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
彭真 傅懋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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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 |
任期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27日 | |
副職 | |
秘書長 | 王漢斌 |
前任 | 葉劍英 |
繼任 | 萬里 |
選區 | 北京市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至十一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自四中全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45年6月19日—1966年5月23日 1979年9月28日—1987年11月1日 | |
總書記 | 胡耀邦(1982—1987) 趙紫陽(1987—1987) |
主席 | 毛澤東(1945—1976) 華國鋒(1976—1981) 胡耀邦(1981—1982)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 |
任期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54年9月27日—1966年5月23日 1979年7月1日—1983年6月18日 | |
委員長 | 劉少奇(1954—1959) 朱德(1959—1966) 葉劍英(1979—1983)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 |
任期 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 政協第三屆全國委員會 政協第四屆全國委員會 | |
任期 1954年12月25日—1966年5月23日 | |
主席 | 周恩來 |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 | |
任期 1951年2月26日—1966年5月23日 | |
市委書記 | 彭真 |
總理 | 周恩來 |
繼任 | 吳德 |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1949年9月27日—1966年5月23日 | |
市長 | 聶榮臻(1949—1951) 彭真(1951—1966) |
黨主席 | 毛澤東 |
繼任 | 李雪峰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 |
任期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 |
委員長 | 劉少奇 |
前任 | 首任 |
繼任 | 彭真 |
任期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59年4月27日—1965年1月3日 | |
委員長 | 朱德 |
前任 | 彭真 |
繼任 | 劉寧一 |
任期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理) | |
任期 1979年11月29日—1980年9月10日 | |
委員長 | 葉劍英 |
前任 | 姬鵬飛(至9月13日) |
繼任 | 楊尚昆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光緒二十八年九月十一日) 大清山西曲沃(今侯馬市) | 1902年10月12日(
逝世 | 1997年4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東城區北京醫院 | (94歲)
墓地 | 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 |
籍貫 | 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 |
國籍 | 大清(1902年-1912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97年)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配偶 | 張潔清 (1939年結婚—1997年結束) |
兒女 | 長女:傅彥 長子:傅銳 次子:傅洋 三子:傅亮 |
親屬 | 劉朝蘭(養女) |
居住地 | 北京 |
職業 | 政治家 |
網站 | 彭真同志光輝戰鬥的一生 |
彭真(1902年10月12日—1997年4月26日),原名傅懋恭,男,漢族,山西曲沃(今侯馬市)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華人民共和國前領導人之一。早年參加革命,組建共產黨的山西組織,並長期領導中共中央北方局的地下工作。抗日戰爭時期,出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書記、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等職務。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東北民主聯軍第一政委、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共北平市委書記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首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文化革命五人小組負責人。因二月提綱被免職下獄,文化大革命結束後,擔任首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等職,重建、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體系。號稱是鄧小平主政時期的中共八大元老之一。
生平
早年生活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9月11日,傅懋恭生於山西省曲沃縣侯馬鎮垤上村,幼年即隨父傅維山、母魏桂枝下田勞動,夜晚全家紡線,以維持生計[1]:5。1919年,他考入曲沃縣立第二高等小學[2]:521。
