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恩
沈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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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布政使 | |
籍貫 | 直隸松江府上海縣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仁甫,號西津 |
出生 | 成化八年(1472年) |
逝世 | 嘉靖十二年(1533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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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恩(1472年—1533年),字仁甫,号西津。直隸松江府上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三十一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因忤刘瑾落职。瑾败,复原官。正德十五年(1520年)以陝西副使分巡河西[3]。历迁云南按察使、四川布政使,忤执政杨廷和免归。
家族
天祖沈居仁,元末避亂遷徙至上海;高祖沈德弘;曾祖沈晟;祖父沈環;父沈鎡,字時用,號松雲,贈承徳郎刑部主事;前母談氏;生母謝貞,字永慕,封太安人[4][5]。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鄜州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
- ^ 陸深《勑贈承德郎刑部主事松雲沈公配封太安人謝氏行狀》,載《儼山文集卷七十八》
- 《松江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