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貞 (明朝宦官)
李永貞(1583年—1628年),順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州區)富河莊人,魏忠賢的閹黨成員,天啟時司禮監秉筆太監。
生平
五歲即自宮,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入坤寧宮當近侍,伺候王皇后。明神宗時,因罪被押十八年,能讀四書五經與《左傳》、《韓非子》等書,明光宗即位後被釋放。據後來山西道御史劉重慶彈劾李永貞的上疏,李永貞是「自宮秀才,粗通文義」[1]。天啟元年(1621年),投在兵杖局掌印太監諸棟幕下,天啟二年(1622年),諸棟病死,經劉榮介紹依附魏忠賢,一月五遷,由文書房升司禮監秉筆太監。魏忠賢不識字,李永貞與王體乾共同為魏忠賢更改內閣票擬。李永貞盛氣凌人,性貪好勝,劉若愚曾為他起草文書,李永貞則常在劉若愚面前嘆氣。
崇禎帝還是信王時,李永貞對其王府多次尅扣陳設器具,辦事無不潦草塞責。崇禎帝即位後,李永貞心生恐懼而選擇賄賂太監王體乾、王永祚、王文政各銀五萬兩說情,誰知道三太監旋則把銀兩和事情盡數呈告崇禎帝。後來經調查,發現逼害高攀龍的旨意正是李永貞代草填寫,最後他被下旨誅殺,抄沒家產約二十九萬兩。[2][3][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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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明史》卷三百五
前任: 楊國瑞 |
內官監掌印太監 1625年—1627年 |
繼任: 金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