參加革命
1922年,畢業後進入山西省省立第一中學[3]:327,參加進步組織青年學會,並接受馬克思主義。同年冬,傅懋恭任一中青年學會設立的平民小學校長[1]:23。1923年冬,經高君宇、李毓棠介紹,他加入中國共產黨[2]:522。1924年,山西第一個中共黨組織組建,傅懋恭任中共太原支部委員、書記[1]:31;並領導成立太原國民會議促成會,當選為促成會秘書主任[1]:28-29。
1925年1月,他指導成立山西工人聯合會[1]:28-29。2月,當選共產主義青年團太原地委書記[1]:31。5月,參加領導山西各界群眾反對閻錫山強征房屋估價稅的鬥爭,迫使閻錫山取消房屋估價稅[1]:33-34。6月,五卅慘案後,傅懋恭發動組織「山西各界為帝國主義慘殺同胞雪恥會」,並任副主席[1]:36。7月至8月,他指導成立正太路太原工人雪恥會、太原總工會[1]:42-43。8月下旬,經中共地下黨調往石家莊,任正太鐵路總工會秘書,領導恢復正太鐵路總工會。1926年3月下旬至4月,他成功組織領導石家莊大興紗廠工人的罷工鬥爭[1]:43-45。5月,調天津工作,至1927年夏,先後任中共天津地委二部委、一部委、三部委書記和天津地委組織部長、職工運動委員[4]。
1927年8月中旬,傅懋恭任中共天津市委代理書記。11月,任書記。隨後抵達唐山,指導當地工人暴動準備[1]:57。1928年2月,他升任中共順直省委常委;後因書記李季達被捕殺害,擔任代理書記、組織部長和中共天津特區委書記[5]。1929年2月,中共天津特區委改為中共天津工作辦事處(天津工作會議),傅懋恭任書記[1]:62。同年6月,因被人出賣,天津地下黨遭到當局查封,他也被捕[1]:68。1935年,刑滿釋放後的傅懋恭,隨即擔任中共天津工作組負責人,指導天津市學生聯合會,受中共北方局委託重建天津市委[6]。
1936年4月,劉少奇從延安抵達天津負責重組中共中央北方局,委任傅懋恭為組織部部長,組建中共北平學委,改組中共北平市委[2]:15;並領導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總隊部[2]:15。
抗日戰爭
1937年1月,傅懋恭指導成立北平各界救國聯合會[7]。2月指導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總隊在北平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5月,出席蘇區代表會議,任白區代表團主席[1]:98。7月,任中共北方局組織部長,後隨北方局機關赴太原,部署共產黨在華北地區的地下工作。同年傅懋恭也改名彭真,取祖母「彭」姓,「真」意指「堅持真理,存真求實」[8]。
1938年抗日戰爭爆發後,彭真任中共中央晉察冀分局書記,參與指導冀東大暴動[9]。1939年,兼任新成立的北方分局黨校校長[10]。同年10月,主持召開北方分局組織工作會議,之後指導中共粉碎山西十二月事變(晉西事變)[1]:114。1940年,他召開了一系列北方分局幹部會議,部署在抗日戰爭期間,鞏固中共工作和堅持鞏固根據地的方針政策[1]:159。8月,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北方分局關於晉察冀邊區目前施政綱領》(通稱「雙十綱領」),在邊區進行選舉、政治及經濟改革[2]:508。
1941年,彭真在延安任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城市工作部部長[1]:128。同年9月,任中共中央黨校教育長。194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中央黨校直屬中央書記處,政治指導由毛澤東負責,彭真仍為教育長[2]:18。1943年3月,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毛澤東兼任中央黨校校長,彭真任副校長。1944年3月5日,任中共中央組織部代理部長,隨後參加中共六屆七中全會,參與起草《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和《關於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6月5日,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委員會主任[1]:137;9月1日,任中央城市工作部部長,主持召開中共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作《關於大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的報告。整風運動中,作《思想方法問題》的總結報告[1]:135。
1945年,出席中共七大,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當選為中央委員。同年6月19日,中共七屆一中全會,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8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被增補為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
第二次國共內戰
抗日戰爭結束後,東北被蘇聯紅軍佔領。時局此時非常複雜,國共雙方都急欲在蘇聯撤軍後獨佔東北。中共中央一方面派彭真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一方面由山東調兵東北,並由林彪指揮前線。為方便與蘇聯紅軍交涉,中共中央軍委臨時授予彭真中將軍銜[11]:125。1945年9月,彭真與陳雲、葉季壯、伍修權等乘坐蘇聯飛機飛往瀋陽,飛機在山海關機場降落加油時意外衝出跑道栽進麥田,彭真頭部受到撞擊[11]:122。隨後彭真等人改乘火車,於9月18日抵達瀋陽,開始着手與中國國民黨爭奪東北[11]:125。10月31日,彭真任東北人民自治軍(1946年1月改稱東北民主聯軍)第一政治委員。
1946年3月,彭真主持的東北局決定迅速佔領長春、哈爾濱和齊齊哈爾,確保控制北滿。4月共軍部隊順利佔領三座城市後,局勢突變,國軍調孫立人新一軍、廖耀湘新六軍、陳明仁第七十一軍等精銳北上,由白崇禧、杜聿明指揮。儘管林彪、陳雲建議撤出長春,彭真主政的東北局在中共中央的堅持下決定堅守長春,林彪被迫率領東北民主聯軍在四平阻擊國軍精銳,最終不敵潰敗,共軍撤往松花江以北。軍事上的失敗使林彪等人與彭真的分歧充分暴露了出來[12]:111-112。6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改組東北局,以林彪為東北局書記、東北民主聯軍總司令兼政治委員,彭真改任東北局副書記兼東北民主聯軍副政治委員[13]。
