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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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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薦
大明南京吏部尚書
籍貫湖廣永州府祁陽縣
字號字君庸,號楚石
出生嘉靖二十四年乙巳七月十五日
逝世崇禎五年
配偶元配周氏
親屬(子)陳朝鼒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陳薦(1545年—1632年),字君庸,號楚石,湖廣永州府祁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湖廣鄉試第三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十二名,三甲第十八名進士[1][2]。通政司觀政,初授松江府推官,萬曆四年(1576年)考選,授陝西道試御史,五年養病,七年補浙江道監察御史,八年巡按應天,十年巡按陝西,時三秦荒旱,薦清贖鍰,得四萬餘金,疏請蠲賑,全活者甚衆。十二年二月升河南副使,分巡汝南道,駐地信陽州。十五年七月升江西左參政、分守南昌道,十七年升四川按察使,二十年升山西左布政使,同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雲南。二十三年六月起補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操江,條陳七議:一禁官軍改差、一議營基營房、一議改造戰船、一議請給關防、一議選任捕職、一議核實功跡、一議江海要區,得旨如議行。二十六年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三十年陳情乞歸,丁憂。三十六年八月起升刑部右侍郎,屢疏乞休未允,自陳乞南,遂於三十七年八月改任南京刑部右侍郎。三十九年升右都御史兼戶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四十三年因與道臣鄧雲霄相訐,屢疏引病乞歸,前後得旨慰留者數次,其年十月三年滿考,升為戶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如舊。四十五年三月為給事中徐紹吉等糾拾,令致仕。

天啓元年七月起復任南京刑部尚書,二年二月改南京戶部尚書,九月改任南京吏部尚書,未任而乞休。卒年八十八。

著作

著《古今衷辨》百餘卷。

家族

曾祖陳志榮;祖父陳憲;父陳良能,字汝懿,號德泉。母雷氏。具慶下。兄素、典、舉。弟選[3]

女陳氏,曾三聘妻,年十六歸三聘,三聘卒,慟絶復甦,服除之明日,竟經旬不食,從容內寢而逝。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