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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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陸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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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時期 | 1894年 - 1912年(18年) |
國家或地區 | 清朝 |
效忠於 | 大清皇帝 |
部門 | 新建陸軍 |
種類 | 陸軍 |
參與戰役 | 鎮壓義和團 武昌起義 |
指揮官 | |
著名指揮官 | 袁世凱 |
新軍,全稱新建陸軍,是清朝政府於甲午戰爭之後編練的新式陸軍軍隊,為清末新政的一部分。這支軍隊的特色是完全使用西式的軍事制度、訓練以及裝備,是清朝第一支受現代化改革並有充足戰鬥力的正規軍。新軍為中國軍事制度帶來根本性變革,是中國軍事現代化的肇端[1]。
1911年,湖北新軍發動武昌起義,各地新軍成為辛亥革命主力之一。最終,袁世凱憑藉北洋新軍擁兵倒逼溥儀退位,清朝滅亡。故中國學界將新軍稱為清朝的「掘墓人」[1][2]。
成立經過
1894年(光緒二十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原廣西按察使胡燏棻奉清政府之命,在天津用西法編練十營定武軍,分別為步兵三千人、炮兵一千人、馬兵二百五十人、和工兵五百人,一共四千七百多人。次年胡燏棻調任平漢鐵路督辦,袁世凱接手「定武軍」,在天津小站訓練部隊(人稱「小站練兵」),改為「新建陸軍」,一切依照德國與日本的制度,由德國人為主的洋人監督,更把規模擴至七千士兵,參照德國陸軍制度進行編制,並分立警、步、馬、砲、工、輜等兵科。之後,被編為武衛軍「前後左右中」五路中的武衛右軍,跟隨袁世凱到山東去鎮壓義和團運動。在那裏,袁世凱將三十四營舊軍改編,命名為「武衛右軍先鋒隊」,令武衛右軍擴大至兩萬餘人。在新建陸軍成立的同時,署理兩江總督的張之洞也編練了一支名叫自強軍的新軍。這支軍隊也依照西式軍隊編制步、馬、砲、工等13營,共二千餘人。後來自強軍由劉坤一接辦,到最後被袁世凱所收編,劃歸其武衛右軍。庚子事變中,武衛軍諸軍損失慘重,惟袁世凱所部右軍及右軍先鋒隊得以保存實力,成為清朝北方僅剩的新軍武力,1902年在武衛右軍基礎上組建北洋常備軍。
1905年2月28日,袁世凱等奏請統一全國新軍番號,提出「以陸軍編號通國一貫,脈絡相連」,並呈請將「所有常備軍各鎮擬即一律改為陸軍各鎮,以符名實而遵定制」。即全國各鎮統一數字番號。新的陸軍營制在北洋常備軍營制的基礎上略加變化而來,一鎮計步、馬、炮、工、輜共二十營,與日本師團的組織相似。第一批即以北洋、京旗兩支常備軍改編為北洋六鎮。1906年,新建的陸軍部擬訂了全國編練三十六鎮的計劃。至1911年清亡時,共計成立十四個鎮、十六個混成協、禁衛軍2協,以及幾個獨立標、營。
新軍採取的是行省(城市)加上番號的方式,如第一鎮是「近畿陸軍第一鎮」,第八鎮是「湖北陸軍第八鎮」(不是湖北地方部隊,仍屬中央國防軍系列)等。混成協在中國不算是戰時編制,因為編練新軍對於各省來說,財政花費實在太大,因此從河南新軍開始,採取了變通辦法,先成立混成一協,以後再擴為一鎮。這個辦法後在全國各地推廣,於是出現了一批混成協。通常混成協按清廷定製,一般是步隊一協、馬炮各一營、工輜各一隊,實際情況各省略有差別,不完全一致。