1947年7月,彭真離開東北,出席在河北平山西柏坡村召開的全國土地會議[14]。會後彭真被中共中央留在河北,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常委,指導晉察冀地區的工作。1948年,參加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隨後兼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9月,參加在西柏坡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12月13日,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研究接管北平的工作。1948年重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政策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1]:177。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後,彭真出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主政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1]:182。期間他組織了一系列任務,包括重建北平政治機構、保護並恢復北平的企業生產、發展北平文化教育事業,培養幹部並輸送全國[1]:183-186。9月21日至30日,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當選為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委員[1]:193。
建國初期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彭真出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15][16]。10月19日,任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7]。11月,他當選為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協商委員會主席,後任中央政法小組組長,協助中央領導政法工作[1]:340。
1950年2月,彭真當選為北京市總工會主席。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中,擔任中央土改問題委員會委員。1951年,當選為北京市市長,以後連選連任,一直到1966年。任內主持共和國建國初年的歷次運動,包括三反五反運動、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農業合作化等[18]。1953年3月,任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中共黨組書記,主持《關於政治法律工作的報告》,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律制度[19]。12月,起草《關於改建和擴建北京市規劃草案》,並開始着手首都建設、擴建街道和整治治安[20][21],過程中積極聽從群眾和專家的意見,包括梁思成的城市規劃建設意見[22]。一系列的改革成果顯著,使得北京的工業和市政建設得到嶄新變化[23]。1954年,他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討論憲法草案,期間並發言[24]。1954年12月,彭真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1955年,當選為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掌管着首都北京的黨、政工作[25]。
此外,他同時負責着共和國初期的立法工作。1956年7月,彭真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討論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草案》等問題[1]:408。9月15日至27日,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26]。隨後在中共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協助鄧小平負總責,並分管統戰、政法和港澳方面的工作[27]。11月15日至1957年2月1日,率全國人大代表團訪問蘇聯、捷克斯洛伐克、羅馬尼亞,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和南斯拉夫[1]:257。1958年6月,任直屬於政治局和書記處的中央政法小組組長。9月至11月,同各方研究天安門廣場的規劃和人民大會堂的設計方案等問題[1]:340。1959年4月,出席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分別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和全國政協副主席[28]。1960年6月24至26日,彭真率中共代表團參加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和工人黨布加勒斯特會議,會上彭真與蘇聯領導人赫魯曉夫發生激烈的言語衝突。7月,赫魯曉夫召回全部蘇聯在華專家。
1961年,彭真與鄧小平一起組織了五個調查組,到北京市順義縣、懷柔縣農村調查研究三面紅旗和大饑荒的問題[2]:233。1962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即七千人大會),會上總結和批評了大躍進的問題,彭真在會上指出「毛主席也不是什麼錯誤都沒有」[29]。毛澤東被迫在會上承認錯誤,但心中亦對劉少奇、鄧小平、彭真等人產生警惕[30]。
1963年7月6日至20日,彭真作為中共代表團副團長,與團長鄧小平及康生抵達莫斯科與蘇共中央舉行了9次會談,蘇斯洛夫為蘇方代表團團長,波諾馬廖夫和安德羅波夫也參加辯論,雙方就國際共產主義運動中出現的問題開展論爭,7月14日,蘇方不顧中共反對公開發表了《給蘇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的公開信》,中蘇關係進一步惡化[31]。
