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瓛
鄭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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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南昌府知府 | |
籍貫 | 浙江平陽縣 驍騎右衛軍籍 |
字號 | 字信卿,號思齋 |
出生 | 成化七年(1471年) |
逝世 | 嘉靖八年(1529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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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瓛(1471年—1529年),字信卿,號思齋,原籍浙江平陽縣,後徙南京,屬驍騎右衛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應天鄉試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進士。弘治十三年(1500年)任江西新喻縣知縣,召為刑部主事,上疏請求回鄉養母,改南京刑部主事,遷郎中。正德十一年(1515年),擢廣東高州府知府[1],又調江西南昌府知府。因寧王朱宸濠誣奏其不法,被逮奪官。後來寧王謀反,叛亂平息後,朝廷復鄭瓛之職[2]。
佚事
周暉《金陵瑣事》載,王陽明平叛,活捉朱宸濠之後,鄭瓛怒不可遏,連打宸濠十餘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