各省各自編練新軍達到協的標準,呈請練兵處(1906年併入陸軍部)批准成協,如果審批通過則授予無數字番號的混成協(如「陝西陸軍混成協」)或有數字番號暫編混成協(如「四川暫編陸軍第三十三混成協」)。一部分混成協是以上的兩種番號都經歷過,如河南先成「河南陸軍混成協」,再改稱「河南暫編陸軍第二十九混成協」。大多數混成協是準備將來擴編為鎮的,所以都加「暫編」二字,只有從北洋六鎮中劃出駐守東北的陸軍第一、二混成協不在此例。各省編煉新軍達到一鎮的標準,報陸軍部審核後授予暫編鎮番號,如「四川暫編陸軍第十七鎮」。陸軍部派員親臨校閱,若合格則去掉「暫編」二字,成為正規的陸軍鎮。至清亡,只有北洋六鎮和湖北第八鎮、南洋第九鎮等幾個鎮是通過校閱的正規鎮,其餘各鎮全屬「暫編」鎮。
北洋新軍
北洋新軍的正式名字叫做「新建陸軍」,原名「定武軍」。袁世凱為新建陸軍督辦。主要軍官由袁世凱親友、北洋武備學堂畢業生和淮軍舊部組成。編制機構及其人員:
- 學兵營統帶兼督操營務處提調:曹錕,直隸天津人
戊戌變法前夕新建陸軍被編為武衛右軍,跟武衛左、前、後、中,通於歸屬總督榮祿管轄。
- 第一鎮統制先後為鳳山、何宗蓮;
- 第二鎮統制先後為王英楷、張懷芝;
- 第三鎮統制先後為段祺瑞、曹錕;
- 第四鎮統制為吳鳳嶺;
- 第五鎮統制先後為吳長純、張永成;
- 第六鎮統制先後為王士珍、趙國賢、段祺瑞。
1907年,從六鎮各抽調一部分官兵,編成第二十鎮。辛亥革命時期,馮玉祥任第40協第80標第三營管帶。
1909年,袁世凱被開缺回鄉。北洋六鎮高層,有所調整。
新政中的軍事改革
清廷簽訂《辛丑條約》後,慈禧太后決心推行新政,進行軍事改革。光緒二十九年十月成立總理練兵處,並令各省成立督練公所,負責訓練新軍;並且裁減原有的舊軍(防軍、練軍、綠營),剩下的精選若干營為常備、後備軍及巡警營(即憲兵)。清政府原訂計劃以北洋新軍為中央軍、各省的新軍為地方軍,一共在全國編練三十六鎮新軍;到清朝覆亡的時候,全國已練成新軍十六鎮和十六個混成協(一說為十四個鎮﹑十八個混成協),其中裝備與訓練為袁世凱的北洋六鎮為最佳,遍佈直隸、山東與東北。
- 近畿陸軍第一鎮:駐北京仰山窪
- 直隸陸軍第二鎮:駐保定、永平等府
- 近畿陸軍第三鎮:駐吉林、長春、寧安、延吉及錦州等處
- 直隸陸軍第四鎮:駐天津馬廠
- 近畿陸軍第五鎮:駐濟南、濰坊、昌邑等處
- 近畿陸軍第六鎮:駐北京南苑
- 河南暫編陸軍第七鎮:駐防河南
- 湖北陸軍第八鎮:駐武昌
- 南洋陸軍第九鎮:駐江寧
- 福建暫編陸軍第十鎮:駐福州、福寧、延平等處
- 四川暫編陸軍第十七鎮:駐成都
- 雲南暫編陸軍第十九鎮:駐昆明
- 奉天暫編陸軍第二十鎮:駐奉天
- 浙江暫編陸軍第二十一鎮:駐浙江
- 吉林暫編陸軍第二十三鎮:駐吉林
- 廣西暫編陸軍第二十五鎮:原駐廣西桂林,後因第二十六鎮被遣散遷駐廣東,改稱廣東陸軍第二十五鎮
- 廣東暫編陸軍第二十六鎮:駐廣州,後因起義被遣散
混成協:
- 第一混成協:駐東北新民,協統王化東
- 第二混成協:駐瀋陽,協統藍天蔚
- 第三混成協:駐永平,協統王占元
- 第十三混成協:駐江蘇江北,協統楊保善
- 第二十一混成協:駐武昌,協統黎元洪
- 第二十三混成協:駐江蘇蘇州
- 第二十五混成協:駐湖南長沙
- 第二十七混成協:駐江西南昌
- 第二十九混成協:駐河南,協統張錫元
- 第三十一混成協:駐安徽安慶,協統余大鴻
- 第三十三混成協:駐四川成都,協統鍾穎
- 第三十五混成協:駐新疆烏魯木齊
- 第三十九混成協:駐陝西西安
- 第四十三混成協:駐山西,協統譚振德
- 廣東混成協
- 廣西混成協
- 甘肅混成協
- 伊犁混成協
- 直隸混成協
- 黑龍江混成協
編制