1964年7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決定成立文化革命五人小組,毛澤東頗有寓意地提名彭真為組長,負責領導各有關方面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和毛澤東關於文學藝術和哲學社會科學問題的指示[32]。12月20日至1965年1月5日,彭真連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全國政協副主席;然而在北京舉行中央工作會議上,毛澤東藉機稱北京有兩個「獨立王國」,並拉攏林彪參加毛澤東生日,藉機爭取軍隊和林彪支持[12]:100。
「文革」時期
1965年11月,上海《文匯報》拋出姚文元的《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直指北京市副市長吳晗。這一江青(一說毛澤東[12]:110)授意的政治攻擊,遭到彭真的反對[33]。1966年2月3日,彭真召開中央五人小組擴大會議[34],主持起草《關於當前學術討論的匯報提綱》(即「二月提綱」),提出學術問題應當與政治分離、並反對將吳晗牽連到1959年廬山會議[35]。5日,彭真參加劉少奇主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會議討論通過了匯報提綱[36]。1966年2月,劉少奇主持政治局在京的中央政治局常委開會,通過了《二月提綱》[12]:110。隨後,又派彭真、陸定一等人專程飛往武漢,向毛澤東匯報《二月提綱》的形成過程及其內容。彭真在武漢代中央草擬了關於轉發《二月提綱》的批語,在京的政治局常委傳閱表示同意後,就以中共中央文件把它批轉全黨[12]:110。
《二月提綱》明確反對將學術問題上升為政治立場問題,與毛澤東的意圖與之後文化大革命的趨勢形成了鮮明的反差[37]。3月下旬,毛澤東同康生、江青等人多次談話,批評《二月提綱》混淆階級界限,是錯誤的,指令向全黨下達撤銷《二月提綱》的通知;毛澤東並稱:「北京市委針插不進,水潑不進。要解散市委。」[12]:110於是,產生了由陳伯達等人起草、經毛澤東先後八次審閱修改、最後經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於5月16日通過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通知》(《五一六通知》)。《通知》指責彭真「背着康生同志和其他同志」、造謠,重大問題根本沒有在五人小組討論過、商量過,而是按照自己的意見匯報。《通知》除點名批判彭真外,還宣佈撤銷《二月提綱》和文化革命五人小組,改設立中央文革小組指導[38]。5月18日,林彪響應毛澤東,發佈一份防止政變的講話(五·一八講話)。之後,與劉少奇、彭真有關的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等人相繼被免[12]:102,彭真的下台也被史學家詮釋為毛澤東反擊劉少奇一派的「前哨戰」[39]。
5月4日至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彭真受到批判,被停止中央書記處書記的職務,撤銷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市市長的職務[40]。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決定成立「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反黨集團」專案審查委員會,彭真也由此被誣定為「特務」[41]而被打倒[42]。12月,彭真被葉向真、劉詩昆等紅衛兵糾走,遭到監禁[43]。1975年5月19日,被從北京送往陝西商縣,自由仍受到限制[1]:300。在監禁期間,彭真在侯馬垤上村的老家也遭到衝擊,85歲的老母和弟弟均被批鬥折磨致死、侄子傅汝正因迫害絕望自殺[44]。
改革開放
1978年12月28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結束後,彭真回到北京。1979年2月1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彭真同志平反的通知》,宣佈文化大革命中「強加給彭真同志的種種罪名和一切誣衊不實之詞,均應予以推倒」[45]。文化大革命中所遭到的迫害,以及對於整個運動對中國政治和社會的嚴重後果,促使彭真思考法治建設的重要性[46]。2月17日至23日,他出席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被任命為新成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3月至6月,主持修訂《選舉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刑事訴訟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47]。
6月18日至7月1日,出席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被補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9月25日至28日,參加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被增補為中央委員,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1月23日至29日,出席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兼任全國人大常委會代秘書長。1980年1月24日,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1]:340。3月17日,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任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主任,統一領導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工作[3]:111-113[48]。
