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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贞 (明朝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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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贞(1583年—1628年),顺天府通州(今北京通州区)富河庄人,魏忠贤阉党成员,天启司礼监秉笔太监

生平

五岁即自宫,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入坤宁宫当近侍,伺候王皇后明神宗时,因罪被押十八年,能读四书五经与《左传》、《韩非子》等书,明光宗即位后被释放。据后来山西道御史刘重庆弹劾李永贞的上疏,李永贞是“自宫秀才,粗通文义”[1]。天启元年(1621年),投在兵杖局掌印太监诸栋幕下,天启二年(1622年),诸栋病死,经刘荣介绍依附魏忠贤,一月五迁,由文书房升司礼监秉笔太监。魏忠贤不识字,李永贞与王体干共同为魏忠贤更改内阁票拟。李永贞盛气凌人,性贪好胜,刘若愚曾为他起草文书,李永贞则常在刘若愚面前叹气。

崇祯帝还是信王时,李永贞对其王府多次克扣陈设器具,办事无不潦草塞责。崇祯帝即位后,李永贞心生恐惧而选择贿赂太监王体干王永祚王文政各银五万两说情,谁知道三太监旋则把银两和事情尽数呈告崇祯帝。后来经调查,发现逼害高攀龙的旨意正是李永贞代草填写,最后他被下旨诛杀,抄没家产约二十九万两。[2][3][4]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三百〇五》,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 《崇祯长编》“山西道御史刘重庆疏劾太监李永贞,以自宫秀才,粗通文义,才奉左右,即承风旨...”
  2. ^ 《崇祯长编》“诛罪监李永贞籍银二十九万金”
  3. ^ 《崇祯实录》(卷之一):“诛太监李永贞,共籍银二十九万。”
  4. ^ 《先拨志始》(卷六:钦定逆案)“ 李永贞者,逆贤名下最用事。上之出就信邸也,永贞提督料理,尽行侵克陈设器具,皆潦草塞责。逆贤既退,永贞辞归私家,与掌班丁绍吕等密谋拥戴徐应元。应元南谪,永贞内惧,令绍吕馈司礼王体干、王永祚、王文政各银五万两,三奄俱献进御前。十一月降净军,发承天安置。后因李实参逮高攀龙等,疏系永贞代草填写,逮赴法司审问,拟决,不待时即正法焉。”
  • 《明史》卷三百五
前任:
杨国瑞
内官监掌印太监
1625年—1627年
继任:
金忠