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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喬治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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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0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0年11月6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1年3月28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1年8月7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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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義

有必要用 「(英國)「消歧義嗎?喬治四世根本沒有用,只是重定向到這裏。如果認為有必要消歧義,那麼喬治四世應該作為消歧義頁,而不是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日 (三) 03:23 (UTC)[回覆]

根據英文維基提供的指引:
「喬治四世」最常指英國的喬治四世,但也可指其他國家在歷史上的喬治四世,因此存在歧義。
對於英國君主而言,《1707年聯合法案》生效前的英格蘭君主以「(英格蘭)」識別,例子有「威廉三世 (英格蘭)」,至於1707年後的英國君主以「(大不列顛)」作歧義識別,例子有「喬治一世 (大不列顛)」和「喬治二世 (大不列顛)」;《1800年聯合法案》生效後的英國君主以「(英國)」作歧義識別,例子有「喬治三世 (英國)」、「威廉四世 (英國)」和「維多利亞 (英國君主)」等;1953年以後的英國君主,由於不再以「英國」君主的名義擔任其他英聯邦王國的元首(例子有「加拿大女皇」等),因此不加歧義,以資識別。有見於英文版的做法行之有效,即便採用亦是出於歧義需要,再者,一直以來也沒有人提出反對,反映有關做法未有對其他讀者構成障礙。
進一步資料可參考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royalty and nobility)內「Sovereigns」段第5點及第11點。多謝垂注!--ClitheringMMX 2010年9月2日 (四) 15:50 (UTC)[回覆]
英文的指引是解決歧義問題,而現在喬治四世重定向到喬治四世,消歧義頁面是喬治四世 (消歧義),也就是說用的主從消歧義方式,因此喬治四世應該作為主條目名稱。即使英文版也是en:George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不是消歧義方式的George IV (United Kingdom)--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3日 (五) 02:43 (UTC)[回覆]
英文不使用「George IV (United Kingdom)」是因為英文可更直接使用「George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中文版使用「英皇喬治四世」會份外累贅,這恐怕是中英文法差異、以致在歧義上有不同的處理方法。而事實上,同類的消歧義方法已被廣泛應用當中,包括在颱風系列條目當中,條目按颱風程度和出現年份作分類,例子有「強烈熱帶風暴獅子山 (2010年)」,而非直接命名為更廣為人知的「颱風獅子山」。--ClitheringMMX 2010年9月11日 (六) 06:20 (UTC)[回覆]

英文是英文的問題,在中文語境裏,喬治四世最為常用,也沒有喬治四世 (英國)的用法,如果是為了消歧義,要麼就主從消歧義,本條目放到喬治四世,消歧義頁為喬治四世 (消歧義);要麼平等消歧義,把喬治四世 (消歧義)移動到喬治四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3日 (一) 02:04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Lords Commissioners的翻譯

Lords Commissioners翻成上議院專員似乎有點奇怪,也從來沒聽過這種翻法。-- Marcus Hsu  talk  2010年11月11日 (四) 10:41 (UTC)[回覆]

我沒有找到任何關於「Lords Commissioners」的譯名,你如有聽過任何合適的譯名,歡迎提出。本人認為,「Commissioner」多作「專員」,而「Lords」指「上議院」或「上議院議員」,且專員由上院議員組成,故「上議院專員」是合適的譯名。--ClitheringMMXI 2011年3月21日 (一) 14:00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喬治四世 (英國)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與軍事人物 - 貴族與王族 提名人:--140.130.12.44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00:55 (UTC)[回覆]

此外,文內有一些斜體字,可能需要調整。-cobrachen (留言) 2011年3月25日 (五) 12:05 (UTC)[回覆]

國皇/聯合皇國?

google(HK)搜尋"英國國皇"(加上引號排除其他搜尋結果)只有6000多個結果,反而搜尋英國皇帝的結果卻有26000個。另外,聯合皇國的結果是5800個,聯合王國卻有259萬個。

另外,香港只有稱呼英皇和英女皇,有沒有相關的政府文件可以證明香港政府曾經稱英國君主為國皇,聯合王國為皇國?皇與帝對應的英文本來就是一個意思,難道日本天皇沒有帝的稱號就被外國人翻譯為"King"而不是"Emperor"嗎?

可能以前曾經有國皇的稱呼,不過近來的官方文件註明的是國王:

隸屬政府的香港電台也稱現今的英國君主為英女王,而非英女皇:

伯理璽天德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9:00 (UTC)[回覆]

請參考相關討論--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21日 (日) 06:27 (UTC)[回覆]

建議改名:「喬治四世 (英國)」 → 「喬治四世

喬治四世 (英國)」 → 「喬治四世」:本人認為,本條目名稱不需要消歧義。--Ehrijrf留言2014年6月1日 (四) 00:52 (UTC)[回覆]

漢諾威選侯紋章

居中的漢諾威盾章,居於正中的應該是紅地神聖羅馬皇冠,代表漢諾威選侯例兼的「Archtreasurer of Holy Roman Empire」(竊譯作神聖羅馬帝國大司庫官,懇求對歐洲宮廷宮內職熟悉方家指教),可以參照英文維基的此連結: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ince-elector#High_offices ,皇冠形象參照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perial_Crown_of_the_Holy_Roman_Empire。

傳統上神聖羅馬帝國選帝侯除了19世紀新增的那些基本上都有帝國宮內職的榮譽兼銜,並且大總管(Archidapifer,普法爾茨選侯=萊茵蘭行宮伯兼任)、大司馬(Archimarescallus,薩克遜選侯=薩克遜公爵兼任)、大司禮(Archicamerarius,勃蘭登堡選侯=勃蘭登堡藩侯兼任)和大司庫(Archithesaurarius,漢諾威選侯=不倫瑞克-呂訥堡公爵兼任)均有獨有的紋章,會加到自己的紋章上。

ChristZhou1989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01:5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