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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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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世文
大明山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福建福州府閩縣
字號字國華
出生十二月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鄧氏,封宜人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洪世文(1510年—?),字國華,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福建鄉試第五十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會試第十名,二甲三十五名進士[1][2]。由戶部郎中擢湖廣參議。歷遷浙江山東副使。尋以母老乞終養。

家族

曾祖洪英,曾任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祖父洪㻞,曾任恩生;父洪晅,曾任知縣。嫡母鄭氏;生母黃氏(1491年-1577年)[3]。慈侍下。弟世遷[4]。弟洪世武,嘉靖二十五年丙午鄉試第一,官終南京大理寺評事。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林燫《明故洪母封太宜人黃氏墓志銘》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