8月30日至9月10日,彭真出席第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被任命為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982年2月至11月,憲法修改草案。9月1日至11日,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央委員。在12日、13日召開的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1月26日,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1983年2月4日,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使得憲法重新成為社會秩序和法制的基礎[47]。6月6日至21日,出席第六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並接替葉劍英出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2]:66[49]。
在1987年在所謂的『黨內民主生活會』上,彭真率先對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進行攻擊和批評,最終促使胡耀邦在非正常程序下野[50]。
晚年歲月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任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大會批准一批年事已高的老同志退出中央領導機構,85歲的彭真也退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員會等領導職務[51]。隨後1988年4月27日,彭真在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卸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職務退休,其職務由萬里接任。在六四事件中,彭真大力支持實施軍事戒嚴和解除趙紫陽職務。[52]
逝世
1997年4月26日,彭真在北京醫院逝世,享年95歲(滿94周歲)。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發佈訃告,稱讚彭真道[53]:
“ | 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傑出的國務活動家,堅定的馬克思主義者,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為中國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國的誕生,為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頑強奮鬥,建樹了不可磨滅的歷史功勳。 | ” |
紀念
彭真的文章、電報、講話被收錄於《彭真文選》,並於1991年6月1日發行,其中包括他在抗日戰爭、二次國共內戰期間、共和國建立初期以及改革開放後的演講和發表的文章[55]。1998年4月,紀念文集《緬懷彭真》和畫冊《彭真》也發行於世[56]。
2002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中共北京市委聯合攝製,北京電視藝術中心和八一電影製片廠承製的20集電視連續劇《彭真》播出,紀念彭真誕辰100周年,此劇由王利民、林兵導演;吳衛東、張玉善分別扮演青年與老年時期的彭真[57]。
2002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舉行「紀念彭真同志誕辰100周年座談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主持座談會[58],紀念彭真對於共和國及共產黨的貢獻[59]。與此同時,彭真銅像在其故居山西省侯馬市垤上村落成[60]。而位於太原市文瀛公園內文瀛湖南畔的「中共太原支部舊址紀念館」也更名為「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舊址紀念館」,紀念高君宇、彭真等人對於山西黨組織的建立功績[61]。
理念
彭真在回憶自己的政治貢獻中,表示中國在民主與法制建設方面的成績是「集體領導的結果」,並將自己的理念總結為兩句話:「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認為如果堅持這兩者,中國的社會制度、國家安定、民主與法制就會繼續健康發展[62]。
實事求是
彭真早年從事地下工作,對工作任務以事實為真理。在擔任中央黨校教育長時候,彭真作《關於黨校討論大會的方針問題》的報告中提出,「在真理面前大家是一律平等的」,「大家應該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把自己和別的同志的思想行為當作客觀事物來對待,是則是,非則非,對自己和別人都一視同仁」[63]。他「堅持真理,隨時修正錯誤」,無論職務和權力大小[64]。然而為堅持此觀點,1965年,彭真在全國文化廳局長會議上講話,針對意識形態領域的攻擊,進行了針對性批評;並反對姚文元文章《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中對吳晗的栽贓誣陷。儘管毛澤東明確暗示《海瑞罷官》的「要害是罷官」,是為彭德懷翻案之後;彭真仍然堅持此理念,當面向毛澤東稱:「我們經過調查,沒有發現吳晗同彭德懷有什麼組織聯繫。」[65]之後彭真召集文化革命小組擴大會議,擬定了《關於當前學術討論的匯報提綱》(「二月提綱」)進一步約束業已出現的極左傾向,將文革運動置於政治控制和學術討論的範圍中。他也因此被打倒,成為文化大革命第一批受迫害的政治領導人[62]。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彭真是中國共產黨內第一位系統闡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思想的領導人[62]。早在1954年9月17日,彭真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發言,系統地闡述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思想,強調「不允許有任何超於法律之外的特殊分子」。這理念落實到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院、檢察院組織法中。但因之後的反右派鬥爭中,這一觀念被視為「資產階級法律觀點」而成為禁區;1975年憲法和1978年憲法都取消了這一原則。1979年,彭真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任時,將此理念再次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年憲法)及其他基本法,並增加了「不允許有任何特權」的內容,以阻斷文化大革命中的階級血統論及特權派[62]。
