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𤩽
郑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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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南昌府知府 | |
籍贯 | 浙江平阳县 骁骑右卫军籍 |
字号 | 字信卿,号思斋 |
出生 | 成化七年(1471年) |
逝世 | 嘉靖八年(1529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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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𤩽(1471年—1529年),字信卿,号思斋,原籍浙江平阳县,后徙南京,属骁骑右卫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应天乡试举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弘治十三年(1500年)任江西新喻县知县,召为刑部主事,上疏请求回乡养母,改南京刑部主事,迁郎中。正德十一年(1515年),擢广东高州府知府[1],又调江西南昌府知府。因宁王朱宸濠诬奏其不法,被逮夺官。后来宁王谋反,叛乱平息后,朝廷复郑𤩽之职[2]。
佚事
周晖《金陵琐事》载,王阳明平叛,活捉朱宸濠之后,郑𤩽怒不可遏,连打宸濠十馀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