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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綺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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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綺(?—1649年),友三[1]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綺本姓崇禎九年(1636年)丙子科舉人[3],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工部觀政,獲授廣東瓊山知縣永曆初年轉為廣東督學副使[2]丁魁楚把持朝政,他上疏彈劾丁魁楚欺君誤國、玩兵害民、敗壞綱紀,並且喪身辱國;若不立刻改正,很快就會滅亡。他對永曆帝朗誦奏章內文,丁魁楚認罪,命他降三級用,因此夜行到廉州李成棟反正,擢升李綺為太僕卿廣東再次失陷,他被擒,獻金十多萬之後身死[4]

引用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李綺,曾祖煥然,誥贈文林郎;祖可教,誥封文林郎;父逢時,生員。友三,書二房,己酉年五月初十日生,上海籍華亭縣人,丙子五十三名,會試二百九十名,三甲一百九十八名。工部觀政。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李)綺,字友三,嵩江華亭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授瓊山知縣。永曆初,遷廣東督學副使。
  3. ^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二·人物一》:(崇禎)丙子科 章曠榜……錢綺 後復姓李,見進士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丁魁楚專政,疏參欺君誤國、玩兵害民、敗羣亂嘗、罔神蔑誓,並且喪身辱祖。若不改轍,覆亡立俟。面上朗誦,魁楚引罪。命綺降三級用,遂宵入廉州。反正,擢太僕卿。廣東再陷,被執,獻金十餘萬,死。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三
  • 光緒《重修華亭縣志》·卷十二·人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