可与并列耶?”抗疏请归,不允。既而尊称礼定,卜日上恭穆献皇帝谥册。熙等疏谏曰:“大礼之议颁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称,专隆鞠育之报。臣等闻命,惊惶罔知攸措。窃惟陛下为宗庙神人之主,必宗庙之礼加隆,斯继统之义不失。若乖先王之礼,贻后世之讥,岂不重累圣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顺门。遂下诏狱掠治,复杖之阙廷,遣戍。熙得福建镇海卫。既璁等得志,乃相率请释谪戍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听。最后谨身殿灾,熙年且七十,给事中田濡复请矜宥,卒不听。居十有三年,竟卒于戍所。隆庆初,赠官赐恤。”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国朝献征录·卷之二十》,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九十一》,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