美中關係全國委員會主任戴維·M·蘭普頓則評價彭真把法律看作一種專制統治的工具,當作製造可預見性同時保持共產黨精英統治的方式,但並不把法律也看作會對精英自身有所約束的東西[66]。
評價
對於彭真的正面評價主要包括有「大度、樂觀、寬恕」,以及他對於北京的建設、中國法律制度的恢復等。彭真長期主政共和國首都北京,因其採取寬容知識分子的政策和態度,使他受到文藝界的廣為歡迎。文化大革命期間,彭真因保護知識分子首先落難,並慘遭十餘年折磨。他剛返回北京時候,尚未獲得平反,暫住前門飯店。然而探望的人絡繹不絕,以至於「排着隊等着看望」、「連續半個月」[67]。儘管文革中母親及弟弟慘遭批鬥殺害,復出後的彭真仍然保持極大大度與寬恕的態度[44]。他返回北京後,當年批鬥過他的年輕人主動上門道歉,彭真卻不怪罪年輕人,稱「責任不在他們」,並逐一親吻這些年輕人[68]。在對於毛澤東的歷史評價問題上,彭真認為中共對於毛澤東的個人崇拜是歷史形成的,文化大革命的責任是中共集體責任。應當通過立法和法律約束,才能徹底改變中國人治的弊端[69]。
對於彭真的批評,主要集中在維護鄧小平形成的老人政治體制。彭真因晚年時期的保守主義,被部分學術界歸類為鄧小平時期「中共八老」之一[70][71]。《紐約時報》在彭真訃告中指出:「他和老資格的強硬派陳雲——1995年逝世——密切合作,給鄧小平在80年代推動的經濟改革製造了許多障礙」,包括對私有財產、資本主義和西方文化的反對,阻礙經濟改革步伐、減少政治改革希望。[66]
著作
- 《彭真文選》1991年人民出版社。收入彭真自1941年到1990年的重要文章、電報、講話共90篇,
- 《彭真論新中國的政法工作》1992年中央文獻出版社。收錄了1948年-1990年的重要講話、報告71 篇。
榮譽
外國勛獎
家庭
彭真與張潔清最初相識於1935年,當時彭真剛從監獄釋放,暫住北平的大義社。張秀岩通過張潔清與彭真接頭,之後兩人逐漸有好感,兩人交往直至彭真返回延安。1939年,張潔清抵達延安,與彭真再次相見,兩人同年在延安結婚。文化大革命期間,兩人均被迫害入獄[74]。1975年,兩人從秦城監獄出獄,流放到了陝西商洛,1978年底返回北京[75]。
兩人一共有三子一女,還有一位養女。
- 長女傅彥,北京富利公司董事長,曾任中國歐美進出口公司黨委書記、中國歐美進出口公司總經理[76]。
- 長子傅銳,原中國核工業公司副總經理。
- 次子傅洋,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所長。
- 三子傅亮,深圳名商高爾夫球會董事長,北京金世紀發展公司董事長[77]。
- 養女劉朝蘭,劉以純的獨生女兒。劉以純因晉西事變被閻錫山殺害,彭真夫婦便將劉朝蘭作為養女收養,後成為作家[7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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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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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葉劍英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第六屆 1983年-1988年 |
繼任: 萬里 |
前任: 姬鵬飛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第五屆 (副委員長代理) 1979年-1980年 |
繼任: 楊尚昆 |
前任: 郭沫若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排名第一) 第三屆 1965年-1975年 |
繼任: 董必武 |
新頭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 第一屆、第二屆 (副委員長兼任) 1954年-1964年 |
繼任: 劉寧一 |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新頭銜 |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1980年-1982年 |
繼任: 陳丕顯 |
文化革命五人小組組長 1964年-1966年 |
機構撤銷 | |
前任: 彭真 北平市委書記 |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書記 1949年-1966年 |
繼任: 李雪峰 |
新頭銜 | 中國共產黨北平市委員會書記 1948年-1949年 |
繼任: 彭真 北京市委書記 |
前任: 陳雲 |
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1944年3月-195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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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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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彭真 北京市人民委員會市長 |
前任: 彭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 |
北京市人民委員會市長 1954年-1966年 |
繼任: 吳德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 ||
前任: 宋慶齡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排名第一) 第三屆、第四屆 1959年-1978年 |
繼任: 烏蘭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