建軍初期,全軍由一名總統(即袁世凱)統率,有左右兩翼(相當於旅),每翼有一名翼長、一名統領和兩名分統負責;翼下面為營,有統帶官和幫統官各一名;營下面為隊(相當於連),由一名領官管理;隊下面為哨(相當於排),由一名哨官和兩名哨長負責;最下面為棚(相當於班),有正副頭目各一名。(每棚十二人)
新軍機關以總部為首,其下有參謀營務處、執法營務處、督操營務處、稽查營務處等。
清政府推行「新政」之後,新軍改為常備軍制,並因人數的增加,故以改編作鎮、協、標、營、隊、排、棚,各級軍官改稱統制﹑協統﹑標統﹑管帶﹑隊官﹑排長和正副目。每鎮額設官兵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二人,仍有步、馬、炮、工程、輜重等兵種。軍官大多由學習軍事的留學生和國內各武備學堂的畢業生擔任,士兵則採取招募制,選拔標準較以往嚴格,對年齡、體格和文化程度等都有明文規定。
新軍軍官階級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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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第一級 |
上等第二級 |
上等第三級 |
中等第一級 |
中等第二級 |
中等第三級 |
次等第一級 |
次等第二級 |
次等第三級 |
新軍與革命
在組建和訓練新軍的時候,由於使用西方軍隊方式編練、採用西式裝備,需要從軍者擁有文化知識,故對知識分子優先錄取。而在清末新政、廢除科舉的背景下,更促成知識分子加入新軍,以謀求個人出路[1]。一些開明地方大員如張之洞、端方等,注重招收有文化的青年入伍,和招收留學生任軍官如蔡鍔、閻錫山、許崇智等,這些知識青年讀過書見識廣,敢於持有不同政見,不同於舊軍官兵愚昧效忠皇權。同時革命黨人如黃興、宋教仁等注重開展兵運,秘密向新軍中輸送革命分子,如吳祿貞、趙聲、孫武等。這些軍內革命黨人待命伺機發動起義。
1911年武昌首義是新軍起義,然後響應的陝西、湖南二省,亦是新軍起義。接下來江西、安徽、江蘇、浙江、福建、山西、四川、雲南、貴州等地也是新軍起義。除上海、廣東、廣西辛亥革命起義是以民軍商團為主之外,其他各地起義均為新軍起義為主。辛亥革命也可以說是一場規模空前的新軍大起義。
相關條目
註釋
- ^ 1.0 1.1 1.2 田躍安. 《清末新军建设的历史思考》.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陝西省西安市: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2001, (2001年02期). ISSN 1008-472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2) (簡體中文).
- ^ 陳文桂. 《论清末新军向革命转化》.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福建省廈門市: 廈門大學). 1980, (1980年第04期): 112–125. ISSN 0438-046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2) (簡體中文).
參考文獻
- 軍諮處奏定陸軍人員補官暫行章程,宣統元年九月
- 郭廷以. 近代中國史綱 上冊.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2005年. ISBN 962-201-351-1.
研究書目
- 馮兆基著,郭太風譯:《軍事近代化與中國革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